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药贩子赔本做慈善,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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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药贩子赔本做慈善,这是真的。
首先,这部电影的外文译名很有意思。如果按照直译,应该是I am not the pharmacal god。但是导演编剧把die和survive这两个意义完全相反的词组成了一个词组,dying to survive----绝处逢生,一线生机,永不凋谢,但是让我把这个英文名再译成汉语,我可能会翻译成绝地求生之类的奇葩出来。
二十世纪初的上海,作为开放的试验田,上海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都市,却假药泛滥,背后却是一连串的民生问题。Glinic作为高端进口抗癌先锋药,价高无可厚非,但是三四万一瓶的价格,在2002年的中国,无异于天价。相反,印度仿制的Glinic在当地药店折合人民币2000,药厂渠道直供500的价格确实很有吸引力。不可否认,程勇冒死贩卖假药的初衷是为了钱,因为缺钱,他连自己的儿子的抚养权都得不到,房租交不起,自己老父亲的养老费,医疗费都负担不起,甚至当儿子提出来要买一双260块钱的球鞋时都面露难色。老吕,以及广大CML的病友,买仿制药的初衷,也是因为这个药价格太低太低了,即便是假药,也宁可尝试一下。正是应了药贩张长林的一句话,“我卖药十几年,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真正的祸根还是因为穷。十病九穷的现状,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改变,即便是现在,因为生病导致砸锅卖铁,倾家荡产的案例屡见不鲜。但是,如果因为穷,就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那等死,那是绝对做不到的,无论是家属还是病人自己,因此他们铤而走险,买假药,买仿制药。
(这里又要提到一下,印度仿制Glinic的药效是和正版瑞士Glinic相差无几,只是因为没有被列入国家药物名单,而成为假药。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勇哥卖的是假药,但是这个假药是谋小财,治大病的假药。)
抛开钱的问题,这部电影的另一面,是责任,是担当。500的进口价,卖3000,一抢而空,这样的甜头,勇哥最后还是因为张长林的威胁而转卖了代理权,200万,然后用这笔钱去开了个纺织厂,正正经经赚钱。特别注意到的是,他对黄毛和吕受益等人的那句‘他卖的贵,我管不了别人,但是我跟他说了,卖给你们还是3000’让我不得不服这个男人对身边最亲近的人有着如此之强的责任感。老吕的去世,是促使勇哥再次贩药的导火索,他意识到如果没有他,那些曾经的病患都只能慢慢等死,因为张长林把成本500的药从3000提高到了1W,接着又加价到2W,最后终于被抓,也断了药的来源。这次零利润贩药算是弥补一下对老吕去世的遗憾,只卖500,只给那些第一批登记的患者。再到后来,印度药厂由于被版权问题被迫关门,印度老板依然答应给勇哥限量供货,甚至在彻底关门断货后,还以1500的价格从药店回购,都是勇哥自身责任感的影射。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龙套,应该是一位由于使用假药被警察抓捕的老太太,“我用了3年天价药,房子吃没了,家庭吃没了,我只能等死,但是这些药给了我们希望,我不想死,我还想活”,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黄毛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勇哥,张长林被捕后坚决不透露半点信息,曹斌,作为一个人名警察,用辞职信表明自己的立场站药贩。警局的局长,正是因为‘法大于情’的案例看了太多,所以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去抓捕药贩,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本没有错,就好比战场上的士兵没有错,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错的是那些发动战争的政客,那些躲在幕后享受一切成果的统治者。
2002年到2018年,CML患者的存活率,从30%上升到85%,抗癌进口药关税的降低,医疗和药物的改革,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药贩子的存在为这些变革提供了促进作用。
BTW,想到了ICS课上做的关于Ranbaxy&Lily的一个Case,原来印度仿制药真的那么疯狂。两个公司开设JV的时候,Lily把部分药品的配方控制在自己手里,为了防止Ranbaxy以后仿制原来是有原因的,只是开放了部分无专利权的药物和低收益的药物进行合作。
我并不是认可印度公司仿制药物的行为,更不是鼓励支持药贩子,因为一旦盗版横行,再也不会有公司会投入精力金钱去研发,去生产。人们只看到了一件东西的生产成本,往往忽视了隐形成本。生产一粒药丸可能只要5美分,各个流水线总耗时50秒,但是研制第一颗药丸却花了1000万美元,50年时间。
最后,祝国家医改越来越顺利,看病越来越便宜,当然,不生病是最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