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人Jo Nesbø与他的Harry Hole系列
(本文木有一丁点剧透)
欧洲人普遍喜欢读犯罪悬疑小说。记得去年七月正是盛夏,我上司准备去蔚蓝海岸度假,走之前非要我向她推荐一本“最血腥、最刺激”的悬疑小说,好让她在海滩日光浴时作为消遣读物。我当时向她推荐的就是挪威作家Jo Nesbø 的《雪人》。在阳光沙滩椰子树的环境下读一个茫茫冰雪世界里连环杀人犯的故事,在身体酷热难当的时候心里丝丝冒凉气,想来倒是很有意思。
近两年读悬疑小说,有两个作家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因为作品Gone Girl(《消失的爱人》)被大卫芬奇搬上荧幕后以火箭速度爆红的Gillian Flynn,另一个就是作品《雪人》今年十月即将上映,自己本身就是传奇的挪威人Jo Nesbø 。这两人都有着能单纯用文字让人心里发毛的本事,而且两人作品中场景之阴森,人物之阴暗,情节之曲折,总让人不禁揣测作家本身是不是就是和谐社会的潜在威胁。毕竟幸福的作家很难写出伟大的悲剧,能把谋杀写得滴水不漏的作家也不太可能是个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少年吧 。
作家其人
生活里有的人活着就是映衬大多数人的平庸。这种人长得比你帅,智商比你高,成绩比你好,工作比你强,最惨的是,人还比你有意思得多。这种人通俗来说可被称之为“鸟人”。Jo Nesbø就是这种鸟人的典型代表。
根据百度百科上的信息,Jo Nesbø是挪威史上最畅销的作家,每一部作品都是挪威排行榜冠军畅销书。挪威图书馆借阅率排行榜的前二十名有五本是他的作品。
人家体育细胞发达:十七岁时他加入了挪威足球甲级联盟的莫尔德队,并计划着去英国参加热刺队,成为一名职业球员。后来因为双膝韧带断裂不得不放弃足球梦。
人家脑子好使:服兵役时他第一次知道自律为何物,于是奋起,靠自学复习了高中课程,然后以顶尖的成绩拿到高中毕业证,申请了挪威大学的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以后,他移居奥斯陆从事金融行业。
人家一身艺术细菌:在金融业工作的同时他开始写歌,并和一位爵士乐贝斯手组了一个名叫Di Derre的乐队。两年以后,这个乐团有了唱片合同,第二张专辑在挪威大卖了很多年,演唱会门票几小时内便一售而空。于是Jo Nesbø猝不及防地成了流行乐明星,但是在疯狂赶场的同时还在挪威最大的股票交易所做着全职工作。
人家的人生故事还百转千迴,精彩纷呈: 连轴转吃不消开始怀疑人生时,Jo Nesbø决定给自己放个长假,于是带着笔记本飞往澳洲。从奥斯陆飞往悉尼需要三十个小时,他就利用这三十个小时写出他第一本小说《蝙蝠人》的故事大纲,之后昼夜颠倒地用七个星期写完了Harry Hole系列的第一本,并正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一言以蔽之,这种人,欠揍,非常欠揍。
(关于作家生平来源于一篇自述http://nesbo.de/files/pdf/jo_nesbo_autorenvita.pdf,有可能是作家本人所写,德语译文,满纸讽刺和自嘲,对Jo Nesbø感兴趣的话值得一读。)
天才?运气?强迫症患者?
