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昨天晚上和友人一起看了大象点映放的《摇摇晃晃的人间》,是范俭拍的关于诗人余秀华的纪录片。拍的非常好,细腻、丰富、有痛感也有坚忍。看的时候心情非常起伏,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多以前,那时候每天晚上睡前读余秀华的诗歌,“一次次按住内心的雪”,想告诉你关于“一棵稗子的春天”。
作为一个感情极为细腻丰沛、才华横溢的女诗人,生活在一个毫不重视诗才的坐标里,该有多么痛苦啊。在余秀华成名以后,在她生活的乡村外,在大城市里的大学和书店里,她是受人尊敬的余老师,接受人们的访问,她用自己独特的幽默感应对各式各样的问题,“咦理科班的女生也读我的书哦?我看你很好,要不要和我儿子认识一下。”“你穿越大半个中国要来睡我吗?我看你这么漂亮,我是很愿意的。” 虽然因为身体原因,她说话时的表情依然不自然,吐字也稍嫌费力,使她的幽默俏皮少了一些本来的轻盈,多了一点不能细思的心酸。
可当她回到她自己的生活圈,回到她的家里,成名并不能对她的生活带来什么根本的改变,她所渴求的,依然得不到。她一直想离婚,一直面对各种阻力,她妈妈就讲,她现在挺能干,挺能挣钱的,我倒是不佩服她。我觉得一个人家庭和美,有妻有子,日子过的好好的,我就佩服他。这是特别典型的乡土中国的价值观,吴飞的《浮生取义》里也讲,在农村里,一个光棍或者缺乏家庭关系/社会关系的人,就是畸零人,不是正常人。余秀华的诗才在读者眼里看来惊才绝艳,但是在一个不重视诗才的评价体系里,她就是一个生活的失败者。而余秀华的前夫呢,对夫妻关系的理解是一种恩义的理解,他觉得,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我挣了钱也往家里给,我对家里老人也尽孝,对孩子也尽义务,有哪里对不起你你要跟我离婚。但对于余秀华来说,她在这段婚姻生活里感受不到慰藉,依然非常孤独、痛苦、委屈,就是想离婚的理由。两个人根本说不通的,就像不喜欢你并不是因为你不够好,想离婚也不是因为你不善不义,人与人完全活在两套体系里,沟通是无解的。
电影里有两处细节非常有意思,是余秀华和她前夫对小鱼的不同的态度,体现出他们俩真的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人。余秀华的前夫在地里干活时,遇到一条小鱼撞进了他的网里,他非常地高兴,说,看来你今天是该死啊。这种高兴无可厚非的,甚至带着劳动人民的自然朴实。但余秀华是什么样的人呢,她是会坐在地里看云的人,遇到掉队的小鱼,会用荷叶盛了水将小鱼放起来。她是一个感情丰富纤细的人,能够感受到生活里这样细致的美。这让我想到,琼瑶在她自传性的小说《窗外》里,也写了一段非常不幸福的婚姻,江雁容对她的丈夫说,如果你要是能懂得月亮的美丽,我们的生活或许会好过一些。
而当我们观看余秀华时,更难过的一点在于,其实我们知道,她自己也知道,她即使离婚了,她距离她所追求的东西——灵魂相惜的、热烈的、能慰藉人恒久孤独的爱情——依然渺远。余秀华在一次电视访谈上讲,其实一个女人,没有得到过热烈的爱情,人生是很失败的。我是很失败的。不谈余秀华的观点,她的怅惘是那么真实动人。她说,没有办法的,你要甘心。而当主持人问她,你真的甘心吗,她想了想,又很坚定地说,我不甘心的。这一处,真是心酸又可爱。不甘心,才痛苦,才有诗歌,一个人甘心了,不惹尘埃了,也不会有诗歌了。
看电影里余秀华的处境的时候,也会不断地想,才华、学识、灵气,这些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追逐它们的人,又是在追逐什么呢?当我们赞美才学时,我们是在赞美一些光鲜的东西吗?当我们追逐才情时,是在追逐受人尊敬、追捧、艳羡的风光吗?怡微写《醉乡民谣》时讲,如果你想通过艺术去追求名利,那么得到的就只有名利。你若是只想追求艺术,你也只得到艺术。当才情与学识不能带来光鲜亮丽时,你们、我们,还会追求它们吗?当敏感与灵气只会加剧周围人对你的不理解,你还会自信于自己的价值吗?
所以余秀华在电影里说的一些话,让我非常动容。比如她在颁奖典礼上说,人活着就是胜利。比如她在关于她的作品的座谈会上说,艾米丽迪金森是独一无二的,我余秀华也是独一无二的。
有时候看着她面部表情有些歪斜的、吃力地读出那么美丽的句子,都会暗暗心惊。人们常常讲腹有诗书气自华,甚至会功利地将“读书”和“提升气质”联系在一起。但其实不是这样的。好多平凡的、不起眼的、你一眼望过去不觉得他们“气自华”的人,他们内心有那么壮阔、绚丽、丰富又幽微的图景啊。余秀华依然算其中善于表达的,那些不善于表达的人呢?他们的内心,也可能有你所不知道的美丽。
所以文学真是公平啊,让你看到那么多鲜活的、跳跃的心,依然渴望着,不甘着,书写着诗歌。
“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