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gant。

本来今天早起是想看阿巴斯的《何处是我朋友的家》。 没想到阴差阳错看了这一部。 复杂动人,导演厉害。 为什么犹太人无论在哪儿都可以活得如此elegant?很美。 第一次对犹太人这个群体有了解是大约在小学五年级左右,我一任非常调皮的同桌。 他读很多很多书,知道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并给我们科普:犹太人是非常聪明的一群人,但很可惜…… 最近又开始关注起来是因为在西哲课上,老师带着我们研究NC、阿伦特「平庸之恶」。 男女主读家里寄来的信,从一长串文字,到寥寥20个字;从知道家人还在活着,到得知家人已在集中营去世。 男女主在暗夜里因为家人的信件而嘶吼的那一场戏,张力太强了。 很难过。 女主人和男主人的人设也立得太好了。 第一次听德语,还是因为他高中选修了德语。 女人:刚到肯尼迪时,命令仆人用德语说盆子;后面看到非洲女人因为封建观念和习俗的缘故只能暴毙在野外起了悲悯心,希望把女人抱回家中;最后对这片救了她们的土地产生了依恋,不愿意回德。 但男人却不是这样。男人习惯这片土地很迅速,但选择离开时也没有多少留恋。 “你让他和我告别,你是想让他死吗?” 要说爱,说长情,男人真是loser。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