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阵平对美久的感情
昨天看的日剧《阵平》,讲了一场禁忌的爱。继父和继女之间的爱。失去妻子后的十几年,阵平独自抚养继女美久。美久自小就知道阵平不是自己生父,也从没把他当作生父,长大后爱上了阵平。她没有说出口也不打算说出口,只希望永远和阵平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这样就够了。因为她认为阵平一直把自己当作女儿来看待,她不可能去毁坏这种关系,伦理和道德上都不能够。所以她打算把这份爱藏在心底。(我认为,这种被深深地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爱非常美,这种美就好像,在这个地球上有一块至美之境从它诞生起就从未有人踏足,它是那么美,但没有人知道它,并且也许永远也不会给人知道;这种美在于,如果它被人踏足,就大打折扣,可以说,这种美就在于它至纯至真。)
而阵平也爱她,他的爱更为复杂,她到底是他的女儿还是爱人呢?一般来说,有着真正血缘关系的父女,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这种父女的关系是天经地义的,是大自然赋予的,女儿的诞生是自己的血缘的延续,那必然是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这孩子的生命是我给予的——父亲和母亲都会把孩子当作己身的一部分来爱,这就是血缘的纽带。而重新组合的家庭中,即使继父或继母尽可能地对继子或继女做到“视如己出”,这也是处于一种责任感,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法律关系和责任纽带相当于强行把独立的两个个体相连,赋予他们亲子关系。长期相处的两个人会有深厚感情是一定的,在一个家庭中,个体与个体之前的感情是亲情,亲情有些是与生俱来的有些是后天培养的,也就是说,是有感情的。
但是血缘之间的那种感情是不能被后天培养的感情所替代的,后天培养的感情,是不那么牢固的,也很容易发生形式上的变化。亲情友情爱情都可以称作爱,爱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感情。而美久对于阵平,当她刚成为他的女儿时才三岁,从这时候开始,他把她当作一个孩子,爱人的孩子来爱护,久而久之肯定会产生感情,但是这可以叫做“两个人长期相处产生的感情”“长者对晚辈的爱”却不一定能叫做父爱,父爱需要血缘的基础。法律形式并不能改变爱的形式。
而美久母亲十几年的缺席,造成家庭关系的失衡,由于没有血缘,在家庭关系的天平上,平衡阵平和美久之间父女关系平衡的重要砝码缺失了。妈妈的丈夫(约等于)是自己的爸爸,妻子的女儿(约等于)是自己的女儿,因此这样一个新家庭才达到平衡。没有美久妈妈的存在,阵平和美久之间的父女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模糊了。在心理上模糊了多年的父女关系,在美久成年之后,就更加模糊。这时候,感情的变化是可以理解的。所以阵平对于美久的感情,有美久妈妈在世时自然定义的父爱,也有美久妈妈去世后父女界限模糊了的男人对女人的爱。
总之,阵平的爱可以理解,但是,很显然,在伦理上,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这是不合理的。
阵平的爱得隐忍,深沉,他的爱是情人之爱和父爱得乘积,这就是为什么他说,“爱情?不,不,那是比爱情还要深远的多得多得多的,爱。”其实我觉得,阵平的爱比通常男女之间的爱更为牢固,因为在爱之初,阵平的爱是纯粹的,百分之一百的爱;而男女之间的爱即使是在最初也含有性的比例,恋爱的男女亲吻、拥抱、做爱,由此爱得更加热烈;而阵平,在最初,美久就是他的珍宝,他以她的庇护者的身份来爱她,保护她,后来的感情的变化也是一种形式上的升华。乘积一定是大于相加之和的。也就是说,阵平是她的guardian和爱人。而通常的男女相恋之初,男性并不一定认为自己有guadian的责任。这就是不同。
我认为,如果一份爱情,在开始的时候不是因为被对方英俊或美丽的外貌所吸引(我认为外貌的美丽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人类性的本能),而是由一段平淡的关系开始,渐渐发展产生一种或许是友谊或许其他的感情,再发展为爱情,这样会是比较美好的。而另一种以“傲慢与偏见”开头的爱情,也是非常特别。我反对因性而爱,和以肉体关系来巩固恋爱关系的方式,以及男女之间过早发生关系,虽然性是一种本能,它也是一种欲望,它会因为爱情而更热烈,但也会给本来并不那么热烈的爱情造成更深更热烈的假象。
我们为什么不去探究爱情的本源?虽然也许从来也没有人搞清楚它是什么,但至少这样做,可以让我们不错过真正的爱情,而迷失在爱的假象中。我也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有些不是爱情。也许我这样想是错的,因为爱情也许是由一些其他的迷恋转变而来的——
但是有一些我仍然是不认同的,比如:
——英俊和美丽的人受人喜爱是没错,但有时候这种对美的迷恋会被错当成爱情的爱,你收到美的蛊惑,神秘的魅力使你沉迷。但是那不是爱,那只是对“美”的迷恋,就像你迷恋肖邦的音乐,一幅画,仔细分辨,(比如)你会发现你对吴彦祖的那种喜爱其实和对奥黛丽赫本的喜爱是同一类。
——性。你们做爱,但你们不一定相爱。肉体上的关系使你们产生了亲密感,时间一长,就产生依恋,就像嗜甜者离不开糖,吸毒的人离不开毒品。