如果只看Jo Nesbø的简历,你会觉得这是个天才,天赋异禀,可以底裤外穿,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供上神坛。但仔细读他的自述,你会发现,这个人和我们一样,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无休止的自我怀疑和拷问之中。第一本小说《蝙蝠人》大获成功之后,Jo Nesbø开始经常陷入一种懵圈的状态,总觉得成功来得过于轻易,自己良心不安。他在自述中好几次提到,自己以前在金融界的工作工资就高得不合理,小说畅销之后的收入更是高得花都花不掉。
他会仔细看报刊上对自己作品的评论,然后只记住那些为数不多的批评的声音。在写Harry Hole系列的过程中,他逐渐添加了新的叙述方式,加入新的人物,新的故事背景,新的题材,然后焦躁不安地等待评论,之后再循环整个创作过程,如有强迫症般。在看《雪人》的时候,有一段描述Harry Hole破案方式的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因为我当时就感觉这在某种程度上描述的是Jo Nesbø自己的创作方式:
Harry did not believe in inspiration, divine insight or telepathy. But he did believe in luck. Not the luck you were born with, but the systematic luck you earned through hard work and spinning yourself such a fine-meshed net that at some point chance would play in your hands.
和许多悬疑小说和影视的主角不同,Harry Hole的破案过程不是依靠那一个瞬间的灵机一动、如有神助和豁然开朗,而经常是一场漫长而痛苦的煎熬。他不相信灵感,不相信直觉。他坚信的是运气。但他相信的不是不劳而获的运气,而是相信在将案情反复捋了千遍万遍,将每个线索都追查到底,将自己折磨到筋疲力尽,直到把自己织成一张没有疏漏的网时,运气和转机终究会无处可逃,撞进自己的手里。
看这一段的时候我想到了口译前撒网般的准备过程。准备专业词汇,补充背景知识,研究演讲人的口音、说话方式,做许许多多看似漫无边际的准备工作,只是希望在那短短几个钟头甚至几分钟里,能够尽可能多地捕捞起你准备过的东西。世上职业千百种,背后的许多道理都是相通的。
将Harry Hole系列与其他很多二流侦探小说区分开的重要一点,就是小说里充满矛盾又不乏魅力的主角Harry Hole。和Jo Nesbø相似,Harry也是看似只依靠天赋和本能,实际上事事都把自己逼到绝境的重度强迫症患者。书中的每一段、每一章中,Harry都在和他戒不掉的瘾作斗争——酒瘾和破案的瘾。他和英俊潇洒、油光水滑的传统侦探形象无关。书中他的形象是粗糙的,甚至粗野的。身高一米九二,身形庞大,因为常年酗酒和失眠总是双眼充血,穿着邋遢,一身烟酒味,常常鼻青脸肿。小说里经常写到,证人都不相信他是警察。《雪人》里一个搬家公司的老板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觉得他和自己手下的搬家工人并无两样。我脑海中的Harry Hole一直是近乎于哈利波特电影里的鲁伯海格那样的形象。因此电影版《雪人》里将由法鲨扮演Harry Hole的消息一出时,我总觉得这是出于市场考虑的决定——法鲨长得太帅,而且气质过于绅士和优雅。但另一方面,这个选角确实也吊足了我对成品效果的好奇心。
Harry Hole人物的矛盾性之一是他表像的粗野暴力与他侦查判断时细致的观察和冷静的思考。另一更根本的矛盾性则体现在他一方面是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的守护者,另一方面却是不折不扣的边缘人格。他为破案不惜一切代价,却似乎不是出于道义责任的使命感,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一种近乎变态的瘾。更为危险的是,他虽身为警察,但在精神上却似乎与自己追捕的罪犯更相通。这种时刻在对抗自己的阴暗面,游走在黑白边缘上不断努力着靠向白色一边的挣扎,对我来说,让这个人物比所有初心即洁白无瑕的主角更有说服力。
