这是一篇科普,蹭网剧热度说明天下霸唱没有宣传腾讯鬼吹灯网剧的原因。
网剧今天播出,很多灯丝不解为什么原著作者天下霸唱完全没动静,既没帮剧宣传过,微博里一条关于此剧的消息都没有。趁着网剧播出之际来说一下原因,顺便纠正网上一些对版权的错误说法。 @天下霸唱
霸唱确实没有参与制作腾讯的网剧,甚至连认领和宣传也没有,原因在于阅文集团的霸王条款,导火索就是网剧。
鬼吹灯2006年在起点网连载,当时作者相对平台的权利比现在还小,小说网站也处于发展初期,对作者都比较苛刻,起点给霸唱的合同设置了霸王条款。霸唱会签一方面是对著作权法了解不多,一方面他也要养家糊口。但霸王条款始终是违反著作权法的,不能说上当了就该哑巴吃黄连,每个人都有维权的权利。2015年腾讯收购了起点等多家小说网成立了阅文集团,起点与霸唱的合同也延续到了腾讯。

这是腾讯对于版权的声明:
简单点说就是腾讯自称拥有鬼吹灯的一切版权,包括前传后传。除腾讯外任何人包括天下霸唱也不能用鬼吹灯及书中人物创作或拍剧针对腾讯的声明,霸唱的法务经纪人是这样回应的:
。
也就是说霸唱将8本鬼吹灯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阅文了,但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腾讯没有权利限制霸唱的后续创作,他有权继续用鬼吹灯创作。



也就是说霸唱将8本鬼吹灯的著作财产权转让给阅文了,但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腾讯没有权利限制霸唱的后续创作,他有权继续用鬼吹灯创作。
霸唱也发微博表明了立场:

简单归纳就是:
1.天下霸唱可以继续用《鬼吹灯》做书名剧名。
2.胡八一也可以用。
从著作权法上讲,无论这一主人公是历史人物还是作者虚构的,单纯的姓名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作者署名依然可以叫“天下霸唱”
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限不受限制,并且不得转让。
最重要的是北京市版权局官员盖章:著作权当中,任何关于作者署名权的转让、买卖、限制条款都无效。
原新闻出版署署长、原国家版权局局长于友先也针对此事发表文章《有一些权利不该被转让》。文章指出:“在著作权领域,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涉及作者人身、人格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这是著作权领域的基本常识,现在连这个问题也出现了,有人公然要对作者的署名权、发表权等著作权人身权进行交易和限制,还要通过合同对作者的创作自由进行交易和限制,这是不正常的,当这种不正常现象出现时,政府有责任站出来,及时予以干预和制止。”
国家版权局网站发表了这篇文章。

新闻出版广电报也转发了国家版权局的文章

关于作者还能不能创作和其本人已创作完成作品同一类题材的作品的问题,国家版权局给出了官方解答:“著作权法的宗旨是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对于同一事件、同一题材甚至同一主张进行不同角度的阐释、说明、解读、创作,是文艺创作领域的一种常见现象,恰恰体现了文艺创作“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特点,我国著作权法与世界各国著作权法一样,对此持鼓励和开放态度,从未对作品创作的题材进行限制。无论该题材是历史事实还是社会热点现象,无论是现实发生的还是人们主观想象的,对于某一类题材进行文艺创作都是作者的权利和自由,不能说针对某一类题材已经有人创作了作品,他人就不能创作了,也不能说某作者已经就某一题材进行过创作,他就不能对该题材进行新的创作了。退一步讲,即便作者与他人签订协议时约定了,不得对某一类他人已经创作过的题材进行创作,该种约定也是非法的和无效的,不能构成限制作者创作的理由。”
霸唱和腾讯已经对薄公堂,目前案子还在审理中。
爆个小料:法庭质证时阅文集团所提供的同天下霸唱签订的授权合同,意图证明霸唱创作的鬼吹灯受到阅文集团的审查和资金支持,意图染指整个鬼吹灯的创作劳动,但是这份合同上张牧野的签名却系造假。
起点连合同签名都可以造假,大家自行感受下这个行业有多混乱,作者利益有多得不到保障吧。

为什么腾讯在拥有了8本鬼吹灯著作财产权的情况下还要限制作者的创作自由,侵犯他的著作人身权呢?我想阅文集团副总裁罗立的这一番话就是原因所在吧。↓
鬼吹灯版权真的很值钱!

