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问题,就连最小的孩子都服刑了,这和我们的未成年犯罪天壤之别啊,何况这还是1965年,凶手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最可恶的是姐妹俩的父母,第一天认识的人,就敢把女儿托付,真不敢相信有这样的父母,最后案子结了后还继续自己的旅行,把妹妹又托付给检察官,还好检察官是好人。
最可恶的难道不是这做父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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