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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前面剧情高个子应该是个比较虎的人 是当时没拿枪吗 我以为会和女警刚一下结果转头就跑了直接白送
因为女警已经举枪直指他脑袋瓜了啊,一击就能毙命,还能怎么近身一搏…只能走为上策啊。高个子知道警察不会贸然开枪打死他,冰天雪地大肚女警未必追得上他。要不是女警枪法准,他不是毫无胜算的。
子弹可能被矮个子打光了(我猜的)
因为他在分尸,没有必要带枪,就穿个秋裤,枪没有口袋装。另一方面,藏匿的地方很隐蔽,他也没想到警察会找上门来。
他在小个子出门的时候,拿着就是铲子而不是枪,估计就是上头了随手拿铲子而不是找枪,不拿枪也可能是自信自己打得过小个子?而且他估计就想着在附近处理完,就没想着去带枪
这个问题正是电影漏洞所在 如楼主所言 高个子应该是个比较虎的人 而且剧中可以看出 冷血残忍 嗜杀成性 同时冷静果敢 出手必致命 是不出声的恶狗影片中 他已将一段木头扔向了女警 在此局面之下 下一步必然是快步近身 殊死一搏 不管手中有无枪 有无武器 这都是唯一生机此时背身逃跑 和影片中被其击毙的红衣路人并无区别 完全不合逻辑
Gaear杀Jean没用枪,徒手打死的(烤箱右边的墙上,有纵向流下的一列列血迹,可以推测:Jean是被揪住脑袋一次又一次砸向墙壁,脑部受到高频率严重撞击、流血过多致死)。杀Carl没用枪,拿斧头劈死的。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Gaear没有属于自己的枪。他在车上枪杀州巡警、开车追逐路过的那对男女并枪杀他们,用的都是Carl的枪。(并且他俩总共就只有这一把枪可用。)枪杀了上述3个人之后,Carl拿回了这把枪,随身带着(Carl后来用这把枪击毙了Wade和停车场收费窗口的小哥),Gaear就没枪可用了。两个匪徒共用1把枪,这是本片最大的两个漏洞之一。要知道,这故事可是发生在美国的,而拥有枪支在美国是合法的。普通人为了防身而随身携带枪支都是被法律允许的,何况这是两个靠混黑道谋生的匪徒呢。而且,Gaear的枪法何其精湛。坐在副驾上,一枪就把州巡警爆头了。(车技也了得,冰雪覆盖的高速路上,无惊无险就把那对过路男女的车追得脱轨、倾翻。)原地站着,枪杀跑动中的那个红衣男,也只用了两发子弹:第1发,跑靶了;第2发,红衣男就中弹倒地了。Gaear甚至不前去确认红衣男是否死透,可见他对自己的枪法有多自信。困在车里的那个女孩,Gaear也是弹无虚发。参加过军训的人都知道,射击是需要高强度练习才可以达到枪神境界的。哪怕再有天赋,不勤练都会手生。所以,Gaear这种神乎其技的枪法,必然是经过大量练习才获得的。也就是说,他经常用枪(杀人)。这一点,从他枪杀上述3个人的时候有多冷静、多无情也可以看出来。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简直就是冷血杀人狂。可见他对这种操作有多司空见惯;对他来说,杀人就是日常,与吃饭喝水无异,不会引起情绪上的任何变动(例如:恐惧、惊慌)。然而这么一个枪神般的存在,出来做业务(绑架)居然不带枪,和别的业务员共用一把枪。这完全说不通。明明从事的是高危行业,随身带把枪防身是基本修养,而且他显然有枪(除非他以前用枪杀人的时候,都是借用别人的枪),可他来干这一票业务的时候,就是没枪。您说怪不怪?本片的第2大逻辑漏洞是:Gaear干嘛非要用锯木机去碎Carl的尸?如前所述,Gaear一共杀了5个人:枪杀3个、徒手打死1个、用斧头劈死1个。前4个人被他谋杀之后,他都没想着毁尸灭迹:州巡警站在路中间被他爆头,他命令Carl把州巡警的尸体挪到路边去,仅此而已。那对男女的尸体,都在被枪杀的原地。(就是因为这3具尸体,Marge所在的警局接到了报警。)Jean的尸体,就在被徒手打死的原地,直到Carl回来都仍在原地。可见Gaear作案是多么简单粗暴:谁妨碍他,谁就得死。死了就行,他不会费一丁点儿力气去抛尸、毁尸。那为什么第5个人死了,他就非得弄个锯木机在那儿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锯这第5具尸体呢?难道不应该像对待前4具尸体那样,扬长而去或熟视无睹,表现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尸体在路边,他都不在乎被发现;尸体在偏僻木屋门外,他就担心被发现,所以弄个发出噪音的设备来碎尸,溅得雪地上全是雪浆?这完全没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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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的老婆死了吗?(幽州民)
警局一大帮废物呀(韦爵爷)
