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真相为名的表演:重温《冰血暴》第一季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犯罪片是笔者最爱的影视剧类型之一,而Fargo(《冰血暴》)从来是犯罪片影迷无法绕去的代表作品。2014年播出的剧版《冰血暴》第一季是对科恩兄弟1996年执导拍摄的同名电影进行的翻拍,在原作基础上,电视剧版改编并设置了全新的杀手角色和故事场景,赋予其不同于电影的叙事魅力。
故事发生的主要舞台贝米吉(Bemidji)是位于美国明尼苏达州的一座边陲小城,这里常年寒冷,远离国家甚至全州的政治中心,经济与文化的发达程度也在全州居后。秋冬大雪常年不化,模糊着整座城市的轮廓与形貌,也隐藏着城镇居民内心的秘密,即便是这样一座小城,关于“美国梦”的价值观依然渗透在居民的心中:相信努力就能在自己的行业领域内立下功劳、获得名望,跻身有钱阶层,同时尽可能地与邻里保持友好往来,促进社区秩序稳定——即便那只是一种表演。
电视剧主人公莱斯特(Lester Nygaard)是一名其貌不扬,业绩也不突出的保险推销员,心高气傲的妻子珠珠(Pearl Nygaard)怒其不争,讥讽、抱怨已成家常便饭,莱斯特对此积怨已久,但不敢发作。某日被曾经的高中同学、如今财大气粗的生意人山姆(Sam Hess)欺负时撞破了鼻梁,也不敢找人主持公道,对外统一谎称“自己在结冰的马路上滑了一跤”,自此,小镇和谐、温馨的面具日渐斑驳。
莱斯特前去医院包扎伤口,偶遇异乡来客马尔沃(Lorne Malvo),后者是前来贝米吉执行任务的职业杀手,他言行神秘,张嘴闭嘴皆是谜语,仿佛不受人间秩序拘束,具有异世感。在马尔沃的教唆下,莱斯特看待世界的角度发生变化,并又在一怒之下杀害了妻子,却不巧被前来拜访的当地警官撞见,莱斯特只能拨电话向马尔沃求救。不久后赶来的马尔沃杀害警官后便离奇失踪,面对逐渐靠近的警车,莱斯特急中生“智”,将自己撞晕并成功掩饰了自己的犯罪行径。醒来的莱斯特虽屡次遭警察盘问,但凭借高超的“表演”,提供了事件另一重解释,再加上新晋的警局局长比尔(Bill Oswalt)不作为,便暂时得以摆脱犯罪嫌疑,唯剩女警察莫利(Molly Solverson)不买账,单枪匹马搜证查案,却被比尔等人视作“自找麻烦”。
在剧中自诩捣蛋鬼(rascal)的“异乡人”马尔沃是此剧核心角色之一,闯入贝米吉之后,血腥杀戮开始在小镇的舞台频繁上演,曾经相对封闭、如常运转的社会系统好似忽然出现了漏洞,用以藏匿与窥探人性最微妙隐蔽之处。以莱斯特、马尔沃为中心延展的人际网络与利害关系,迫使其亲属好友、同事、客户,以及参与案件调查的私家侦探与执法机构这些旁观者、局外人纷纷离开观众席,转而加入这场闹剧的表演。和主人公莱斯特一样毫不起眼的贝米吉终于成为人气剧场——角色不前往贝米吉,剧情就无从进展,换言之,这是一场精心安排的“闹剧”。故事讲述者的深层用意不是本文关注的范畴,笔者更关心的是:角色在“闹剧”中是如何表演的?是如何凭借表演建立或丰富人格、生产现实并建立社会秩序的?不同群体的表演之间存在摩擦吗?他们是如何挽救并解决的?对于这些疑问,本文尝试借用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The Presentation of Self in Everyday Life)一书中提出的“拟剧理论”予以回应。
01 学习异乡人的表演:从一事无成到事业有成
本犯罪剧中上演的第一幕犯罪活动由职业杀手马尔沃主演。
来自德卢斯的他停留贝米吉纯属车祸引发的意外,在医院候诊座位上,他意外结识莱斯特,并得知了当地霸凌者山姆的行径,莱斯特扬言要给赫斯“一些教训”,马尔沃不同意,认为“山姆该死”,莱斯特为马尔沃的想法所震惊,以为他只是“口嗨”。
莱:我该给山姆一些教训。
马:山姆该死。
莱:不,不是这样。
马:事情就是这样。
.... ....
