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场的十几分钟的戏,给他的镜头实在太多了,花几分钟去拍他玩一只苍蝇,有那必要吗?搞得我我从开始都一直以为这哥们是主角,最后却草草挂掉。

其实我是真欣赏整部片子慢悠悠的节奏,让每个牛仔枪手的角色都显得很酷,但把开头这场戏搞这么长感觉确实没必要,这几个非主角次要人物的镜头删一半,其实也不会减少这种酷感,因为一半也很长了。这几个人在车站酒吧里的戏已经把那种感觉营造出来了,后面的又拍打苍蝇,又拍水滴到帽子上,真的很多余。
影片最后,口琴和胡子哥先后离开,其实也可以打住了,后面又把胡子哥弄死,完全没必要,观众也有被愚弄的感觉,受这么重的伤,怎么前面还无症状?让两个牛仔在大漠西洋落日余晖中留下渐行渐远的背影,还有女人深情的凝视,就此打住,不是更好吗?难怪当年的美国剧院版把胡子哥死掉的戏删了,我非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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