以上就是霸唱为什么没宣传甚至没认领腾讯网剧的根本原因。
接下来纠正一些关于版权的错误说法。参考来源:http://ent.sina.cn/tv/tv/2015-08-20/detail-ifxhcvsc4216765.d.html?from=wap
1.网传天下霸唱把鬼吹灯影视改编权分开卖给两家的说法是错的。事实上是起点卖的,上部四本卖给梦想者影业,下部四本卖给万达影业。由于合同限制,霸唱连一毛钱都没分到,起点赚大发了。
2.霸唱参与寻龙诀是万达和陈国富乌尔善亲自邀请他加入的,不是所谓的他本人有后四本版权。
3.《鬼吹灯之抚仙毒蛊》、《鬼吹灯之山海妖冢》等八本同人小说是起点搞了个同人文比赛拿获奖者文章出版的,作者署名天下霸唱和御定六壬。御定六壬是个写手团队和霸唱没关系,也不是他本人授权的。由于霸王条款他也无法控制,他是去年才开始维权的。
Ps.很多人问的去年霸唱曾发微博公布要拍网剧,刘烨演胡八一,怎么没下文了。


以上就是霸唱为什么没宣传甚至没认领腾讯网剧的根本原因。
接下来纠正一些关于版权的错误说法。参考来源:http://ent.sina.cn/tv/tv/2015-08-20/detail-ifxhcvsc4216765.d.html?from=wap
1.网传天下霸唱把鬼吹灯影视改编权分开卖给两家的说法是错的。事实上是起点卖的,上部四本卖给梦想者影业,下部四本卖给万达影业。由于合同限制,霸唱连一毛钱都没分到,起点赚大发了。
2.霸唱参与寻龙诀是万达和陈国富乌尔善亲自邀请他加入的,不是所谓的他本人有后四本版权。
3.《鬼吹灯之抚仙毒蛊》、《鬼吹灯之山海妖冢》等八本同人小说是起点搞了个同人文比赛拿获奖者文章出版的,作者署名天下霸唱和御定六壬。御定六壬是个写手团队和霸唱没关系,也不是他本人授权的。由于霸王条款他也无法控制,他是去年才开始维权的。
Ps.很多人问的去年霸唱曾发微博公布要拍网剧,刘烨演胡八一,怎么没下文了。
作者:比约克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8224753/answer/136690762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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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告诉你,打一星的都是为了显示自己高逼格的独特品味性,因为他们是天之骄子,是万物之灵。这部剧在国产里特别是国产盗墓系列里,绝对是良心作品。我们真的应该给用心做国产剧的电影人一些鼓励,你可以用看惯了国外好片子的眼光来比较,但不要带着偏见来挑刺。
图是裂的?
好了
我来告诉你,打一星的都是为了显示自己高逼格的独特品味性,因为他们是天之骄子,是万物之灵。这部剧在国产里特别是国产盗墓系列里,绝对是良心作品。我们真的应该给用心做国产剧的电影人一些鼓励,你可以用看惯了国外好片子的眼光来比较,但不要带着偏见来挑刺。
合着你是一个字没看
大概过了一下,你发的好像跟打一星没关系,讲的不是剧本身
且不说道德,连法律都不要的,你指望有利于与中国影视?