莱:既然你这么肯定,你应该去帮我杀掉他。
马:你让我帮你杀掉他。
莱:不,我是在开玩笑......我们只是在聊天、一起出出气,对不对?
马:一句话,做还是不做?(原文:Just one word.Yes or no.)
莱斯特没想到当晚山姆就被马尔沃杀害了,他找到马尔沃求证,马尔沃却循循善诱,为谋杀山姆一事重新界定意义,兜售自己关于谋杀山姆一事的解释:
马:山姆死了吗?你感觉怎么样?
莱:这是一个悲剧。
马:那你为什么要杀了他?
莱:等等,我没有——
马:其实是你做的。记得吗?'做还是不做?'
莱:我没说要杀了他。
马:但你也没说不杀他。
莱:......他还有妻子,孩子。
眼看莱斯特就要为山姆之死而愧疚,马尔沃赶紧调离对话的方向,直接为山姆“定罪”——“莱斯特,他曾把你装进桶里,在路上滚”,以证明其死有余辜。同时对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律体系,向莱斯特兜售自己的一套解释:“你的问题是,花了一生时光,想着循规蹈矩,但其实规矩并不存在。我们过去是大猩猩,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靠夺取和捍卫而来。事实是,你比昨天看起来更像个男人。”
说到这里,马尔沃还仅仅停留在界定事件意义的层面,接下来他告诉,开始传授表演“亡命之徒”的技巧——“勇敢反抗”,以便“让他们(妻子、上司)知道你的内心深处还是一头猩猩。”
莱斯特很快获得了首次登场表演的机会。
关系和睦的夫妻应当是同一剧组成员,“他们共同合作,以特定的样式呈现他们的活动”,(87),但妻子珠珠总喜欢在前台破坏莱斯特苦心经营的形象,比如当着莱斯特事业有成的亲弟弟切斯一家的面,诋毁他不够专业的演技,进一步激化剧组内部的矛盾。前台表演时的差错自然留给后台矫正,回到家中,珠珠因为莱斯特弄坏了洗衣机,再次指出他所扮演的“真正的男人”(a real man)一角实则千疮百孔,莱斯特要求珠珠收回原话不成,恼羞成怒,举起锤子,朝这位“不时相”剧组同事脑袋狠狠地砸了九下。被吓摊在地上的莱斯特受墙上贴着的海报"What if you're right,and they are wrong?"启发,他哆嗦着站起来,寻找藏匿凶器的地方。马尔沃杀害山姆,并为犯罪行为下定义,实际上是为莱斯特提供教学示范,莱斯特模仿得很快,但初次表演难免紧张,于是他走进后台,拨电话向自己的戏剧老师马尔沃求助,也正是从这里开始,马尔沃收获了他的第一位信徒,或者说,为“亡命之徒”剧组招募到第二位表演者。
为了摆脱嫌疑,莱斯特将自己撞晕,躺倒在妻子的尸体旁边。醒来后他又悄悄变换了角色,伪装成痛失爱妻、遭遇不幸的受害者,将一切嫌疑丢给了马尔沃。为了让公司同事、前来盘问的警察接受自己的形象,他在审讯室装哭,对担任警局局长的高中校友卖惨、蒙混过关,用自己的“鳏夫”身份博取客户的同情,甚至在嫌疑洗不清时嫁祸给弟弟。从剧情进展看,莱斯特的表演可以算得上顺利:他摆脱了口吃的毛病,曾经的"boy loses all the time"摇身一变,成了保险公司的大老板、全国年度销售员,还娶了女同事为新妻子,俩人积攒的财产,足够支持他们天南海北地遨游。构成前台的“外表”符号也悄然改变:灰色的高级西装取代了常年不离身的橘色羽绒服,随意贴着头皮的毛发被精心烫过,以便露出自信的额头。面对紧追不放的莫利警官,莱斯特谈吐自信,原先畏缩着的脖颈直直地立起,三言两语便将她打发走了。
莱斯特本可以戴着面具平静地生活下去,如果他没有在拉斯维加斯与马尔沃再次相遇的话。
02 “亡命之徒”剧班瓦解