因为我只看过Harry Hole系列的《恶魔之星》The Devil’s Star、《雪人》 和《警察》The Police,三部都是Jo Nesbø加入多视角叙事之后的作品,所以并不能全面地分析他的写作手法。仅仅从我看过的这三本来说,他的悬疑小说有几个明显的特点。
其一就是多视角多线索同时推进。在看故事的时候,读者要注意每一小节里标注的时间、地点和人物,自己去推断每一条故事线在整个案件中的意义。有些段落并不是按照时间线性顺序插入的,目的就是为了到最后营造颠覆的戏剧效果。Jo Nesbø在故事推进过程中埋的线足够编成几十本二流侦探推理小说,这也是他讲故事技巧里我最喜欢的一点。
其二就是烟雾弹的设置。Jo Nesbø会设置很多看起来非常可疑的角色,警方经常抓到个有所隐瞒的嫌疑人就宣告破案,但是只要看看进度条(我看的是电子书),发现书才刚看到一半,就可以猜到作者只是虚晃一枪而已。
其三是最后千丝万缕汇集成一条最终的线索,案件豁然明朗,故事骤然高潮的那种爆炸式的观感。往往这也是到了书中最暴力最紧张的时候,扯断一条胳膊啦、割掉一根手指啦都不是事儿。总的来说,Harry Hole系列小说本身就有很强的电影感,冲突和戏剧感比同样是北欧畅销悬疑小说的千禧年三部曲系列要强得多(可能就是因为情节略显寡淡,这个系列好莱坞只翻拍了一部《龙纹身的女孩》)。我相信只要编剧不扑街,演员稍微给力,剪辑凌厉一些,这个系列的很多部都可以改编成可看性很高的电影。希望这个Snowman票房口碑能表现良好,让以后该系列的其他故事能都被搬上大荧幕。
我随手查了一下,Harry Hole系列小说在国内好像尚未引进,没有中文译本(这里要更正一下,评论里几个朋友提醒我系列里有几本已经出了中译本了) 。所以写了这么多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人有耐性去啃外文原版。看了The Snowman电影版的预告片,估计会很是血腥重口,所以国内上映的几率估计也不大。但是等到网上有电影资源时,大家可以看看,顺便也可欣赏一把法鲨大人的美貌和他久负盛名的欧洲第一腰(忠实原著剧情的话电影里还可以有几次裸体镜头呵呵呵),何乐而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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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普遍喜欢读犯罪悬疑小说。记得去年七月正是盛夏,我上司准备去蔚蓝海岸度假,走之前非要我向她推荐一本“最血腥、最刺激”的悬疑小说,好让她在海滩日光浴时作为消遣读物。我当时向她推荐的就是挪威作家Jo Nesbø 的《雪人》。在阳光沙滩椰子树的环境下读一个茫茫冰雪世界里连环杀人犯的故事,在身体酷热难当的时候心里丝丝冒凉气,想来倒是很有意思。
近两年读悬疑小说,有两个作家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因为作品Gone Girl(《消失的爱人》)被大卫芬奇搬上荧幕后以火箭速度爆红的Gillian Flynn,另一个就是作品《雪人》今年十月即将上映,自己本身就是传奇的挪威人Jo Nesbø 。这两人都有着能单纯用文字让人心里发毛的本事,而且两人作品中场景之阴森,人物之阴暗,情节之曲折,总让人不禁揣测作家本身是不是就是和谐社会的潜在威胁。毕竟幸福的作家很难写出伟大的悲剧,能把谋杀写得滴水不漏的作家也不太可能是个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少年吧 。
作家其人
生活里有的人活着就是映衬大多数人的平庸。这种人长得比你帅,智商比你高,成绩比你好,工作比你强,最惨的是,人还比你有意思得多。这种人通俗来说可被称之为“鸟人”。Jo Nesbø就是这种鸟人的典型代表。