——禁忌的关系,冒险的感觉带来的刺激会使人欲罢不能,但那不是爱情。
——有时候求而不得就越激发人的占有欲,你的占有欲并不是爱。
——有时候一个人身上拥有你没有的东西,你就会不由自主向他靠近。缺乏父爱的女孩时常会喜欢上年长自己的像父亲一般的人,这并不是说这种关系不会产生真正的爱情,她们需要区分依恋和爱情,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在找父亲还是爱人。
而阵平也爱她,他的爱更为复杂,她到底是他的女儿还是爱人呢?一般来说,有着真正血缘关系的父女,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因为这种父女的关系是天经地义的,是大自然赋予的,女儿的诞生是自己的血缘的延续,那必然是是一种奇妙的感觉——这孩子的生命是我给予的——父亲和母亲都会把孩子当作己身的一部分来爱,这就是血缘的纽带。而重新组合的家庭中,即使继父或继母尽可能地对继子或继女做到“视如己出”,这也是处于一种责任感,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法律关系和责任纽带相当于强行把独立的两个个体相连,赋予他们亲子关系。长期相处的两个人会有深厚感情是一定的,在一个家庭中,个体与个体之前的感情是亲情,亲情有些是与生俱来的有些是后天培养的,也就是说,是有感情的。
但是血缘之间的那种感情是不能被后天培养的感情所替代的,后天培养的感情,是不那么牢固的,也很容易发生形式上的变化。亲情友情爱情都可以称作爱,爱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感情。而美久对于阵平,当她刚成为他的女儿时才三岁,从这时候开始,他把她当作一个孩子,爱人的孩子来爱护,久而久之肯定会产生感情,但是这可以叫做“两个人长期相处产生的感情”“长者对晚辈的爱”却不一定能叫做父爱,父爱需要血缘的基础。法律形式并不能改变爱的形式。
而美久母亲十几年的缺席,造成家庭关系的失衡,由于没有血缘,在家庭关系的天平上,平衡阵平和美久之间父女关系平衡的重要砝码缺失了。妈妈的丈夫(约等于)是自己的爸爸,妻子的女儿(约等于)是自己的女儿,因此这样一个新家庭才达到平衡。没有美久妈妈的存在,阵平和美久之间的父女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模糊了。在心理上模糊了多年的父女关系,在美久成年之后,就更加模糊。这时候,感情的变化是可以理解的。所以阵平对于美久的感情,有美久妈妈在世时自然定义的父爱,也有美久妈妈去世后父女界限模糊了的男人对女人的爱。
总之,阵平的爱可以理解,但是,很显然,在伦理上,在人们的普遍认知中,这是不合理的。
阵平的爱得隐忍,深沉,他的爱是情人之爱和父爱得乘积,这就是为什么他说,“爱情?不,不,那是比爱情还要深远的多得多得多的,爱。”其实我觉得,阵平的爱比通常男女之间的爱更为牢固,因为在爱之初,阵平的爱是纯粹的,百分之一百的爱;而男女之间的爱即使是在最初也含有性的比例,恋爱的男女亲吻、拥抱、做爱,由此爱得更加热烈;而阵平,在最初,美久就是他的珍宝,他以她的庇护者的身份来爱她,保护她,后来的感情的变化也是一种形式上的升华。乘积一定是大于相加之和的。也就是说,阵平是她的guardian和爱人。而通常的男女相恋之初,男性并不一定认为自己有guadian的责任。这就是不同。
我认为,如果一份爱情,在开始的时候不是因为被对方英俊或美丽的外貌所吸引(我认为外貌的美丽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人类性的本能),而是由一段平淡的关系开始,渐渐发展产生一种或许是友谊或许其他的感情,再发展为爱情,这样会是比较美好的。而另一种以“傲慢与偏见”开头的爱情,也是非常特别。我反对因性而爱,和以肉体关系来巩固恋爱关系的方式,以及男女之间过早发生关系,虽然性是一种本能,它也是一种欲望,它会因为爱情而更热烈,但也会给本来并不那么热烈的爱情造成更深更热烈的假象。
我们为什么不去探究爱情的本源?虽然也许从来也没有人搞清楚它是什么,但至少这样做,可以让我们不错过真正的爱情,而迷失在爱的假象中。我也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但是我知道有些不是爱情。也许我这样想是错的,因为爱情也许是由一些其他的迷恋转变而来的——
但是有一些我仍然是不认同的,比如:
——英俊和美丽的人受人喜爱是没错,但有时候这种对美的迷恋会被错当成爱情的爱,你收到美的蛊惑,神秘的魅力使你沉迷。但是那不是爱,那只是对“美”的迷恋,就像你迷恋肖邦的音乐,一幅画,仔细分辨,(比如)你会发现你对吴彦祖的那种喜爱其实和对奥黛丽赫本的喜爱是同一类。
——性。你们做爱,但你们不一定相爱。肉体上的关系使你们产生了亲密感,时间一长,就产生依恋,就像嗜甜者离不开糖,吸毒的人离不开毒品。
——禁忌的关系,冒险的感觉带来的刺激会使人欲罢不能,但那不是爱情。
——有时候求而不得就越激发人的占有欲,你的占有欲并不是爱。
——有时候一个人身上拥有你没有的东西,你就会不由自主向他靠近。缺乏父爱的女孩时常会喜欢上年长自己的像父亲一般的人,这并不是说这种关系不会产生真正的爱情,她们需要区分依恋和爱情,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在找父亲还是爱人。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