莱斯特携新妻子前往拉斯维加斯参加全国年度销售员颁奖仪式。典礼结束后,被荣誉冲昏头脑的莱斯特去酒吧寻觅艳遇对象,却偶遇多年不见的马尔沃。后者从外表到谈吐都焕然一新,已经是盛名在外的牙医,佯装一幅不认识莱斯特的模样。莱斯特主动搭讪失败,便尾随他们一伙人搭乘电梯。在电梯里,他洋洋得意地说道:“过去的莱斯特会敷衍了事,但我不会。”马尔沃暗示他不该泄露剧班成员本该保护的秘密,并反问他:“这是你想要的吗?是还是不是?”本意炫耀个人成功的莱斯特沉默片刻,回答“是的。”他没能意识到,或者说根本不重视这样一个真相:眼前的马尔沃早已以一种全新的角色,向他身边的未婚妻和同事进行日常表演,而上述叙旧话语则会将马尔沃的两种角色置于同一情境之中。“当一个与促成的印象不一致的时间发生时......参与者都会感到轻微的窘迫,或者,在少数情况下会感到蒙耻。”(207)角色无法兼容,则必灭其一,新人设崩溃的马尔沃是这么决定的:他用手枪解决掉了除莱斯特以外的三个观众,“我在他身上花了六个月的时间,六个月,你能想象我的手伸进过多少臭嘴吗?见过多少加仑口水?更别提现在十万悬赏金也没了。”他将脑袋朝躺在地上的男性尸体点了点,吩咐莱斯特与他一起处理尸体。
但莱斯特是一个不称职的剧组成员、一个因为被剧组同事背叛后再也不愿忠诚的表演者,他用奖杯砸晕了马尔沃,带着新妻子连夜逃回贝米吉。逃亡路上,新妻子向他讲述了自己童年以来就怀有的“灰姑娘”梦想:三岁移民来到美国,每日在父母经营的汽车旅馆里帮忙做杂务,打扫之余便幻想有一个男人(a man)带走她过幸福的生活。莱斯特这才发现新妻子原来是将自己代入了这个男人的原型,她爱的也只是他努力扮演的角色,关于真实的自己,她一无所知。此时莱斯特苦不堪言,他背叛了一个又一个亲手制造的现实,在多重解释,在真相与谎言的夹缝中生活。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马尔沃就不会有这样的困扰?马尔沃也是在不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他不会感到疲倦,甚至产生与真实自我的割裂感吗?
马尔沃当然会疲倦,但他始终拥有一个稳定的角色——职业杀手,他随身备枪、随身携带执行任务用的手提箱,这些都是他在扮演杀手角色时的道具与装置,而为了执行不同任务临时扮演的角色,也只不过是杀手角色的一个分支,并不会干扰或取代他的主要角色——他有一个恒常的自我。但莱斯特没有,在成为马尔沃的信徒前,他已经度过了几十年平凡,不被光彩所照耀的生活。他短暂地加入过马尔沃的剧组,但面对法律的制裁,他又从这个剧组中离开,加入“成功人士”剧组,开始活得像是他那个同样成功的弟弟,但只要遭到莫利等警官的盘问,那个胆小自卑的莱斯特便又从心底里窜出来,他活着的每一天都在与莱斯特作斗争,只因他无法认同手中的剧本,言行不一,露出马脚只是时间问题。
03 潜入后台:贝米吉社区秩序的维护
有意思的是,在贝米吉警察局的女警官莫利眼里,马尔沃与莱斯特从始至终都隶属于同一个剧组,因为她始终没有机会潜入俩人犯罪的后台。由于他们将“有序的社会互动创造和维持的小社会系统变得紊乱无序了”(206),她便与负责查案的警官们组成了剧班,按照流程推进自己的表演,比如去莱斯特家里取样调查,拜访莱斯特或是将他扣押到警局审讯,在办公室里梳理和重构案件等等。
莫利是一个非常认同警察角色的演员。因公殉职的前局长夸赞她“适合接替自己成为新任局长”时,她听进心里去了,表演时便对齐“局长”的角色,即便局长之位被坐享天伦的老一辈警察霸占,她也没有过多怨言,仍然将精力投入在自己角色的扮演中,同龄人感兴趣的约会、户外垂钓等娱乐活动,她毫无心思。如果说新局长比尔之流大多数时间是在努力表现得像个警察,努力给社区成员传递“我是警察”这一形象,那么莫利则是在行动与表演上都下足了功夫:下班后在药店拦下买药的莱斯特,反复盘问他案发时的行踪;在父亲(Lou)开的茶餐厅里接洽从德卢斯赶来探讨案情的警察格斯(Gus Grimly);甚至是在后台的卧室里梳理案情,持续着前台的行为。
起初,莫利的努力没有得到剧组同事比尔等人的认可,后者被莱斯特营造的受害者形象(鳏夫、高中同窗)以及界定的情境定义(犯罪嫌疑人是马尔沃)所蒙骗,不愿配合莫利的演出。莫利先是在自己简陋的舞台上独自表演,后又与德卢斯的年轻警察格斯、来自法戈的两名FBI探员协作,在局长比尔面前证实了他们作为执法人员的实力。此时比尔也向莫利敞开心扉,坦诚自己扮演的警察角色并不合格,打算提名她作为新任局长人选:
比:这案子结束我不干了。
莫:什么?
