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感动,反而觉得有点恶心!
这段感情从开始就是不平衡的,是变态的。
两个不同阶层的人无意中相遇,并没有就此打破门不当户不对的隔阂,狂歌狂舞纵情放肆并没有激发出共同语言,可以想象,在新鲜感褪去之后,回到柴米油盐人间烟火中时,(女主)才能看得见彼此之间的那道鸿沟。
男主生活于社会底层,生活赤贫,平日无所顾忌,他连走路都是直接走在马路中央的,发现女主对前男友的迷恋时,第一时间拖着骨折的左脚,用整夜时间奔走到女主住的富人区,翻入她家(可怕),偷拿她日记出来阅读,了解女主隐私后,跟踪女主,在地铁跌跌撞撞追逐女主奔跑,飞快把女主前男友赶走(防止旧情复发);
与女主偷走汉斯的大量镇静剂,出外毒害多人,偷得钱财挥霍,女主想的是浪漫,去海边看海,男主却只看自己的脚,只想回桥上,回到桥上他设计让女主把偷来的钱误丢入河里,因为有了钱女主就有条件离开桥上离开他了(宁可再变穷也不让对方有机会离开自己);
女主和汉斯去博物馆暂时与男主失联,男主苦等她回来,重逢的第一时间是不问情由,先赏她一个大嘴巴子,这是爱吗?你是女主你愿意被人大巴掌大巴掌的爱吗?第一次失联是一个大巴掌,下次可能就是拳打脚踢了,什么样的女人会喜欢会享受家暴下的爱情呢?
看到地铁寻人启示,知道女主有机会医好眼疾,男主的态度是瞒着女主,把寻人告示烧掉(丧心病狂),还追踪着告示一路烧着去,甚至于放火烧掉别人的车,看着车主被烧死无动于衷;
出狱后因为女主要离开,寒夜里拉着女主跳入冰冷的河水里,得不到的就毁灭掉,极强控制欲暴露无遗。
而女主,只是因为一次失恋,离家出走,遇上一个无文化、低素质、粗暴、自私、控制欲极强的流浪汉——他可以为了独占女主,宁愿不做任何改变:例如变得有钱(有钱了女主可能就恢复理智就离开他了),例如不让让女主得到治愈眼疾的机会宁可让她瞎掉——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还自以为这就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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