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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那副画怎么了?
那个X的血迹啥意思?
律师在法庭上为妙子辩护非蓄意杀人的重要前提就是妙子最珍爱的传家宝也被血弄脏了,但他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妙子不这样做血迹是后来精心弄上去的。妙子为了守住传家宝,不惜杀人,她事先把画保护好,后面用垫子把画遮住,然后撒上了血,因此律师把垫子照片和画裱上血迹对照发现是一个方向的。妙子这样做既保住了画,也通过画证明自己非蓄意杀人保住了命,还同时摆脱了债务和不争气的老公。
日本法律故意殺人罪死刑、無期、或有期5年以上,酌情處理,也有個別判5年以下的。初犯殺一個人基本上是不會死刑,近期的案例看起來大約有期13~20年之間。過失殺人3年以上7年以下,也有偶例3年以下。妙子判了10年肯定不是按過失判的,是故意+酌情。她要求律師不再上訴,自願接受這個結果,說明她並不希望逃脫故意殺人的罪名,良知並沒有壞掉,她只是為了守住傳家寶、擺脫那個要把一切敗光的老公。
很温柔人很好的女房东 就是命不太好
因为她很珍爱这幅画,策划除掉高利贷者的时候就把画事先收好了。之后用垫子盖住画,这样撒血的时候可以只把裱框弄上血,画本身没有受损。这样画被作为证物被检察院收去。律师辩护的时候按照通常逻辑认为她如果事先准备要除掉高利贷者肯定会收好画,否则争斗中画可能被损坏,其实没有想到画被损坏得“恰到好处”是因为之后她精心弄上去的血渍。
妙子就是凶手,死者不是为了睡她,而是为了她的传家宝
为什么要用垫子把画遮住弄血迹?
原来如此!!!感谢!
女主应该是想尽办法如何保留那幅画的所有权。什么都不做的话,作为连带保证人,她的财产也会被用于偿还老公的债务。把那幅画变为杀人案中的证物,我猜想有两个作用:1)使这幅画脱离民事意义上的“财产”的范畴,作为物证被检方扣留,暂时不会用于民事赔偿;2)结案后,降低了这幅画的流转或交易的价值(谁愿意买和命案关联的画,何况上面还染了这么恶心的血)。因此即便女主服刑出狱,拿回这幅画,债权人大概也不会再主张权利了。日剧里面经常出现刑事案件调查结束,公检法这三个流程都走完了后,警方把遗留物品(包括作为物证的物品)返还的情景,不论是被害人的东西还是犯人的东西,都是物归原主。所以用这个方法得以保留传家宝的所有权,也许在日本的制度下是可行的。
整个谋杀就是为了那幅画。在画的余白处沾上血迹,变成检察院的证物被保留,免于被没收。而且日本,即使故意杀人,只要不是杀2人就不会被判死刑,故她出狱就可以拿到原来属于她的那幅画。
这就是反复提到的冰镇西瓜🍉吃前别忘撒盐,预谋的快感实现需要反向策划。
其实...带着画跟丈夫离婚然后走人不就行了么…或者带着画直接消失 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 去满愿的论坛
满愿可以在哪里看(Coco)
柳冈最后为什么止不住颤抖(氢氧化钾-)
为什么伊丹不去医院看病?(klam)
总有那些个不如意(爱看美剧的girl)
快追起来(爱看美剧的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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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法庭上为妙子辩护非蓄意杀人的重要前提就是妙子最珍爱的传家宝也被血弄脏了,但他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妙子不这样做血迹是后来精心弄上去的。妙子为了守住传家宝,不惜杀人,她事先把画保护好,后面用垫子把画遮住,然后撒上了血,因此律师把垫子照片和画裱上血迹对照发现是一个方向的。妙子这样做既保住了画,也通过画证明自己非蓄意杀人保住了命,还同时摆脱了债务和不争气的老公。