跟这电视剧啥关系,霸王条款又不是只有这一家,现在的剧作和游戏的发行权哪有在网剧作家手里的
所以因为你觉得腾讯有问题,就要把整个创作团队的辛苦创作的高水平作品打一星来泄愤?因为腾讯株连了鬼吹灯?按照你的逻辑,日本,美帝做了那么多坏事,你有没有给所有的日剧和美剧都打了一星啊?不过是为了你不敢说出口的恶毒心思罢了,装什么主持正义啊
你要是直接说我就是看鬼吹灯不顺眼,还能算个坦荡的人,现在的表现真是伪君子当那啥还要立个那啥。
你要是直接说我就是看鬼吹灯不顺眼,还能算个坦荡的人,现在的表现真是伪君子当那啥还要立个那啥。
不不不,我本来是打3星的
首先,我对霸唱境遇表示同情,。但就剧论剧,这确实是一部好剧啊?,你和某笔记,某门,某塔,比较一下,这已经很好了
不否认,但是我不相信导演等人不知道这些
还有点开你一看我就笑了,水军也不带这样好吗?
请问这跟一星有几毛钱关系?
我擦!!你竟然在这里谈版权!别跟我说你这辈子没用过盗版!鬼吹灯全集你都是在起点花钱读的?你手机或者播放器里面的歌曲都是付费下载的!?
天地良心,我看的电影只要是有龙标的我都是合法正版渠道,可没龙标的那是广电总局国家意志不让我正版看好吗!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我听歌都是正规播放器客服端,即使是盗版我也不知道,这是人家公司的责任
导演要做的是把戏拍好,权利义务的事交给法务或律师吧,术业有专攻。
一分理由不充分,但那是你自由
一就得四。
你也知道是人家公司的责任啊,真严以待人,宽以律己。
不,我要是能分清盗版歌曲,我会抵制的
你的意思是,腾迅没有权利拍鬼吹灯?
看完了,我原来不怎么了解这件事,不过就你的单方面叙述中我大概理了一下,就是不管从谁手里买的,腾讯的确拥有鬼吹灯的版权,腾讯合法的拍摄了这部剧,而你打一星的原因我不明白,送你四个字,就事论事。
这跟导演有啥关系?
那个不好意思,我还真不是水军。我就是觉得它拍的好,我也看过原著,我也认为刘烨,陈坤更像胡八一,但这不能说明靳东演的不好,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呢。唉,都这么良心了,你黑它真的好吗?
合着你是一个字没看
你的意思就是说版权大过天,其他国家主权啊,生存权利啊都不重要对吧,别说我上纲上线,你就是这么又当又立的,株连不相干的人漠视别人的劳动还有理了?还是那句话把你给所有日剧美剧都打一星的证据都贴过来,你就有权利用版权借口搞株连。
呵呵呵,送你八个字。宽以律己,严以待人。
这里是评价影片本身质量的地方 版权问题找律师去 瞎jb。 评。 站在道德高地上准备讽刺所有人?被打脸了吧
我看过原著,也听过小说,觉得这个其实还行,我是常年在剧组拍电影的,跟过很多大导演,我是做电影分镜的,从专业角度讲,这个在网剧里还可以了,还原度也可以了。其实你写那么多有何用呢。。。你一定要明白一点,当今社会,无论电影还是电视剧,都是艺术和商业的结合体,我们可能需要看个情怀,希望制片方出好东西,但制片方是站在商人的立场,尤其在中国。而且你根本不知道国内的剧组有多乱,国内的电影工业流程有多不专业。
科普不错……但和这剧质量没什关系,豆瓣是群众对剧的质量评分平台,不是版权纠纷调解平台……
驴头不对马嘴,评价一部作品的方式前所未有的单一,缺心眼儿。。。。。跑到这里来扯这些乱七八糟我都懒得看,合着你是来打抱不平的事吧?
你的文章发错地方了 你把分拉下来 法律还是法律 版权还是版权 不会有任何改变 导演是第三方 就当你说的完全正确 他在意这些事的话是好心 不在意也是本分吧 不管那两方的纠纷到底在法律上有任何问题 导演拍这个剧是合法的
霸唱如果拿回自己的权益 我们都会替他开心 但剧本身没错 不该一星 霸唱自己拍的剧 好看也会支持 到时候也是改几星几星
你也说了,就算你听到盗版歌,也是公司的问题,不是你自己本身的问题,那么“鬼吹灯”版权也应该是腾讯公司和作者之间的问题,跟这剧本身的质量好坏有什么关系?
