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他们可以选择离开”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看到有人说 “两个大学生,行动自由,怎么都能摆脱父母的控制...”
如果放在1989年,这种言论并不可笑,当时的人都认为兄弟俩可以有另外的选择。但是在21世纪的第二个10年,人们已经普遍承认精神控制、长期虐待能对人的产生过分强大的影响,被操控被虐者极可能是束手无策的。
近年来已有充分证据证明Jose(父亲)不仅虐待过两兄弟,还强奸过其他未成年人。这个如今洗不了了。舆论普遍认为这个案件应该按照“过失杀人罪”论处。理由是:第三轮庭审(也就是决定性庭审)排除了虐待事实,不允许陪审团纳入考量,然而这是最终促成有罪判决的一个充分条件。那么在近年的新证据已经证实虐待属实的情况下,若是开庭重审,肯定不会再以一级谋杀罪起诉。
为什么时隔多年又有影视作品聚焦到这个有些年头的案件,社交媒体上大家也纷纷对这件陈年旧案表达意见?我想,我们在进行深刻的反思:什么是公平?法律有何意义?理想的法律体系是什么样?我们的社会为什么会这样?这就是这部片,以及所有关于本案的讨论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