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场第一集随评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喜欢第一场戏,郑秋冬是个典型的street smart boy, 虽然教育水平不高,但是天分满满,虽然油腔滑调,口才确实不错。其实以后不做猎头的话,做企业内训也是块儿好料子。
继续看,秋冬虽然起点低,其实内心并不卑微。随口能说出戈培尔,这里也并不是闲笔,这个人有才华,也知道什么是好东西。白力勤认为他是毫无追求的混子,正暴露了自己无聊的傲慢和缺乏见识。
秋冬虽然心比天高,奈何时运不济,他用满不在乎的嬉笑无赖,掩饰内心的无可奈何。不管是来自x总的羞辱,还是师兄耍猴般的调侃,以他的聪明怎么看不出来?自辱,既是向命运低头,也是主动低到尘埃,方能不受伤害。
“岁月如刀,我似芹萝,经过这些年努力,理想终于成了泡影。” 能说出这样的句子的秋冬,怎么可能是草包?
罗伊人,被象牙塔保护的文艺女,对老白的爱看似顺理成章,而她从老白身上无法得到的,应该就是生命力吧。生命力,连同渴求,欲望,在秋冬身上蓬勃燃烧着,吸引着罗伊人。而郑秋冬对罗伊人的迷恋更容易理解,是初恋的情结,是对纯情女神的仰望。
插一句,吻戏的时候秋冬的脖子耳朵都红透了,这是喝了多少酒啊,还是酒量问题?
秋冬说,“我浑身都是痛处”。秋冬与罗伊人讨论的是重庆森林,要看的电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秋冬在与残酷的世界周旋的同时,需要的,大概就是罗伊人这样的文艺女神吧,只有她,可以把他暂时抽离这个不堪的现实,也得以成为他心中的那片净土。
舔个颜,秋冬穿着紧身白体恤,结实的肩膀和上臂,好想摸一摸。
宿管阿姨说,“这会儿搬东西,容易伤着腰”,很懂嘛。。。
程锦云这次的角色定位准确,定位准确,自然贴合,不惹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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