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剧情设计有问题,从对话中得知麦克斯想买名单,并且联系了cia的内奸,然后将这个行动命名为job 314,而他们通信的信息被cia截获了,cia想借此机会把内奸揪出来,就派格里森“偷”了名单,那么格里森联系的买家又是谁?麦克斯?还是内奸?还是根本就没买家,毕竟本来就是cia设的局?然后cia把这个“任务”交给阿汤哥所在的小组,cia为什么认为内奸就在他们组。现场另一个小组是为了监视阿汤哥的组还是他们也接到了相同的“任务”?两个imf小组同时被审查?不管哪种情况,cia要怎么通过这个“任务”揪出内奸?电影里是直接把格里森噶了抢名单。可是刚和买家联系了要偷名单就接到cia的任务要抓泄露名单的人,内奸能蠢到看不出有问题?
cia怎么通过这个任务抓内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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