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已解决)美国刑事案件流程疑问:陪审团合议完成后到法官宣判的中间发生了什么?
在第五集我们知道,9月29日庭审完成后陪审团一个上午就完成了合议,而宣判是在10月3日进行的。我的疑问是,由陪审团参与的刑事案件,在陪审团合议完成后还要做什么事,为什么不能马上宣判?还是说辛普森案因为特殊原因往后推迟了?
我记得辩方有个律师庭审结束那天过生日去喝葡萄酒了,律师事务所那个老大打电话说合议完成,让他赶紧回来。如果没有马上宣判,这位律师被叫回来是做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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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查到的东西分享一下:
在维基百科O. J. Simpson murder case中verdict一节有写:
The jury arrived at the verdict by 3:00 p.m. on October 2, after four hours of deliberation, but Ito postponed the announcement.(陪审团10月2日花了4小时合议,下午15:00给出裁决。没有马上宣判则是Ito法官往后推迟了一天。)
我又查了律师Johnnie Lee Cochran Jr.,他的生日正是1937年10月2日(死于2005年3月29日)
再次感谢上面豆友的解答,这个片子确实没说清楚。
这个片子流水账没报清,实际是10月2日星期一上午陪审团合议完成的。
谢谢您的解答,我查了一下,果然如此。
把我查到的东西分享一下:
在维基百科O. J. Simpson murder case中verdict一节有写:
The jury arrived at the verdict by 3:00 p.m. on October 2, after four hours of deliberation, but Ito postponed the announcement.(陪审团10月2日花了4小时合议,下午15:00给出裁决。没有马上宣判则是Ito法官往后推迟了一天。)
我又查了律师Johnnie Lee Cochran Jr.,他的生日正是1937年10月2日(死于2005年3月29日)
再次感谢上面豆友的解答,这个片子确实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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