这文我知乎上也看了,首先我真不知道人家是不是允许你转载了,第二虽说霸唱和企鹅的脏事儿并不难取证,但客观上,霸唱的这个ip真的霸唱霸屏的话,对于提升霸唱个人的价值并不是没有作用,毕竟霸唱还在创作。
楼主可以不企鹅的会员,网上免费资源也有,但打分是打给剧组和演员的,可以公正一点
天下霸唱前几个月不是刚刚告了九层妖塔的陆川 然后被驳回了 搞了一堆老教授在那里讨论 小师妹在法院实习正好听了个大概 据说是为了不限制大家的创作自由 驳回了 但是也不能说天下霸唱一点理都不占
这其中的官司很复杂 别听一面之词
作为霸唱的书迷,这个一星我支持;不要把内容与作者版权等问题割裂开来,知识产权的意识在我朝太薄弱了,原作者辛勤创作,在利益面前确是最弱势的一方,一直这样下去,你还能期待再有好的作品出来?
臆测是霸唱的后台没有陆川硬吧
黑子真可笑,版权问题,那国家尊严问题呢?你先给美剧都打过一分了吗?日剧呢?韩剧呢?你打了几分?黑人就黑呗,这块遮羞布不好使
黑就黑吧,拿版权当遮羞布,骗谁呢
那请你去给腾讯和起点打一星好吗,这个锅是他俩的。
费了半天劲看完,只想说,这和剧本身的品质没什么关系,不是打1分的理由。
楼主这纯粹是对人不对事啊,不理智。拿版权的事来怼这部剧,我们谈论的是剧的品质。
我同情霸唱。
但是和电视剧本身没关系。
两码事。
那为什么文章标题是“大意型的原因是什么,让我来告诉你”,纯粹自己打脸。。。
说了这么多,没看出和这剧本身创作有什么关系
导演为什么会知道啊 !!!这个锅也扣得太顺手了吧!!!
连我这个买过全套书的读者都不知道= =|||||||
对于你的长篇大论表示哈哈
诚然楼主说的观点我全部赞同,我也是原著读者,但不知道侵权的事情,看完楼主介绍后觉得腾讯对霸唱的所作所为很过分,但是单独就这部剧而言,有能力把这个作品以如此高还原高良心的形式搬上电视荧幕的,正午公司应该是首选了,这一点也是不幸中的大幸。电视剧做得好,使鬼吹灯多赢得人们的关注,在目前无法改变腾讯欺人事实的情况下,对于霸唱的后续创作来说,也能够多带来一些助力。如果交给烂片公司来拍,除了观众骂娘,原著作者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毕竟,不论如何,就算不是正午拍,腾讯还是会拍摄网剧的,这一点不能改变,如果因为这方面的情绪就把锅都甩给制作公司让这部剧陪葬的话,有点株连意味了
腾讯是花钱买的版权,这你有什么疑问吗?片中也注明了原作者,天下霸唱,你对此有意见吗?人家之间是怎么合作的你确定你彻底了解吗?作者写文无非是创造价值只要作者本人同意认为合作方出的价钱合理就能达成协议,谁都没有逼迫,挟持作者,都是自愿,你在这不要要妖言惑众。之所以打一星是因为某些人的心理阴暗,看不得别人好,我仅仅是一个路人说几句路见不平的话,对于一个用良心去制作,来的团队,对于一些不畏艰难困苦用心去演绎的演员,最后呈现给大家的是一部近乎完美的电视剧,你们打一星请摸摸你们的良心何在?
就送你俩字“双标”
楼主这是典型的对人不对事!天下霸唱和别人的矛盾,到底和这网剧好不好有什么关系?打一星还打的这么“理直气壮”,难道作者没和别人闹矛盾,你就打五星?
说实话,对于《鬼吹灯》是不是霸唱写的,我还存疑。
神经病吧,同情霸唱,因为霸唱当时签了霸王条约,不等于腾讯的版权不合法啊。腾讯的版权是合法的,剧组是腾讯找来拍的,剧组跟霸王条约有啥关系啊。官司是官司,剧是剧。为这个打一星。
所以你说的这些跟这部电视剧的质量有啥关系吗?
