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半夜想起這回憶來評個分。
這電影當年在尖沙咀文化中心放映廳看的,和在家中打開電腦看是不同的体驗。在家可以快進,可以不爽就關,電影院你只能走。
但花了錢誰會走?而且,電影節明知自己進場是要看誰的電影,早就有心理預期了,效果就不一樣了。(當年影迷真的都拿著場刊,百多部電影中仔細挑然後搶票…香港國際電影節真的是電影愛好者的美好回憶)
如果你看完,感覺只有那家人很廢,劇情很無聊,沒半點壓力,只有不爽,那導演實驗成功了 : 同時也證實了你不是他的目標人群。
結果而論,這絕對是(導演自以爲)的「觀影品味測定器。」,糟老頭自命清高拍出一部反主流,嘲笑大眾的電影。
16年前還在讀電影系的我覺得這電影牛逼到上天,甚至是教材一樣的藝術品。
16年後,在文創業內工作了14年的我,現在只覺得,這是一部不合格的電影。孤芳自賞自命清高,沒所謂,創作是自由的,但當選擇了電影作為載體,自以爲的篩選觀眾,就是一部失敗的電影了。
以前覺得,100個人看完後,有95人不懂不滿不喜歡,但有5個人能理解和極端欣賞?這就是美麗的創作。人大了,現在覺得,100個人看完,有100個人都能享受而不是難受,才是最厲害的創作。
有感而發,不應該發在討論。不過反正我猜也沒人會點進這片的討論頁,應該沒所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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