日本法律故意殺人罪死刑、無期、或有期5年以上,酌情處理,也有個別判5年以下的。初犯殺一個人基本上是不會死刑,近期的案例看起來大約有期13~20年之間。
過失殺人3年以上7年以下,也有偶例3年以下。
妙子判了10年肯定不是按過失判的,是故意+酌情。她要求律師不再上訴,自願接受這個結果,說明她並不希望逃脫故意殺人的罪名,良知並沒有壞掉,她只是為了守住傳家寶、擺脫那個要把一切敗光的老公。
很温柔人很好的女房东 就是命不太好
因为她很珍爱这幅画,策划除掉高利贷者的时候就把画事先收好了。之后用垫子盖住画,这样撒血的时候可以只把裱框弄上血,画本身没有受损。这样画被作为证物被检察院收去。律师辩护的时候按照通常逻辑认为她如果事先准备要除掉高利贷者肯定会收好画,否则争斗中画可能被损坏,其实没有想到画被损坏得“恰到好处”是因为之后她精心弄上去的血渍。
妙子就是凶手,死者不是为了睡她,而是为了她的传家宝
妙子就是凶手,死者不是为了睡她,而是为了她的传家宝
律师在法庭上为妙子辩护非蓄意杀人的重要前提就是妙子最珍爱的传家宝也被血弄脏了,但他当时没有想到如果妙子不这样做血迹是后来精心弄上去的。妙子为了守住传家宝,不惜杀人,她事先把画保护好,后面用垫子把画遮住,然后撒上了血,因此律师把垫子照片和画裱上血迹对照发现是一个方向的。妙子这样做既保住了画,也通过画证明自己非蓄意杀人保住了命,还同时摆脱了债务和不争气的老公。
日本法律故意殺人罪死刑、無期、或有期5年以上,酌情處理,也有個別判5年以下的。初犯殺一個人基本上是不會死刑,近期的案例看起來大約有期13~20年之間。
過失殺人3年以上7年以下,也有偶例3年以下。
妙子判了10年肯定不是按過失判的,是故意+酌情。她要求律師不再上訴,自願接受這個結果,說明她並不希望逃脫故意殺人的罪名,良知並沒有壞掉,她只是為了守住傳家寶、擺脫那個要把一切敗光的老公。
为什么要用垫子把画遮住弄血迹?
因为她很珍爱这幅画,策划除掉高利贷者的时候就把画事先收好了。之后用垫子盖住画,这样撒血的时候可以只把裱框弄上血,画本身没有受损。这样画被作为证物被检察院收去。律师辩护的时候按照通常逻辑认为她如果事先准备要除掉高利贷者肯定会收好画,否则争斗中画可能被损坏,其实没有想到画被损坏得“恰到好处”是因为之后她精心弄上去的血渍。
原来如此!!!感谢!
很温柔人很好的女房东 就是命不太好
女主应该是想尽办法如何保留那幅画的所有权。
什么都不做的话,作为连带保证人,她的财产也会被用于偿还老公的债务。
把那幅画变为杀人案中的证物,我猜想有两个作用:1)使这幅画脱离民事意义上的“财产”的范畴,作为物证被检方扣留,暂时不会用于民事赔偿;2)结案后,降低了这幅画的流转或交易的价值(谁愿意买和命案关联的画,何况上面还染了这么恶心的血)。因此即便女主服刑出狱,拿回这幅画,债权人大概也不会再主张权利了。
日剧里面经常出现刑事案件调查结束,公检法这三个流程都走完了后,警方把遗留物品(包括作为物证的物品)返还的情景,不论是被害人的东西还是犯人的东西,都是物归原主。所以用这个方法得以保留传家宝的所有权,也许在日本的制度下是可行的。
整个谋杀就是为了那幅画。在画的余白处沾上血迹,变成检察院的证物被保留,免于被没收。而且日本,即使故意杀人,只要不是杀2人就不会被判死刑,故她出狱就可以拿到原来属于她的那幅画。
这就是反复提到的冰镇西瓜🍉吃前别忘撒盐,预谋的快感实现需要反向策划。
其实...带着画跟丈夫离婚然后走人不就行了么…或者带着画直接消失 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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