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芳华》中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人物?
查看话题 >结合《芳华》原著对于刘峰与何小萍(何小曼)人物的补充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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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冯导表示崇高的敬意,贡献出这么一部完成度不错的时代青春电影。 记得上专业课的时候,老师提到:那些年纪轻轻就在学术上取得不俗成绩,推动学科发展进程的人,比如波尔、巴尔曼、卢瑟福等人,往往在中年时期鲜有成就或者说遇到瓶颈,反而成为了垂垂老者后倒是能鼓捣出些新的东西。究其原因,一是壮年容易被名利所困;二呢,则是他们为了维护自己先前理论的权威性而变得谨言慎行。 正值壮年的冯导仍然在潜心“做研究”——演戏、约稿、直面战争与政治敏感问题捣鼓新作。而且在戏外嘴贫嘴欠得讥讽“观众不行”,着实掉了一波路人缘。 就《芳华》电影而言,出色的场面调度坐在第一排仰着脖子看也是过瘾的;而且镜头和故事性情一样,都是穿梭于众风华正茂的青春男女之间,客观不偏倚却充满着人情味,红楼时期的嬉笑、戏水,甚至罩个红布听邓丽君都看的人好生羡慕。 不过,冯导对于严歌苓《芳华》的演绎,终究是有点避重就轻,过分描绘了青春时期的鲜活和无忧无虑,萧穗子的选角和戏码纯情美丽得有些喧宾夺主(以至于看完电影久久不能忘怀她舔雪糕、吃番茄、体态婀娜听歌的画面,太摄人心魄了),本该浓墨重彩描绘的,小曼(原著中何小萍这个角色叫何小曼)怀着可恨可笑可怜可悲的身世和刘峰跌落神坛的墙倒众人推却没有出色地表现到。没错,小曼是被霸凌了,刘峰也是被下放了。但是缺失了严小说中那么精彩生动的阐述,使前者缺失了人物宿命感,后者缺失了神坛跌落的戏剧性。二者结合起来,便失了严小说中击溃我道德防线的一句话:“本来嘛,集体痛打个什么,人也好,狗也好,都是一种宣泄,也都是一种狂欢。” 补充一下萧穗子(作者)对于林丁丁及众姑娘抗拒与刘峰相好的推理论段: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自我人格’,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的‘自我’。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超我’却是素净的,可碰上的对方如林丁丁,如我萧穗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郝淑雯之所以跟军二流子‘表弟’厮混,而不去眷顾刘峰,正是我的推理的最好证明。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的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这段看似是在为林丁丁的惊恐恶心和幻灭找寻合理说法,实则就是强盗理论,说不好听点就是xx立牌坊。电影中穗子独白过,刘峰处处帮他们,好像他们已经习惯了刘峰对她们的好,觉得这都是他应该做的,也不敢想象没了刘峰会怎样。刘峰的好心肠是情分,束之高阁不帮忙才是本分。而穗子他们不仅坦然接受了刘峰提供的种种便利恩惠,还擅自把一个有血有肉有情义的人归为了一个拥有完美人性的别类,义正言辞说人家“不是人”,并把标兵、“雷又峰”等虚名当做了对他的犒赏。因此当刘峰终于按捺不住自己心中数年的爱意时,她们觉得恶心、不敢想。而她们本说好的不出卖刘峰,也因偶然外力的轻轻一点而瞬间倒戈。 至于小曼的身世,电影中只是由穗子独白和她深夜写信给父亲简单一提,小说中却没有那么简单。 小曼父亲是文人,文革时期被批斗被鞭挞,在“悲哀是文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中了断自己性命。后来母亲改嫁高干,她也自然被当成“拖油瓶”对待,还是最次的那种——她是全家人的垃圾中转站,是继父弟弟妹妹欺负凌辱的好靶子。小曼贪恋母亲的拥抱,就好像母亲的垂死拥抱能够“把她揉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会,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让她重新生长一回,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去除她当拖油瓶的重要和次要的毛病,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本以为进入文工团就可以获得自由平等的生活,殊不想却是另一端被霸凌生活的开始。 她有什么错,不就是体毛重点爱出汗么。 但是当一个群体选定了去排挤她时,她又有什么招呢。 在小说中,小曼成了战地英雄后,需要做无数大大小小的演说。书中结合着《再见吧妈妈》的歌词,一句一句戳到小曼心里,把她最终逼疯。
如此兼具视听感的文字,没有被采用真是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