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体制就是这样,富人找个好律师杀人都没事,不过我觉得 纽漂导演们 是 觉得nyc 房价 尼玛太贵了,才黑上的
美国司法体制就是这样,富人找个好律师杀人都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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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堪称全片精华的最后几分钟自白居然是导演剪辑...(梁非凡)
有没有人怀疑Susan是她的继子和Bob合谋杀的?(因爱斯坦的忧愁)
请问BOB招人喜欢的点在哪里?(bjsn)
顶级的神来之笔就是上帝的安排了(Oct)
有没人觉得那个纽约女检察官是真的很讨厌啊(Junyi)
我认为第一任妻子应该不是Bob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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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并没评论我国司法体制怎样怎样,一帮人就急着咬,是有多自卑
美国司法体制就是这样,富人找个好律师杀人都没事,不像某国,律师都不用找。
民意左右司法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也与法治社会毫不沾边,当然我们这个国家现在出现的很多问题根源不在于民意,司法机关本身也不是最大的责任人,原因应该从更深层次找寻
又是熟悉的言论,这个世界不可能是完全公平的,人性本来就有恶的一面,所以才需要法律的制约,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审判,即使富人能够高价雇佣精明的律师来帮助脱罪,但他真的很得意的逍遥法外、为所欲为了吗?由于媒体的报道,他的个人生活遭到曝光,完全透明的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连买杯咖啡都被人认出,无时无刻被人监视和评论,作为作恶的成本,他失去了自由,隐私和正常的生活,更不要提付出了大量的金钱,辛普森不也因为官司而一贫如洗吗?如果没有法治,这个社会就成为了黑箱,穷人会更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富人和权贵可以更加猖狂和不受限制。另外一方面,法治就是要讲究证据、讲究程序正义和疑罪从无,没有一个完美的制度,但这样能保护绝大数人最大的利益。最后,如果不知道民*主法治是什么样的,还没有做到民*主法治,就开始攻击民*主法治,这样只能说是非蠢即坏
美国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洗脱罪名的, 既然都是洗脱罪名,我宁可公正公开,让大众都知道,也不要暗箱操作,
美国司法体制就是这样,富人找个好律师杀人都没事,不像某国,律师都不用找。
你就是最大的傻叉。 去举个你所谓的“ 你在光天白日下 殺人都沒事 只是有上百人目擊” 例子我看看,找不出来你裸奔,敢赌吗? 孬种
楼上,南京,想起来什么没?
问题主要是百姓太容易忽悠了。倒不是觉得有钱就没事,是有钱能找到优秀的律师,在庭审的时候可以看到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水平差距,然后律师抓住漏洞编个故事,把那些百姓审判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代入了主角的甜蜜故事,谁知道自己被一口一口喂着吃屎。
这叫 程序正义
穷人,你倾家荡产请好律师,指不定杀人也没事
美国总统选举也不公平,从来没有白痴、文盲、弱智当选。这说明美国的选举程序歧视脑残。所以,楼主千万不要去美国。
再举个例子:高勤荣。楼主能否帮高记者平个反?
你走访找错地方了
楼主并没评论我国司法体制怎样怎样,一帮人就急着咬,是有多自卑
看完那场法庭辩论,我觉得再多铁证据都不如一名好律师的嘴,那张嘴连福尔摩斯都敌不过吧
宁肯错放一千,不能错杀一个。 不知你看了同年的“制造杀人犯”会作何感想。
不记得片中那个律师说的了么,有些人花再多的钱也无法洗脱罪名。 这并不是能够屡试不爽的东西。 但没办法,这种黑点就是存在,犹记得几年前那个校园枪击案的主犯最后被律师辩护出了什么“富贵病”,不用坐牢只需要疗养。
至少天朝民意有时候还能左右司法,要不是曝光度太高前些年搞事那几个超级富二代现在都还活的好好的。在美帝妇孺皆知的案子中,有钱者诸如durst被怀疑几十年依然逍遥法外,没钱的诸如《制造杀人犯》中那个主角时至今日依然处于庭审马拉松中没有清白没有自由。
民意左右司法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也与法治社会毫不沾边,当然我们这个国家现在出现的很多问题根源不在于民意,司法机关本身也不是最大的责任人,原因应该从更深层次找寻
川普在这个片子里还出现了,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
我国的司法不独立 各种冤假错案弄的没啥公信力了 美国的也没有说的那么高大上
“沙克也干了”的逻辑 只要指出中国垃圾 那美国的问题自然就消失了
又是熟悉的言论,这个世界不可能是完全公平的,人性本来就有恶的一面,所以才需要法律的制约,在一个法治的社会里,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审判,即使富人能够高价雇佣精明的律师来帮助脱罪,但他真的很得意的逍遥法外、为所欲为了吗?由于媒体的报道,他的个人生活遭到曝光,完全透明的暴露在公众的视野下,连买杯咖啡都被人认出,无时无刻被人监视和评论,作为作恶的成本,他失去了自由,隐私和正常的生活,更不要提付出了大量的金钱,辛普森不也因为官司而一贫如洗吗?如果没有法治,这个社会就成为了黑箱,穷人会更加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富人和权贵可以更加猖狂和不受限制。另外一方面,法治就是要讲究证据、讲究程序正义和疑罪从无,没有一个完美的制度,但这样能保护绝大数人最大的利益。最后,如果不知道民*主法治是什么样的,还没有做到民*主法治,就开始攻击民*主法治,这样只能说是非蠢即坏
希望你早日能体验到程序正义喔 某个连环杀人犯蹦蹦跳跳活在你身边喔
我已经体会了很多遍程序正义了,当然没有连环杀手什么事
你之前评论里说的其他事例我不知情,只想说说许霆案,你自己认为宁肯错放一千,不能错杀一个,而你在许霆案的立场上又似乎支持直接无期徒刑,不留一点余地,是不是有些矛盾了?许霆案本身的复杂性质就不容一竿子打死,要是当时一审的时候中国有陪审团,铁定也不会判无期,这也不正好符合你口中的“程序正义”?而你一副大义禀然的样子,倾倒情绪垃圾,将中国法律建设贬的一文不值,真是令我恶心。
程序正义归程序正义,但考虑到司法成本的问题,显然有些人的正义比另一些人的正义更“金贵”。怪不得德斯特无罪释放之后媒体和民众的集体嘲讽,这样的案件,本质上是以司法公信力作为代价,来换取阶级的privilege
就凭一点,我国现在是绝对不允许拍摄质疑国家层面的任何电影的
围中救美是这群香蕉皮最常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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