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3原著和致敬梗整理】每个时代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都有他的约翰·华生

这篇剧评可能有剧透
福尔摩斯探案集大概是小学时候在新华书店买的,极度无聊的幼小的我,把四本硬皮厚书来来回回不知道翻了多少遍,后来又添置了新兴出版社的版本,和中英对照全译版。感谢魔王们——不管我想过多少次去砸丫的窗户——让他们从维多利亚时代走到现在,也让我的童年回忆延伸至今。

403的最后,再看一眼他俩的背影,再道一声谢谢!刚刚看完,梗不全,先写着,欢迎大家一起补充。

这里疑似呼应201考文垂难题的Mycroft式解法,一飞机的死人。其实也侧面暗示了这是从未实现的计划 / 情景。

小胖子Mycroft,在《希腊译员案》中被描述为“a much larger and stouter man”。btw 在同一个故事中,医生还说了侦探不近女色来着。
在1895年的《布鲁斯·帕廷顿计划》中,可怜的Mycroft是这样的 “Heavily built and massive, there was a suggestion of uncouth physical inertia in the figure, but above this unwieldy frame there was perched a head so masterful in its brow...” 意思就是,虽然咱用了好几个形容词变着法子说他胖得不忍目睹,但这货还是聪明哦。

麦哥小黑伞中的剑,原著《五个橘核》提到了华生列过的表单“哲学、天文学、政治学,打了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质学,就伦敦五十英里以内任何地区的泥迹而言,算得造诣很深;化学,很独特;解剖学,没有系统;关于惊险文学和罪行记录是无与伦比的;是小提琴音乐家、拳击手、剑术运动员、律师;是服用可卡因和吸烟的自我毒害者。我想,那些都是我分析的要点。” 圈内联想Mycroft会击剑,再正常不过了。

拔掉剑可以成为短枪(⊙﹏⊙)b 剧组你们到底是看了多少文,laffff另外,还没看《交响,协奏与独自沉迷》的亲们,该去补了。这一篇我记得有妹纸开始翻译成英文的来着,看见过英文版的头两章,但一直没有见到英文全书的成稿。从403看来,貌似剧组读了?还是原著粉都有心有灵犀的爱?

福尔摩斯在《波西米亚丑闻》也是雇用了一群流浪汉在街上演戏吓唬艾琳。

这里无疑是原著《马斯格雷夫典礼》,这个故事中,华生企图让福尔摩斯收拾杂物,喜欢凌乱美的侦探调皮地提起自己25岁时这件人生第三件案子,勾搭起医生的兴趣,中止了整理——然并卵,到了403不还是得乖乖地收拾房间嘛。
故事中的马斯格雷夫庄园位于Sussex西部,属于福尔摩斯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家族,一个古老的贵族。
Sussex这个地名在爵士笔下多次出现,例如《苏塞克斯的吸血鬼》,该故事的结尾,歇洛克解开了委托人夫妻之间的心结,在华生耳边低声说,是咱们退场的时刻了。初次读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让他体会到了爱。
还有在《狮鬃毛》案中,侦探和医生都搬到了Sussex退休归隐,老Holmes养养蜜蜂什么的。应该是因为这个地点的重合,所以403中把马斯格雷夫庄园写成了总有蜂蜜的Holmes一家祖屋。
在103中,Carl Power被写成了侦探的第一案,他穿着一双珍爱的球鞋从Sussex来到了伦敦。在403中,侦探想起来了自己真正的第一案Victor Trevor,本剧改编中幼年的Victor死在了Sussex。这算不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也是在《马斯格雷夫典礼》中,华生笔下的福尔摩斯“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王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403最后Sherlock忠实地往墙上来了两枪。

除了蜂蜜,Sussex当然还得有腐国人民最爱的茶

马斯格雷夫典礼的教义问答手册提到的是榆树,403改成了毛榉,擦边致敬了一下《铜山毛榉》案。

据说爵士是被书商逮着和王尔德吃了个饭,然后写了《四签名》,角色的外形描述也有参考王尔德。也据说王尔德因同性恋被抓之后,爵士一如既往的力挺王尔德。

《空屋》中,侦探回归时的老人版乔装是这样的:“灰白的连鬓胡子”,“佝偻的背影”(截图的前两秒是挺佝偻的哈)。
《四签名》中,侦探也伪装成过航海家: “传来一阵沉重的上楼的脚步声,喘息的声音很重,说明这个人呼吸困难;中间稍停了一两次,好象他上楼梯很费气力似的。最后他走进屋来,他的容貌和我们所听见的声音是符合的。一个老人,穿着一身水手的衣服,外面套着大衣,纽扣一直扣到颈间。他弯着腰,两腿颤抖,气喘得很痛苦。他手拄一根粗粗的木棍,两肩不断耸动,好象呼吸很吃力。他的面目,除了一双闪烁的眼睛以外,只有白的眉毛和灰的髭须,其余全被他的围巾遮盖住了。整个地看来,他象是一个年事已高、景况潦倒而令人尊敬的航海家。 ”

《恐怖谷》中,福尔摩斯和警官谈到教授房间一副昂贵的牧羊少女油画,“它说明莫里亚蒂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他怎么搞到这些财富的呢?他还没有结婚。他的弟弟是英格兰西部一个车站的站长。他的教授职位每年是七百镑。而他竟拥有一张格罗兹的油画”,注意英文原文说这个站长是younger brother,明确了是弟弟,字幕有误。

