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想活着”——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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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雨季节,雨淅淅沥沥下个不断,去观影的路途上,看到本地师大门口围满了人,许多反光制服的人则默默站在他们周围——孩子在校身亡,在门口拉横幅诉求。当时在想,若是发生了冲突,谁有错呢?家长吗?还是警察?抑或学校?还是他本人……
影片的开头是一个标准的中国式家庭难题——夫妻离婚后,孩子跟谁更好?是和妈妈在一起,循规蹈矩地接受更好的教育、获得更好的未来,还是选择享受父爱的温暖,但却失去了衣食无忧的生活条件?程勇为我们做出了一个父亲的选择:“找谁都没用,不行就是不行”。
看似为了孩子,非常解气了,但仔细分析一下,母亲因为父亲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甚至拳脚相加提出离婚,她能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更好的环境、更好的资源,她有错吗?而孩子或许在新家庭体会不到父爱,更想要和自己的父亲待在一起,他有错吗?父亲为了孩子,情愿在自己一贫如洗的情况下仍付出新鞋的钱,他和孩子之间的血浓于水的亲情,有错吗?
程勇后来走上了贩药的道路,起初的他或许只是为了钱,为了能送他父亲进入手术室,为了能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
当生活真的将一个人逼进绝境,将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人逼进绝境,他们,或许真的能做出一切。此刻的他们,心中已淡了一切法律,如何将手术室门口的老人抢救过来,让嗷嗷待哺的孩子吃上一顿饱饭已成为他们内心的全部。从法律上,他们当然是错了的,毕竟无论如何,侵犯到他人的权益,触犯了法律就是违法行为;可从道德上,他们错在哪里?或许只能说错在他们自己没能力养老育幼吧。这样的例子,生活中少见吗?
但这也只是他最初的想法,当他为了保全自己,转让了代理权,有了自己的生意后,受吕受益的死触动,再次走上贩药道路时,他的心中早已多了些东西。那是什么?或许是那些患者,或许是挚友,或许是内心的愧疚……无论如何,不得已将儿子送出国,几乎放弃了自己一手打拼的事业的他,已经肩负起那本不该他承担的责任,成为了所有患者眼中的“神”。
末尾的他在庭审时甘愿受法律审判,但为了病人,他发表了最后的一番言论。庭审的对峙将中心矛盾浮现出来,药厂为了利益研发新药物,必须在专利保护权有效的十年内获取足够的利润,以资助下一款药物的研发,“无利不起早”是商人的本性,也是市场规律使然。他们有错吗?然而,与之相对的那些普通人家的病人们,无力偿付天价药,难道只能甘心等死?他们只是不想死去,他们也想活着,他们有错吗?那么程勇维护了他们活下去的愿望,甚至自掏腰包只为了“还欠他们的”,他又有什么错?
或许这些问题真的没有答案,各方都能站得住脚跟,就像影片呈现的“法”与“情”的冲突一样,又该维护谁?法律或许只能靠冲突不断地修正,在一起又一起流血中不断贴合人民;资本博弈的市场,或许也只能等到“经济危机”那时,才会有强力的国家干预经济,才会使商品按照最有利于人民的角度发展,而不是利益。 又或者,等到共产主义社会,不再有资本关系的世界,药厂研究出的药物才能真正得到最大化利用而不必担心亏损,人民才会共同努力,天下为公。
换个层面又说,既然“我不是药神”,或许也就不必承担神的职责,只需要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贡献出一点点,让世界因我美好一点点,也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