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且精彩——观影《我不是药神》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从上映之前就被吹爆的高分佳作,自然不能错过,虽然类型上标注的是喜剧,但最终却让人红着眼眶走出电影院,诚然在国产保护月能看到这么精彩的电影很让人兴奋,但也不可否认,一方面电影为了强化戏剧冲突将情感与法理放在对立面上的表现让我一个学习法学的人觉得很不舒服,另一方面,这种精彩也只能在正确的基础上浅尝辄止。
因纯属个人观点,如涉及到专业知识出现差错,还请斧正
一
整个故事的源头,在于高昂的正品要价格导致普罗大众负担不起,但印度却能胜场效果相同的低价药,虽然这种低价药在中国被禁售,但依旧有人希望买到,最终,导致了整个事件。
那么问题来了:
为什么电影中会出现如此高价的药?
垄断!
似乎近几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越发旺盛,无论从娱乐产业还是从科技产业,大家都更加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并开始认同通过知识产权获得利益的行为,但是,之所以我们今天能够相安无事的享受知识产权带来的益处,实际上真正起作用的并不是知识产权保护法,而是反垄断法。
如电影中那般,当一家商业公司垄断某种资源或者技术,则他们的定价将不收到其本身价值的限制,而产生因公司医院发生转移的情况,哪怕是普通技术都会引起市场的剧烈波动,更不要手党技术关系到生命,真的达到了如电影中所说“吃得倾家荡产”,疾病不会挑选或者回避某个阶级的人,这让制药公司可以肆无忌惮,总会有富人要生病,而一个富人原以为疾病付出的财产,远比一群穷人更多,因此,哪怕药价高昂,公司已就不会亏损,更何况还有一群砸锅卖铁的穷人。
但一旦垄断被打破,尤其当技术不仅限于一家或者少数几家公司手中,情况则大不一样,为了让自己的产品能够有出路,降价和提升品质将成为仅有的应对措施,据说如今的方便面市场几家巨头为了防止恶意降价,共同签署协议统一定价,药品行业难道就不是如此么?以我们常吃的非处方药来看,确实价格不同,但价格是紧密围绕价值产生的,云南白药的产品卖得贵,但无论从包中还是效果也算是问心无愧。
影片中的正版药厂商如此费劲心思的打击盗版药,并以“维护任命身体健康”为宣传口号,其实无非就是害怕竞争,毕竟他们的产品价格已经远高于本身价值。
二
电影中出现了两种假药,印度的有效果,但未被我国认可,因此为假药,另外“张院士”卖的只是自己制作的“食品”,并无效果,因此也是假药,但到最后,究竟怎么才叫假?
*假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诚然,按我国法律规定,电影中销售两种药的过程都是“销售假药”的范畴之内,但如果单看药,这一法律是否也存在可以完善的可能呢?
日前,在完成我法学双学位的毕业论文时,对刑法中“精神病”的定义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发现精神病者一定已在我国法律中实际上和医学上的精神障碍或者精神疾病存在概念分歧,最终导致司法过程中产生了更大的司法偏差,那么假药的概念是否也存在偏差?
如上面引用,实际上电影中的印度药并不是假药,而是按假药论处,因为从药理学角度,他确实是药,而且是真的有疗效。但是,因为未获得批准,没拍照的真药要跟真的假药一样被排除在市场之外,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似乎并不切实际。
按照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建设,实际上我国是更希望市场产生竞争的,竞争能让市场更受宏观调控的把握,而不会沦为资本主义掌握下的玩物,电影中把印度药违规作为背景,但如果放眼现实,或许这一背景并不会成立,而政府对于垄断,对于有效的违规药的态度,也在电影中以背景规避了过去,直到最后才以一句“入医保”被提出,效果很好,省略很多。
三
看过电影,很多人都在探讨法与情的违背,实际上这一命题让人很不舒服,就像我们在打辩论时候讨论的诸如“党大还是法大”“司法公平与社会公平”这类命题,实际上都是伪命题,是为了制造冲突而强行剥离开的。
法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实际上法律表现出什么样的形象,并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人们对它的操作。
日前,周立波案宣判无罪,很多人开始质疑美国司法体系是否完善,在这时,因为律师的操作,似乎法律站在了人民医院的对立面,法与情分道扬镳了,但同时,因为舆论引导,药家鑫案,刘永案,哪一个不是司法与民意的契合?或许是因为电影的表现力足够强劲,让大家都陷入了单方面的思维中,但在现实中,在有舆论辅助将社会公平推进司法公平的情况下,这种矛盾就不复存在。
日前,湖南检察机关决定对陆勇不起诉,希望这个结果能让大家看到现实中司法与电影中的差异,让我们能够更全面地看到这一问题。
四
抛开社会层面来欣赏电影,电影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很是喜欢,白血病患者的口罩。
因为环境细菌,戴口罩是病人保护自己的一个明显手段(电影中选择的疾病不传染),能让他们摘掉口罩,则是获得了他们“以生命为代价”的信任。
以王传君的角色为例,初次见面,为了让男主与它打交道,他短暂的摘掉口罩,之后在他们商业活动开展顺利的阶段,他的口罩从未出现在集体活动过程中,直到男主伤了他们的心,把代理权给了卖假药的,他才重新戴上了口罩,他是真的不惜命么?并不是,只是他愿意把自己赢弱的一面展现给足够信任的人。最后,让我印象最深的不是黄毛的殒命,不是男主用自己掩护买药的人逃跑,而是男主在囚车上向外望时的人群,让患者们都能摘下口罩,甚至连医生都达不到,但一个所谓“假药贩子”却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这种信任的获取过程,一些新照顾选的心境变化,这才是我最关注的。
五
这是一部反映社会问题的好电影。
这是一部巧妙的给医保打广告的好电影。
不过就我看到的来说,的确我国的医保政策要比美国好太多,负责任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