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笔,主要是在不经意的说话间,而剧中处理的太刻意了,感觉就是为了埋伏笔而特意说的。柴郡主的伏笔主要2点,一是六指,这个还算自然,但是强行脱袜子在人设、场合以及时代背景下有点不太合适,不如干脆搞成色盲,这点郑王和小蛮铺垫机会都很多;二是葱蒜,这个是包拯跟青莲抱怨的,就更刻意了,其实可以早早铺垫,比如最开始公孙策说他在风月楼打杂有苦衷,包拯听成苦葱,就可以顺便说一嘴“小蛮姐姐就不吃葱姜”,再或者某次发脾气无理取闹时对小店老板说“你不知道我不吃葱姜吗?”
相比之下,包拯之前去过郑王府的伏笔就相对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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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人说她“贵气”,也很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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