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这种东西,律师这种人
刚刚看这部几年前的日剧,还没有看完。只是想要写几句。
电视剧很好看,男主角叫人喜欢,女主角很漂亮。故事当然不真实,本身就是电视剧,有戏剧情节夸张成分很正常,我没有打五星的原因,只是不习惯打五星而已。
而我想说的不是它的故事情节,而是法律这个东西。
我的爸爸是个从业十五年之后再也不打官司的律师。原因并不是热评中的那个被法律正义感伤透心的理由,而是——累。可笑的是,并不是因为准备资料文件而累,而是因为人际关系而累。
我看到剧中的男主和法院检察官关系一团糟还能够连连胜诉,感觉无比神奇。在中国,得罪了检察官和法院,基本就不用混了。
我爸爸从前开庭时每天半夜陪饭局陪到凌晨,因为是小城市,还总是去一些说不出的场所,我那个时候大约才六七岁,但我到现在还记得母亲的叹息和眼泪。
我爸爸其实一直是个理想主义者,毕业于名校,回到小城市来,总想着要改变这个地方的司法界,他拼搏过,一个星期只睡不到十个小时,许多个应该胜诉的案子,却没有胜。
最后,是这个小城市的司法界改变了他。
让他最终心灰意冷的案子,是他也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拍马屁,却因为钱还是送的不过多,应该胜诉的又是没有。
这才是彻彻底底的悲剧。搭上了理想,却一无所成。
很多人说什么律师资本主义工具,纯粹技术。那些人还是太年轻了吧,经历过这些,人情、钱财交易,才会知道资本主义下律师还可以作为工具,利用技巧胜诉是多么不容易。多么幸福。
律师本就不知道真相,更加不是来查找真相的,这些是警察的活。律师是要用尽法律技巧让委托人赢的,给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的。这才是律师的职业道德,查找真相不是律师的职业。
我觉得,律师的工作只要不是陪酒搞人际,只要还可以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职业技巧,让自己这么多年书没白读,就已经很好了。
我一直和我爸爸说要大学上法学系,但他永远是反对。我依旧想试试,就当撞南墙一次,用我的头破血流,零点一毫米地改变一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