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两百斤的废柴巨婴,却性感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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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分两种,一种是有生命期限的,一种则没有。像《老友记》、《威尔与格蕾丝》、《宋飞正传》、《生活大爆炸》这些,虚拟角色已经通过荧幕获得了超越存在的永生。它们尽管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落下帷幕,但观众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重启,故事都能延续,甚至在铁粉心里,此时此刻,他们就在世界另一隅生活着,只是我们看不到罢了。
而有一种,是用喜剧的手段去描写了一个正剧的主题,又有一个近似悲剧的内核。角色必须像蛹一样艰难地伤残自己,像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去完成蜕变。
他们无法一成不变地、乐呵呵地、永远挤在一起相亲相爱。他们相遇就是为了分离。
这就是《Uncle》的故事,一个丑小鸭遇到一只毛毛虫的故事。
但是等一下!不要被我前面误导了,这其实是部短小精悍、又黄又暴力、笑到抽筋的英式喜剧啊!
主角Andy,一个臃肿的死胖子,三十多岁,无房无车无存款无工作,住在姐姐地下室,自诩为音乐人,实为坑蒙拐骗抢人老婆。
这个废柴舅舅,由尼克·赫尔姆(Nick Helm)饰演,被网友戏称为“泡发了的吉姆·斯特吉斯(安妮·海瑟薇《一天》男主角)”。为了配合(自封为)摇滚明星的人设,几乎每一集都会演着演着突然唱起歌来(…)。
(/▽╲)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还会配上各种画风一点也不奇怪还很清新自然的MV(导演和集主演/主唱/创作人为一身的尼克应该是已经玩疯了)。
一点都不奇怪…
真的一点都不奇怪……
这个满身横肉的废柴在全剧开头就自杀了,全剧终。
……并没有。他在自杀前的最后关头被一通电话打断了。姐姐要他帮忙带孩子。这样中断自杀的理由在剧里面居然也没有很奇怪……嗯……
饰演外甥的是萌到犯法的00后英国童星埃利奥特·斯佩勒·吉洛特(Elliot Speller Gillott)。
明明长了张天使的脸,却演了个谢耳朵式的Geek怪小孩,还叫了一个Errol的傻名字,哮喘,孤僻,闷骚,强迫症,社交无能,一跟异性说话就结巴,对10086种东西过敏……
爱好是收集石头和制定精确到秒的时间计划并强迫他人执行……用网友的话来说,他一个人就可以把《生活大爆炸》里的四大宅男全都演完了。
一开始Andy只是答应要帮姐姐接Errol放学,然后回家继续自杀大计。聪明的你一定知道了,接着接着就变成了带孩子,带着带着就变成了朋友,友着友着就变成了至交知己。
嗯,就是这样一对奇怪的舅甥故事。
就这样,痴汉Andy开始了奶娃的历程。他带亲外甥去的也不过是一些正常大人平时都会带小孩去玩的地方,比如脱衣舞男酒吧、高利贷打手的房间、人妖老鸨的化妆间,毒品性爱俱乐部,还有三个炮友的爱巢……之类的。
Errol也不是什么傻白甜小天使。他和他爸爸Ben以及新继母Veronica,妈妈Sam以及妈妈的男朋友Bruce,还有Bruce的继女(暗恋Errol)Tiffany住在一起。
(Veronica由“臭佬”席恩的姐姐“雅拉”饰演)
在这样乱糟糟环境下长大的他,自诩为操纵人心大师,手把手地教人到中年还要遭遇父母离异的Andy如何在离婚大战中通过两方博弈来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
除了热闹的家庭生活以外,贼心不死的Andy还和Errol组了一个乐队Bear Maximum。虽然这个乐队的名字吧……嗯……
(客串唱片公司老板的是经典英式喜剧《布莱克书店》的导演/编剧/主演迪兰·莫兰)
总之这部剧的风格很从一而终,就是非常温暖,非常融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所有人精神面貌都积极向上,而且从不吝惜与观众分享一些珍贵的人生哲理(大雾)。
很奇怪,这是一部十足的文艺愤青剧。主角们满嘴跑火车,插科打诨,孜孜不倦地摧毁自己的人生,可谓是毒瘤深种。相似类型之下,You're the worst探讨了更多现代男女关系中一种百无聊赖的真空状态,而Bojack Horseman则更重存在主义的挣扎与孤独,Uncle呢,是一家人齐齐整整,热热闹闹,相爱相杀但是又温情脉脉的。
