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旗虎皮,2007年5月27日于戛纳(一字未改)
《伦敦来的人》,根据比利时著名侦探小说家乔治·西默农同名小说改编,早在多年前已被美国人改编成电影。这是让好多人等了好多年的电影,大家一直想看看这个世上罕见的摄影机舞蹈家、长镜头大师的最新作品。影片在戛纳放映后,引起两种完全相反的声音。据贝拉·塔尔的媒体公关沃尔夫冈说,他在美国记者那里听来许多批评,说影片节奏太慢,镜头太长。这显然不是评价一部电影的合理标准。但在许多以艺术电影批评著称的影评人那里,也出现两种声音,这是个口味问题。《伦敦来的人》是一部教科书电影,那种看了让人特别过瘾的电影,尽管看过《Satan tango》的人会更喜欢那一部,但《伦敦来的人》还是有许多不一样的地方。归根结底啊,是个口味问题。我相信很多人会像我一样为这样的电影叫好。肯定也有不喜欢的,不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各种理由的,而爱一个人往往没什么理由。
贝拉·塔尔以长镜头自居,这一点早声名在外,《伦敦来的人》就像一部长镜头教科书,即使在同一个地点拍同一个人物,也没有任何两个长镜头的起落调度是相同的,所有人(主要是我),被他奇妙的镜头调度震撼了,长镜头已经成了他的“母语”,收放自如的语言,在132分钟里,仅用29个镜头,就讲述了一个如此复杂的侦破故事。在这种状态下,所有基本的电影语言都是在长镜头内完成的:场景转换、空间变化、光线和影调变化、声音调度甚至剪辑,这一切都是在长镜头内实现的。从电影语言的角度来看,影片简直是一个奇迹。
俄罗斯的《驱逐》和墨西哥的《寂静之光》也都奉行着“长镜头主义”,但《伦敦来的人》更加纯熟和自如,前两部电影,我们还能体会到年轻人在尝试过程中的新鲜感和兴奋感,而后者则让人感觉贝拉·塔尔是与长镜头一起生活的人。电影史上的经典长镜头,除了实验电影,一般都用来表达富有诗意的场景,比如塔尔科夫斯基在《镜子》和《潜行者》,以及阿兰·雷乃《广岛之恋》等。在叙事性较强的电影中,长镜头只是偶尔使用在时间和场景较为集中的段落,比如《蛇眼》或杜琪峰《大事件》,但像贝拉·塔尔这样全部用长镜头讲故事的电影,比较罕见。
《伦敦来的人》是侦破片,也是一部饱含诗意的作品,把一些平静、现实的生活,通过光影变化描述得非常富有诗意,尤其是马鲁安回家,从厨房走进卧室上床睡觉这段戏,贝拉·塔尔在光线较暗的房间中,把摄影机的光圈调到最大,然后对准了光线比较饱满和集中的窗户,在强烈得近乎神圣的光中,马鲁安的衣服搭在木质的椅背上,地板上是他那双旧皮靴,从饭桌前的现实生活转变成一种类似于表现主义的凡高式场景中(木椅和靴子是凡高的素材)。但贝拉·塔尔令人佩服的地方并不是这种诗意,而是自始至终都用长镜头叙事。应该说,贝拉·塔尔在选择这个剧本的时候,就已经决定用长镜头来讲述所有情节,因此他对剧本的改编,也完全为了适应这种长镜头叙事的方式。
对,那么,如何在29个镜头里完成一个故事呢?贝拉·塔尔采用了一种我称为“时空折叠”与“视角折叠”的方式,巧妙地运用悬疑故事的时空特点,利用主客观视角的转换,节省了多机位、多镜头叙事的剪辑工作,实现了在最少的镜头里完成大量的叙事工作。这是这部电影成功的重要原因。比如影片第一个镜头讲述了案发过程,但这个案发过程,既向观众交待案件的特殊环境、盗窃与合谋、分赃不均与凶杀等过程,又利用空间特点(塔楼的窗),通过视点的变化(在一个镜头里实现主客观视角的不断变化),观众的客观视野变成为主人公马鲁安的主观视野,换句话说,同一个镜头里,观众不但看到事件的过程,还意识到主人公马鲁安的存在,体验到主人公在观看事件时的心理变化,因此一个镜头,作用远远超过一般悬疑电影的单镜头功能,在一个线性时间里,多重时空里的经验形成了折叠,这种一镜多用的时空折叠和视角折叠,对影片的长镜头叙事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而在《驱逐》和《寂静之光》中则没有这样的运用。于一部悬疑侦破电影,悬念的重要性就不必说了。从巴赞(André Bazin)的观点来看,长镜头是捕捉完整而连贯的真相最有力的语言,但在贝拉·塔尔这里,景别、焦距和光圈不断变化长镜头运动,不但没有破坏故事的悬疑效果,反而创造了很多悬念。比如开场镜头,观众看到的与马鲁安看到的完全相等,因此观众如同当事人一样,只是了解到事件的一个部分,悬念依然存在: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争吵?箱子里是什么?为什么杀人?而这些悬念都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揭开的,包括马鲁安的行为动机和他最后的选择。当他决定给藏在木屋里的英国人送饭时,他进入了木屋,摄影机便停在门外,过了一会,马鲁安从里面出来,长镜头没有破坏这些悬念感,反而带动观众进一步关心剧情的发展。在我看过的悬疑电影中,《伦敦来的人》在剧情交待上是最独特又无可挑剔的一部。
关于节奏,其实我觉得影片的节奏并不慢,因为影片创造了一种与正常悬疑片不同的节奏,一种“声声慢”的悬疑节奏。在这种节奏中,声音节奏对镜头运动速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配合。比如发生在咖啡馆的戏里,镜头的起伏运动中,贝拉·塔尔运用警官说话节凑和强调,让他的声音特点成为镜头运动节奏的“指挥棒”,他的语速、腔调和长度,成为镜头运动的节凑参照,所以我们才会感觉这个人的说话有点怪,但这种“怪”非常重要,他缝合了长镜头内场景转换过程中的过渡。当观众的注意力都被他的台词吸引时(因为台词交待了整个案件的始末),镜头已经从一个空间转到了另一个空间。镜头运动的节奏,完全与说话的节奏相吻合,这与美国商业悬疑片的节凑完全逆反,但与整部影片的节奏非常和谐。声音运动与影像运动像对位法一样,形成一种奇怪的和谐。
当然,完全采用长镜头也不是没有缺憾,尽管贝拉·塔尔已经把它完善到无可挑剔的境界,唯一的缺憾就是人物并不那么饱满,贝塔·塔尔完全可以让人物做更多的表达,但他不愿意破坏这种安静的气氛,所以在人物塑造上,多多少少有一些缺憾,不像运用普通镜头语言那么生动和深入。
谈论"The Man From Lo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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