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消费者。
【悟空传】简评
担待得上“消费IP”的名号
五人充当编剧,但仍在工作上避重就轻,虽说原著未读过但既然能改编为剧本,就说明是有一定的伏笔作为人物动机所在,然而影片过分将往事作为非线性编辑的侧重点,实在不堪。
我们设想今何在作为小说作者,面临资本压力时的妥协于其余四位编剧,好,那这没关系。但观众特效制作还看得不够多吗?像是偷懒一般依赖于科幻与武侠之间的特效,殊不知不伦不类。
拿捏不好情感宣泄的契机是影片致命的点儿。
我来影院不是听你逼叨故事梗概的。
观众眼里的孙悟空
不是说教式地被告诉
是自己去读懂的
你配乐上中二编曲人将古典武侠和日漫热血相互混合,前一秒刚沉进氛围,后一秒立马《龙珠剧场版》(是的这里Diss龙珠)
更是犯忌。
从大话西游到大圣归来,西游IP都在用自己方式定义孙悟空的出场时的OST,在《悟空传》出场竟然用变奏后的周星驰的功夫的《闯将令》。
1分给已经认不出脸的郑爽。胡乱扒拉一些,总结:倒不如去看《大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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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