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戏之王》的主人公原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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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问西东》开始,陆续上映的片子好像都值得去影院一观。以前热衷于此,觉得自己矫情,文艺片一定要拉着男票去看,院线大片要和好基友去看,现在好像不会了,随便谁都可以成为约电影的对象。
《马戏之王》剧情很简单,但是我很喜欢这部片子,因为他的主题曲《This is me》,好听,好看,对,就是舞蹈好看;还有他的简单,对,剧情简单,人物关系简单,什么都简单。
我喜欢单纯的东西:其一:富家女从不嫌弃穷小子,两个人因此得以继续在一起;其二:穷小子长大后回来求娶富家女,虽然父母反对,但最终同意了;其三:富家女嫁给穷小子之后,从来没有任何的抱怨,即使孩子生日的时候丈夫被解雇了,给孩子买不起生日礼物,心愿仍然是一家人能够幸福的在一起;其四:看到报纸上丈夫和其他女人热吻的照片,生气,回家,但也选择了原谅。这是单纯的东西之一。
之二,主人公巴勒姆。可以说是为了追求梦想吧,发挥了自己的一点小聪明,贷款建了一个梦想中的博物馆,创业之初,妻子女儿给了他很大的支持,但无人问津,于是另辟蹊径,征求奇人异士——长胡子的女人,连体兄弟,空中飞人,狗孩,最胖的人,最高的人还有最矮的人……把他们都集合在一起,然后做表演,但这在当时是不入流的。评论家批评其是“马戏团”,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马戏团”这个概念,而巴勒姆正是我们“马戏团”的鼻祖。因为不入流,所以他努力想融入上流社会,第一个拉拢的是菲利普,一个剧作家,获得上流社会认可的一位剧作家,就这样被巴勒姆的自由论所打动,拉入伙。到这不得不说说和菲利普谈的那一段,两个人的歌舞真的是太精彩了,其中酒保也是一大亮点!在他的引荐之下,英国女王也接见了他们的马戏团,随后认识了珍妮林德,一位瑞典歌唱家。巴勒姆许诺让她成为最伟大的歌唱家,成为她的经理人,并组织了各种巡演,这也是巴勒姆和妻子开始出现分歧的地方。他开始获得赞誉与肯定,但他作为一个穷小子,心里的那些欲望也随之膨胀起来,他希望获得妻子父母的肯定,他希望他能获得上流社会的肯定,于是离开了妻子女儿,带上珍妮林德全国巡演,当巨大的成功袭来的时候,珍妮林德向他表白了,好在巴勒姆悬崖勒马了,珍妮林德仿佛被欺骗了一般。在她和巴勒姆第一次登台时和最后一次登台时她唱的同一首歌,味道也截然不同。珍妮林德退出了演唱,巴勒姆回家了,可迎接他的是他的博物馆被抵抗他的人付之一炬。他和珍妮林德在谢幕时的最后一吻的照片上了头版头条,被妻子看到了,妻子带着孩子们回到了父母家。纵火犯找到了,但是他的马戏团也没有了。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他,他什么也没有了。而此时,他的朋友们不离不弃,甚至拿出所有的钱来跟他一起重建马戏团,没有楼房,于是买下了一块地,搭建了一个很大很大的帐篷,就这样,真正的马戏团表演从这就诞生了。其中不得不提到的一点就是,我以为他的伙伴们迟早会离开,但是长胡子的女人一句话,我们的父母都嫌弃我们,以我们为耻,不管你是出于什么目的,都帮助了我们,对我们不离不弃,我们没有理由在你最困难的时候离开你。是啊,人生能得几个这样的人呢。
我喜欢这样简单的剧情,不需要你多动脑子,只需要你把你的耳朵准备好,把你的心情放轻松就够了,音乐,舞蹈自然会给你洗礼。简单纯粹,网上好像总是把他和《爱乐之城》放在一起做比较,但因为没有看,所以不能进行对比,只是单纯的表达一些自己的观点。
虽然电影很美好,但是现实很残酷。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