这并没有阻止它的骨子里的丧,尽管跟情节本身几乎根深蒂结的摇滚乐不无关系,不过归结到底,还是一个救赎或曰拯救的故事。
这部剧在临近结尾的时候,用自我消解的方式,讲了一个酒鬼骑士的故事。
Andy和真爱Melody(这个名字也太刻意了吧喂)一夜春宵后,醒来发现伊人仓皇而逃。作为他最好的盆友、僚机兼狗头师爷,Errol却因为赶着要去上奇幻文学写作课而把他丢在一边。
在课上,老师委婉地提醒Errol的作品过于写实。于是Errol灵机一动,真的用奇幻文学的形式把两人的故事讲了一遍。
在他的故事里,Andy化为马夫,跟所有人说自己跟公主睡了一觉。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于是他只能出走,到处寻找公主的下落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他们结伴上路,路上遇到了打劫歌曲的山大王(唱片公司老板)、放烟雾弹的精灵王后(前女友1)、住在山洞里的三鬼怪(前女友2和她的老爹以及她的新欢)……所有迹象都指向智者。可是没有人知道智者在哪里。
而现实生活中,Andy气不过被Errol甩在半路,冲到教室里找他对峙。
这时候现实和虚幻两个时空重叠了,Andy才突然发现Errol就是智者。
此时他也明白过来,Melody大概是永远地离开他了。
Andy曾经是个落魄的音乐人,住在垃圾堆里,在地毯店打着零工。故事的最后,他得到了一个机会,要去欧洲当巡回演出嘉宾半年。原本去欧洲是Errol最大的梦想,但却无法成行。这半年中,两人零零星星只见过几面。
再次回来后,Andy有钱了,有名了,搬出了Errol家的地下室,终于成为了一个自己付房租的成年人。
而Errol在这半年的等待、失落中,交了新朋友,他们是他的同龄人。他也不再是那个一天到晚只能跟自己的废柴舅舅玩的、“无人理踩”怪小孩了。
萌正太一眨眼就长成了少年。不过我们没有想到的是,Andy竟然,也长大了。
编剧把时间用得太狠。用了整整三季时间建立起舅甥之间那种怪里怪气却始终胶着的深厚感情,然后用最后一集(一集就是半年)将他们分开。最后在Andy还来不及做出任何破坏自己新生活的举动时,幕就这样落了。
他变得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最后他甚至有了责任心。
Errol也成了一个受欢迎的、酷酷的高中生。
猝不及防地走进你的生活里,拥抱你,安抚你,改变你,等你站起来了,你长大了,他也长大了,两人就该说再见了。
纽带就这样轻轻地咔一声,断了。
这是喜剧。喜剧人物怎么能变呢?喜剧人物是不能变的。你看《老友记》里的Joey,十年过去了他也几乎没怎么变的。
也许就像Melody说的,“一个故事并不只有一种完满结局”吧。
喜剧分两种,一种是有生命期限的,一种则没有。像《老友记》、《威尔与格蕾丝》、《宋飞正传》、《生活大爆炸》这些,虚拟角色已经通过荧幕获得了超越存在的永生。它们尽管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落下帷幕,但观众知道无论什么时候重启,故事都能延续,甚至在铁粉心里,此时此刻,他们就在世界另一隅生活着,只是我们看不到罢了。
而有一种,是用喜剧的手段去描写了一个正剧的主题,又有一个近似悲剧的内核。角色必须像蛹一样艰难地伤残自己,像一桩事先张扬的谋杀案一样去完成蜕变。
他们无法一成不变地、乐呵呵地、永远挤在一起相亲相爱。他们相遇就是为了分离。
这就是《Uncle》的故事,一个丑小鸭遇到一只毛毛虫的故事。
但是等一下!不要被我前面误导了,这其实是部短小精悍、又黄又暴力、笑到抽筋的英式喜剧啊!
主角Andy,一个臃肿的死胖子,三十多岁,无房无车无存款无工作,住在姐姐地下室,自诩为音乐人,实为坑蒙拐骗抢人老婆。
这个废柴舅舅,由尼克·赫尔姆(Nick Helm)饰演,被网友戏称为“泡发了的吉姆·斯特吉斯(安妮·海瑟薇《一天》男主角)”。为了配合(自封为)摇滚明星的人设,几乎每一集都会演着演着突然唱起歌来(…)。
(/▽╲)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还会配上各种画风一点也不奇怪还很清新自然的MV(导演和集主演/主唱/创作人为一身的尼克应该是已经玩疯了)。
一点都不奇怪…
真的一点都不奇怪……
这个满身横肉的废柴在全剧开头就自杀了,全剧终。
……并没有。他在自杀前的最后关头被一通电话打断了。姐姐要他帮忙带孩子。这样中断自杀的理由在剧里面居然也没有很奇怪……嗯……
饰演外甥的是萌到犯法的00后英国童星埃利奥特·斯佩勒·吉洛特(Elliot Speller Gillott)。
明明长了张天使的脸,却演了个谢耳朵式的Geek怪小孩,还叫了一个Errol的傻名字,哮喘,孤僻,闷骚,强迫症,社交无能,一跟异性说话就结巴,对10086种东西过敏……