根据百度百科上的信息,Jo Nesbø是挪威史上最畅销的作家,每一部作品都是挪威排行榜冠军畅销书。挪威图书馆借阅率排行榜的前二十名有五本是他的作品。
人家体育细胞发达:十七岁时他加入了挪威足球甲级联盟的莫尔德队,并计划着去英国参加热刺队,成为一名职业球员。后来因为双膝韧带断裂不得不放弃足球梦。
人家脑子好使:服兵役时他第一次知道自律为何物,于是奋起,靠自学复习了高中课程,然后以顶尖的成绩拿到高中毕业证,申请了挪威大学的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以后,他移居奥斯陆从事金融行业。
人家一身艺术细菌:在金融业工作的同时他开始写歌,并和一位爵士乐贝斯手组了一个名叫Di Derre的乐队。两年以后,这个乐团有了唱片合同,第二张专辑在挪威大卖了很多年,演唱会门票几小时内便一售而空。于是Jo Nesbø猝不及防地成了流行乐明星,但是在疯狂赶场的同时还在挪威最大的股票交易所做着全职工作。
人家的人生故事还百转千迴,精彩纷呈: 连轴转吃不消开始怀疑人生时,Jo Nesbø决定给自己放个长假,于是带着笔记本飞往澳洲。从奥斯陆飞往悉尼需要三十个小时,他就利用这三十个小时写出他第一本小说《蝙蝠人》的故事大纲,之后昼夜颠倒地用七个星期写完了Harry Hole系列的第一本,并正式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
一言以蔽之,这种人,欠揍,非常欠揍。
(关于作家生平来源于一篇自述http://nesbo.de/files/pdf/jo_nesbo_autorenvita.pdf,有可能是作家本人所写,德语译文,满纸讽刺和自嘲,对Jo Nesbø感兴趣的话值得一读。)
天才?运气?强迫症患者?
如果只看Jo Nesbø的简历,你会觉得这是个天才,天赋异禀,可以底裤外穿,刀枪不入,无所不能,供上神坛。但仔细读他的自述,你会发现,这个人和我们一样,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无休止的自我怀疑和拷问之中。第一本小说《蝙蝠人》大获成功之后,Jo Nesbø开始经常陷入一种懵圈的状态,总觉得成功来得过于轻易,自己良心不安。他在自述中好几次提到,自己以前在金融界的工作工资就高得不合理,小说畅销之后的收入更是高得花都花不掉。
他会仔细看报刊上对自己作品的评论,然后只记住那些为数不多的批评的声音。在写Harry Hole系列的过程中,他逐渐添加了新的叙述方式,加入新的人物,新的故事背景,新的题材,然后焦躁不安地等待评论,之后再循环整个创作过程,如有强迫症般。在看《雪人》的时候,有一段描述Harry Hole破案方式的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因为我当时就感觉这在某种程度上描述的是Jo Nesbø自己的创作方式:
Harry did not believe in inspiration, divine insight or telepathy. But he did believe in luck. Not the luck you were born with, but the systematic luck you earned through hard work and spinning yourself such a fine-meshed net that at some point chance would play in your hands.
和许多悬疑小说和影视的主角不同,Harry Hole的破案过程不是依靠那一个瞬间的灵机一动、如有神助和豁然开朗,而经常是一场漫长而痛苦的煎熬。他不相信灵感,不相信直觉。他坚信的是运气。但他相信的不是不劳而获的运气,而是相信在将案情反复捋了千遍万遍,将每个线索都追查到底,将自己折磨到筋疲力尽,直到把自己织成一张没有疏漏的网时,运气和转机终究会无处可逃,撞进自己的手里。