同情霸唱,此剧于他而言就跟不被喜爱的私生子一样,但是这儿子没长歪,还让人挺喜欢的,说到底他还是霸唱的心血,长太像了所以大家喜爱,这份喜爱跟他爹娘之间的感情没有关系啊。一星对他着实残忍。
他不是来打抱不平的 ,他是为了显示自己逼格高,与众不同,特立独行的,平生最讨厌这种为了博眼球把白的说成黑的人,好的说成黑的,不知道对不对得起自己良心。。。
对原作者天下霸唱表示同情,但这不是诋毁一部剧的理由,当然,从感情上来说,帮亲不帮理也是一种情感表达。
说的好
你不是从知乎搬运过来的吗?原答主同意了吗?
这是腾讯和作者之间的事,和这部电视剧有何关系。这里应该单纯的评论这部剧质量好坏。
版权官司,和电视拍的好坏有关系吗?
哈哈 说的好~~~
评剧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剧本身的质量
我真觉得不管电视剧电影怎么拍,都不能每个人心中的鬼吹灯的形象。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形象。所以无所谓对与错。只能说拍的好看与否。但我支持楼主,确实觉得这两个人不适合演胡八一和王胖子。个人感觉
原来是这样 还好梦想者摆了爱奇艺一道,去跟腾讯合作了。要不然又成了上交国家
看起来高大上的理由,但是跟剧本身没什么关系吧,你任性你有理。
我觉得作者应该庆幸的是腾讯指定了正午阳光去拍这部戏,不然像盗墓笔记那样,呵呵
剧评是剧评,和版权没有关系
这个道理很好很豆瓣,等你有孩子了那我找人给拐到有钱人家去
享享福岂不美哉
很好再次刷新了我对豆瓣网友阅读理解水平的认知,也算开了眼界
只评论剧好不好就可以了,扯些弯弯绕绕的真没意思。
很好,这都能遇见兔小将,服了你吧
我服了你,高考语文几分?
那被拐走的孩子因为不养在亲爸身边就必须要承受众人的歧视吗?他真的很难看吗?
要是能这样竭泽而渔的话,还会有多少人认认真真写小说
我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有必要人身攻击?
我被打脸不要紧,自然比不上你不要脸
同一个道理在你那就是发表看法,我这就是人身攻击,得赤裸裸双重标准我服
答应了
我肚子里吃屎的蛔虫也是这么想的,敢问你娘贵姓?
难道不是?有你这么比喻的吗?
普法就靠你了,等你家被盗了我来销赃
又是一个一个字没看的
团伙分工明确,艺术的事能叫盗?是吧?
这也不能一星啊,良心何在?
正解!!!!!
我们讨论的是谁教的养的好,而不是我把他拐了去富人家整容整的如何
这篇科普之前就在知乎看过,只是不明白楼主搬过来到底有何用意?为作者打抱不平不觉得选错地方了吗?霸唱的小说版权被卖了难道还是这部电视剧的错?不喜欢可以不看,
看来你一定会认为佳士得拍卖圆明园兽首对发扬我国传统文化多有裨益
双标
影视作品而已,何必要扯出这么多东西...就不能让艺术纯粹一点吗?
难道你很喜欢这种成为众矢之的的感觉?
版权撕X,应该要霸唱跟起点撕吧,毕竟企鹅是真金白银买的版权啊。这个撕的话也撕不到制作团队,撕不到剧本身。
还是那句话等你孩子被拐我真金白银去买来,你到时候不要来找我
导演需要负这个责任么??他们也是拿钱打工的人啊。
.。。。。。。神经病一个,好了,一星你打完了,吃饱了撑的该干嘛干嘛去。
很好很无私,有一天有人雇人砍你一顿,你一定不要和打手计较,人家也是拿钱办事打工而已
同感
不是再聊為啥一星,怎么變成人身攻擊了。其實這部戲真不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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