呀~呀~呀,听着真难受!(★☆☆☆☆)
亮点是yeah(音量)
谢普到底是谁的朋友?(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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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女警已经举枪直指他脑袋瓜了啊,一击就能毙命,还能怎么近身一搏…只能走为上策啊。
高个子知道警察不会贸然开枪打死他,冰天雪地大肚女警未必追得上他。要不是女警枪法准,他不是毫无胜算的。
子弹可能被矮个子打光了(我猜的)
因为他在分尸,没有必要带枪,就穿个秋裤,枪没有口袋装。另一方面,藏匿的地方很隐蔽,他也没想到警察会找上门来。
他在小个子出门的时候,拿着就是铲子而不是枪,估计就是上头了随手拿铲子而不是找枪,不拿枪也可能是自信自己打得过小个子?而且他估计就想着在附近处理完,就没想着去带枪
这个问题正是电影漏洞所在
如楼主所言 高个子应该是个比较虎的人 而且剧中可以看出 冷血残忍 嗜杀成性 同时冷静果敢 出手必致命 是不出声的恶狗
影片中 他已将一段木头扔向了女警 在此局面之下 下一步必然是快步近身 殊死一搏 不管手中有无枪 有无武器 这都是唯一生机
此时背身逃跑 和影片中被其击毙的红衣路人并无区别 完全不合逻辑
因为女警已经举枪直指他脑袋瓜了啊,一击就能毙命,还能怎么近身一搏…只能走为上策啊。
高个子知道警察不会贸然开枪打死他,冰天雪地大肚女警未必追得上他。要不是女警枪法准,他不是毫无胜算的。
Gaear杀Jean没用枪,徒手打死的(烤箱右边的墙上,有纵向流下的一列列血迹,可以推测:Jean是被揪住脑袋一次又一次砸向墙壁,脑部受到高频率严重撞击、流血过多致死)。杀Carl没用枪,拿斧头劈死的。
对此唯一合理的解释是:Gaear没有属于自己的枪。他在车上枪杀州巡警、开车追逐路过的那对男女并枪杀他们,用的都是Carl的枪。(并且他俩总共就只有这一把枪可用。)枪杀了上述3个人之后,Carl拿回了这把枪,随身带着(Carl后来用这把枪击毙了Wade和停车场收费窗口的小哥),Gaear就没枪可用了。
两个匪徒共用1把枪,这是本片最大的两个漏洞之一。要知道,这故事可是发生在美国的,而拥有枪支在美国是合法的。普通人为了防身而随身携带枪支都是被法律允许的,何况这是两个靠混黑道谋生的匪徒呢。
而且,Gaear的枪法何其精湛。坐在副驾上,一枪就把州巡警爆头了。(车技也了得,冰雪覆盖的高速路上,无惊无险就把那对过路男女的车追得脱轨、倾翻。)原地站着,枪杀跑动中的那个红衣男,也只用了两发子弹:第1发,跑靶了;第2发,红衣男就中弹倒地了。Gaear甚至不前去确认红衣男是否死透,可见他对自己的枪法有多自信。困在车里的那个女孩,Gaear也是弹无虚发。
参加过军训的人都知道,射击是需要高强度练习才可以达到枪神境界的。哪怕再有天赋,不勤练都会手生。所以,Gaear这种神乎其技的枪法,必然是经过大量练习才获得的。也就是说,他经常用枪(杀人)。这一点,从他枪杀上述3个人的时候有多冷静、多无情也可以看出来。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简直就是冷血杀人狂。可见他对这种操作有多司空见惯;对他来说,杀人就是日常,与吃饭喝水无异,不会引起情绪上的任何变动(例如:恐惧、惊慌)。
然而这么一个枪神般的存在,出来做业务(绑架)居然不带枪,和别的业务员共用一把枪。这完全说不通。明明从事的是高危行业,随身带把枪防身是基本修养,而且他显然有枪(除非他以前用枪杀人的时候,都是借用别人的枪),可他来干这一票业务的时候,就是没枪。您说怪不怪?
本片的第2大逻辑漏洞是:Gaear干嘛非要用锯木机去碎Carl的尸?
如前所述,Gaear一共杀了5个人:枪杀3个、徒手打死1个、用斧头劈死1个。前4个人被他谋杀之后,他都没想着毁尸灭迹:州巡警站在路中间被他爆头,他命令Carl把州巡警的尸体挪到路边去,仅此而已。那对男女的尸体,都在被枪杀的原地。(就是因为这3具尸体,Marge所在的警局接到了报警。)Jean的尸体,就在被徒手打死的原地,直到Carl回来都仍在原地。
可见Gaear作案是多么简单粗暴:谁妨碍他,谁就得死。死了就行,他不会费一丁点儿力气去抛尸、毁尸。
那为什么第5个人死了,他就非得弄个锯木机在那儿慢慢地、一点一点地锯这第5具尸体呢?难道不应该像对待前4具尸体那样,扬长而去或熟视无睹,表现得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尸体在路边,他都不在乎被发现;尸体在偏僻木屋门外,他就担心被发现,所以弄个发出噪音的设备来碎尸,溅得雪地上全是雪浆?这完全没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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