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罪从无

只要有“reasonable doubt”,就应该判定无罪;只有在完全确凿的情况下,才应该判定有罪。
这是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是美国法制的基本理念。
法律导论上完,对于美国的法律制度还是很不屑的,但是反而在看了11季的CSI:LV和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之后,对于他们的法律信仰
肃然起敬。中国虽然也说是疑罪从无的,但是我觉得实际审判中这样的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那一句“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人”才是大家熟知的“真理”。
把一个人的生命处决权放到12个很可能什么都不是的人手里,是否会草菅人命?正如影片一开始1分钟之内就有11个人同意有罪判决。但是民众还是选择相信,相信会有Henry Fonda式的人物站出来,即使孤军奋战也要扭转乾坤。(话说CSI有一集就是说11:1的情况下,为了能统一意见早点回家,那1个孤军奋战的人被杀了……)当然,这必然要在一个公民素质普遍较高的国家才可行。
但是万一真的放过了杀人犯怎么办?万一无罪判决是错误的怎么办?没办法,这就是这个选择的代价。但是每个美国人都选择承担这样的代价,这样的人文主义精神让我肃然起敬!
这是陪审团制度的核心,是美国法制的基本理念。
法律导论上完,对于美国的法律制度还是很不屑的,但是反而在看了11季的CSI:LV和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之后,对于他们的法律信仰
肃然起敬。中国虽然也说是疑罪从无的,但是我觉得实际审判中这样的理念并没有深入人心。那一句“宁可错杀一百,不可放过一人”才是大家熟知的“真理”。
把一个人的生命处决权放到12个很可能什么都不是的人手里,是否会草菅人命?正如影片一开始1分钟之内就有11个人同意有罪判决。但是民众还是选择相信,相信会有Henry Fonda式的人物站出来,即使孤军奋战也要扭转乾坤。(话说CSI有一集就是说11:1的情况下,为了能统一意见早点回家,那1个孤军奋战的人被杀了……)当然,这必然要在一个公民素质普遍较高的国家才可行。
但是万一真的放过了杀人犯怎么办?万一无罪判决是错误的怎么办?没办法,这就是这个选择的代价。但是每个美国人都选择承担这样的代价,这样的人文主义精神让我肃然起敬!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