爱好是收集石头和制定精确到秒的时间计划并强迫他人执行……用网友的话来说,他一个人就可以把《生活大爆炸》里的四大宅男全都演完了。
一开始Andy只是答应要帮姐姐接Errol放学,然后回家继续自杀大计。聪明的你一定知道了,接着接着就变成了带孩子,带着带着就变成了朋友,友着友着就变成了至交知己。
嗯,就是这样一对奇怪的舅甥故事。
就这样,痴汉Andy开始了奶娃的历程。他带亲外甥去的也不过是一些正常大人平时都会带小孩去玩的地方,比如脱衣舞男酒吧、高利贷打手的房间、人妖老鸨的化妆间,毒品性爱俱乐部,还有三个炮友的爱巢……之类的。
Errol也不是什么傻白甜小天使。他和他爸爸Ben以及新继母Veronica,妈妈Sam以及妈妈的男朋友Bruce,还有Bruce的继女(暗恋Errol)Tiffany住在一起。
(Veronica由“臭佬”席恩的姐姐“雅拉”饰演)
在这样乱糟糟环境下长大的他,自诩为操纵人心大师,手把手地教人到中年还要遭遇父母离异的Andy如何在离婚大战中通过两方博弈来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
除了热闹的家庭生活以外,贼心不死的Andy还和Errol组了一个乐队Bear Maximum。虽然这个乐队的名字吧……嗯……
(客串唱片公司老板的是经典英式喜剧《布莱克书店》的导演/编剧/主演迪兰·莫兰)
总之这部剧的风格很从一而终,就是非常温暖,非常融洽,夫妻恩爱,家庭和睦,所有人精神面貌都积极向上,而且从不吝惜与观众分享一些珍贵的人生哲理(大雾)。
很奇怪,这是一部十足的文艺愤青剧。主角们满嘴跑火车,插科打诨,孜孜不倦地摧毁自己的人生,可谓是毒瘤深种。相似类型之下,You're the worst探讨了更多现代男女关系中一种百无聊赖的真空状态,而Bojack Horseman则更重存在主义的挣扎与孤独,Uncle呢,是一家人齐齐整整,热热闹闹,相爱相杀但是又温情脉脉的。
这并没有阻止它的骨子里的丧,尽管跟情节本身几乎根深蒂结的摇滚乐不无关系,不过归结到底,还是一个救赎或曰拯救的故事。
这部剧在临近结尾的时候,用自我消解的方式,讲了一个酒鬼骑士的故事。
Andy和真爱Melody(这个名字也太刻意了吧喂)一夜春宵后,醒来发现伊人仓皇而逃。作为他最好的盆友、僚机兼狗头师爷,Errol却因为赶着要去上奇幻文学写作课而把他丢在一边。
在课上,老师委婉地提醒Errol的作品过于写实。于是Errol灵机一动,真的用奇幻文学的形式把两人的故事讲了一遍。
在他的故事里,Andy化为马夫,跟所有人说自己跟公主睡了一觉。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于是他只能出走,到处寻找公主的下落证明自己没有撒谎。
他们结伴上路,路上遇到了打劫歌曲的山大王(唱片公司老板)、放烟雾弹的精灵王后(前女友1)、住在山洞里的三鬼怪(前女友2和她的老爹以及她的新欢)……所有迹象都指向智者。可是没有人知道智者在哪里。
而现实生活中,Andy气不过被Errol甩在半路,冲到教室里找他对峙。
这时候现实和虚幻两个时空重叠了,Andy才突然发现Errol就是智者。
此时他也明白过来,Melody大概是永远地离开他了。
Andy曾经是个落魄的音乐人,住在垃圾堆里,在地毯店打着零工。故事的最后,他得到了一个机会,要去欧洲当巡回演出嘉宾半年。原本去欧洲是Errol最大的梦想,但却无法成行。这半年中,两人零零星星只见过几面。
再次回来后,Andy有钱了,有名了,搬出了Errol家的地下室,终于成为了一个自己付房租的成年人。
而Errol在这半年的等待、失落中,交了新朋友,他们是他的同龄人。他也不再是那个一天到晚只能跟自己的废柴舅舅玩的、“无人理踩”怪小孩了。
萌正太一眨眼就长成了少年。不过我们没有想到的是,Andy竟然,也长大了。
编剧把时间用得太狠。用了整整三季时间建立起舅甥之间那种怪里怪气却始终胶着的深厚感情,然后用最后一集(一集就是半年)将他们分开。最后在Andy还来不及做出任何破坏自己新生活的举动时,幕就这样落了。
他变得成功,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最后他甚至有了责任心。
Errol也成了一个受欢迎的、酷酷的高中生。
猝不及防地走进你的生活里,拥抱你,安抚你,改变你,等你站起来了,你长大了,他也长大了,两人就该说再见了。
纽带就这样轻轻地咔一声,断了。
这是喜剧。喜剧人物怎么能变呢?喜剧人物是不能变的。你看《老友记》里的Joey,十年过去了他也几乎没怎么变的。
也许就像Melody说的,“一个故事并不只有一种完满结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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