比:我说我要辞职。我没这个胆子,不像有些人。配着警徽,看着人们做出残暴无情之事。那些与邻居在清晨互道早安,帮忙铲雪和拎重物的好习惯都去哪儿了?......我妻子说我现在处事小心翼翼,心绪不宁,这份工作让我一边盯着壁炉,一边喝着酒,思考一些类似于事物的本质这样的宏观问题,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变成这样,我只不过想要一叠煎饼和一辆八缸发动机的车子。
马尔沃尾随莱斯特重归贝米吉,一时间,小镇杀戮迭起,无能的警局派出全部成员出动,只留看守前台的女警员和有孕在身的莫利待命,莫利临行前与这位警员的对话,也从侧面上对贝米吉警局作为表演执法机构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警员:你觉得这里安全吗?......我是说,我待在这里,而那个凶手正逍遥法外,其他的警察都走了。
莫:最好把门锁上吧。
很难相信这是发生在负责惩恶除奸的执法机构里的对话,与不作为的警局相比,民间的力量似乎更胜一筹,做过十八年州警的莫利父亲预感到了社区危机的降临,抱着猎枪在家门口站岗,孙女动容,也拿出猎枪:“等他来了,我要把他眼珠给轰出来,你负责杀死他。”
在故事的结尾,马尔沃死在了自己的后台,那里遍地都是“那些被掩盖的事实”(97),是格斯潜入那里并杀掉了他,及时保护了贝米吉社区的安全。随之赶来的警察也在这里发现了足以给莱斯特定罪的证据:一卷录下莱斯特杀害妻子后求助电话的磁带,“亡命之徒”剧组的后台被清理之后,莱斯特也在边境地区被找到,最终死于追捕的途中。
戈夫曼在书中提到,表演者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是自我建造的印象,即扮演的角色是否可信。因为与社会发生交互的是角色,而不是我们自己,所以对表演角色的讨论使我们能够回避道德的诘问。
对于曾使用表演去欺骗、伤害他人利益的人来说,上述观点适合用于制造辩解时的说辞,“是我的立场/工作害得我这么做”,我们总习惯这么说,一方面能证明我们曾忠实于自己的立场、角色,另一方面,在为角色而负责时,我们毫不留情地将其与忽然觉醒的自我分离开来,斥责角色为“异己”的一方,凸显自我的渺小与无奈,以便为自己开脱。
但在笔者看来,这些还不算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表演者也会自我欺骗,我们花费越多的精力布置前台,留给中场休息、剧场歇业的时间就越少,真实的自己便不可能重见天日。如此往复,终有一天,角色会取代我们自己。当我们衣不蔽体地降落到这个复杂的世界,是角色帮助我们顺利融入社会秩序,安家落户,但角色制造出自我,也在与真实的自己抗衡,克扣面具下的我们出场的时间,角色是救世主,同时也是魔鬼。因此,作为表演者,除了扮演角色是否可信,角色本身的意义,对个人、社会产生的影响也应当纳入我们关心的范畴。
*文中引文来自《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欧文·戈夫曼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