看这一段的时候我想到了口译前撒网般的准备过程。准备专业词汇,补充背景知识,研究演讲人的口音、说话方式,做许许多多看似漫无边际的准备工作,只是希望在那短短几个钟头甚至几分钟里,能够尽可能多地捕捞起你准备过的东西。世上职业千百种,背后的许多道理都是相通的。
将Harry Hole系列与其他很多二流侦探小说区分开的重要一点,就是小说里充满矛盾又不乏魅力的主角Harry Hole。和Jo Nesbø相似,Harry也是看似只依靠天赋和本能,实际上事事都把自己逼到绝境的重度强迫症患者。书中的每一段、每一章中,Harry都在和他戒不掉的瘾作斗争——酒瘾和破案的瘾。他和英俊潇洒、油光水滑的传统侦探形象无关。书中他的形象是粗糙的,甚至粗野的。身高一米九二,身形庞大,因为常年酗酒和失眠总是双眼充血,穿着邋遢,一身烟酒味,常常鼻青脸肿。小说里经常写到,证人都不相信他是警察。《雪人》里一个搬家公司的老板对他的第一印象是觉得他和自己手下的搬家工人并无两样。我脑海中的Harry Hole一直是近乎于哈利波特电影里的鲁伯海格那样的形象。因此电影版《雪人》里将由法鲨扮演Harry Hole的消息一出时,我总觉得这是出于市场考虑的决定——法鲨长得太帅,而且气质过于绅士和优雅。但另一方面,这个选角确实也吊足了我对成品效果的好奇心。
Harry Hole人物的矛盾性之一是他表像的粗野暴力与他侦查判断时细致的观察和冷静的思考。另一更根本的矛盾性则体现在他一方面是社会秩序和公民安全的守护者,另一方面却是不折不扣的边缘人格。他为破案不惜一切代价,却似乎不是出于道义责任的使命感,而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一种近乎变态的瘾。更为危险的是,他虽身为警察,但在精神上却似乎与自己追捕的罪犯更相通。这种时刻在对抗自己的阴暗面,游走在黑白边缘上不断努力着靠向白色一边的挣扎,对我来说,让这个人物比所有初心即洁白无瑕的主角更有说服力。
因为我只看过Harry Hole系列的《恶魔之星》The Devil’s Star、《雪人》 和《警察》The Police,三部都是Jo Nesbø加入多视角叙事之后的作品,所以并不能全面地分析他的写作手法。仅仅从我看过的这三本来说,他的悬疑小说有几个明显的特点。
其一就是多视角多线索同时推进。在看故事的时候,读者要注意每一小节里标注的时间、地点和人物,自己去推断每一条故事线在整个案件中的意义。有些段落并不是按照时间线性顺序插入的,目的就是为了到最后营造颠覆的戏剧效果。Jo Nesbø在故事推进过程中埋的线足够编成几十本二流侦探推理小说,这也是他讲故事技巧里我最喜欢的一点。
其二就是烟雾弹的设置。Jo Nesbø会设置很多看起来非常可疑的角色,警方经常抓到个有所隐瞒的嫌疑人就宣告破案,但是只要看看进度条(我看的是电子书),发现书才刚看到一半,就可以猜到作者只是虚晃一枪而已。
其三是最后千丝万缕汇集成一条最终的线索,案件豁然明朗,故事骤然高潮的那种爆炸式的观感。往往这也是到了书中最暴力最紧张的时候,扯断一条胳膊啦、割掉一根手指啦都不是事儿。总的来说,Harry Hole系列小说本身就有很强的电影感,冲突和戏剧感比同样是北欧畅销悬疑小说的千禧年三部曲系列要强得多(可能就是因为情节略显寡淡,这个系列好莱坞只翻拍了一部《龙纹身的女孩》)。我相信只要编剧不扑街,演员稍微给力,剪辑凌厉一些,这个系列的很多部都可以改编成可看性很高的电影。希望这个Snowman票房口碑能表现良好,让以后该系列的其他故事能都被搬上大荧幕。
我随手查了一下,Harry Hole系列小说在国内好像尚未引进,没有中文译本(这里要更正一下,评论里几个朋友提醒我系列里有几本已经出了中译本了) 。所以写了这么多估计也不会有什么人有耐性去啃外文原版。看了The Snowman电影版的预告片,估计会很是血腥重口,所以国内上映的几率估计也不大。但是等到网上有电影资源时,大家可以看看,顺便也可欣赏一把法鲨大人的美貌和他久负盛名的欧洲第一腰(忠实原著剧情的话电影里还可以有几次裸体镜头呵呵呵),何乐而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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