《血字的研究中》医生是这么写的:“......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象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象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
门德尔松在多篇文中也提到过,例如交响协奏与独自沉迷。在Guy Warrack所写的Sherlcok Holmes and Music中,医生所描述的“时而高亢而忧郁,时而古怪而欢畅”的这段旋律被认为有可能来自巴赫的恰空舞曲。

在原著中,福尔摩斯有一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硬纸盒》案中,两人共进午餐,医生是这么记录的——“...他很兴奋地述说他是如何花了五十五先令,在托顿汉路一个犹太商人那儿买到他那价值至少五百金币的斯特拉迪瓦里(注:一六九四年~一七三七年,意大利小提琴制造家)的小提琴。然后,他又谈到帕格尼尼(注:一七八二年~一八四○年,意大利小提琴家及作曲家)我们在那儿坐了一个钟头,喝完了一瓶红葡萄酒,他告诉我一桩桩有关这位杰出人士的趣事。”
另外,我个人还特别偏爱硬纸盒案的结尾,福尔摩斯对于犯罪的思考:“华生,这案子的意义到底何在?”当福尔摩斯将那些纸张放下时,庄严地说,“这不幸、暴力、恐惧的循环,到底是为什么?这其中一定有个道理,否则我们的宇宙只是靠偶然主宰,那就太不可想象了。但是,又是什么道理呢?这是永远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而人类的推理是永远也找不出答案来的。”

此处是无需多言的《三个同姓人》,不抄摘原文简直对不起我看的那上百遍。
...Then my friend's wiry arms were round me, and he was leading me to a chair.
"You're not hurt, Watson?For God's sake, say that you are not hurt!" 【琼瑶阿姨都写不了这么好】
It was worth a wound - it was worth many wounds - to know the depth of loyalty and lovewhich lay behind that cold mask.The clear, hard eyes were dimmed for a moment, and the firm lips were shaking. For the one and only time I caught a glimpse of a great heart as well as of a great brain. All my years of humble but single-minded service culminated in that moment of revelation...

呼应103 侦探让医生推理Carl 的鞋子? 原著《巴斯克维尔猎犬》中,侦探也让军医学着他的方法推理过摩梯末医生的手杖。当然John两次都被打脸了,403中没有打脸,基本上道。

在《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案中,福尔摩斯也分析过一口棺材,救回了可怜的弗朗西丝女士,她被下药迷倒,藏在定制的加深棺材下层。我稍微有点在意的是原著中写道:“我们进行了人工呼吸,注射乙醚”,咳咳咳。。。

回忆不起来原著有提过叔叔呢

《退休的颜料商》案中福尔摩斯跟警官分析完推理,让警官去水井找尸体顺便把破案功劳给领了↓
两天之后我的朋友扔给我一份《北萨里观察家》双周刊杂志。在一连串以"凶宅"开头,以"警察局卓越的探案"结尾的夸张大标题下,有满满一栏报道初次叙述了此案的经过。文章结尾的一段足见一斑。它这样写道: “麦金农警官凭其非凡敏锐的观察力从油漆的气味中推断出可能掩饰的另一种气味,譬如煤气;并大胆地推论出保险库就是行凶处;随后在一口被巧妙地以狗窝掩饰起来的废井中发现了尸体;这一切将做为我们职业侦探卓越才智的典范载入犯罪学历史。”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中出场的“大学两年里唯一的好朋友”维克多·特雷佛,原著表明,是维克多的狗咬伤了福尔摩斯的脚踝认识的——所以才有了狗狗红胡子?这里提到过大学时期的福尔摩斯卧病在床十天,Victor屡次去探望。还邀请福尔摩斯去他爹家里度假一个月什么的,所以在不少的文中,Victor被认为是……

呼应101雷斯垂德说的 “Sherlock Holmes is a great man, and I think one day — if we’re very, very lucky — he might even be a good one.” 看到这个呼应,有多少人跟我一样伤心欲绝,这绝逼是不要再拍的意思了啊啊啊

同样呼应101,发给Greg的短信 :You know where to find me 另外,本集中间Moly那段John还抱怨Sherlock从来不接电话来着,这会不就挺顺溜的接医生电话了吗,扶额。

《跳舞的人》一案,这里显示的是委托人拿来给福尔摩斯的第一张纸条。侦探从最常用的字母E解起,破解后的意思是am here abe slaney (我已到达。阿贝·斯兰尼)。

疑似致敬《修道院公学》,高大的委托人进门就瘫倒在地,华生把白兰地送到了他的唇边。

这个木偶的委托也是完全没有印象,哭。

俩人跑出来的地方是伦敦Rathbone Place,疑似致敬老福尔摩斯演员Basil Rathbone

台词出自原著《最后一案 The final problem》的最后一句,华生所写的 the best and the wisest man whom I have ever known。藉由Mary的口说出,man改成了men。
从1887年《血字的研究》刊登开始,130年倏忽流逝,然而每个时代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都同样有着他的约翰·华生。

403的最后,再看一眼他俩的背影,再道一声谢谢!刚刚看完,梗不全,先写着,欢迎大家一起补充。

这里疑似呼应201考文垂难题的Mycroft式解法,一飞机的死人。其实也侧面暗示了这是从未实现的计划 / 情景。

小胖子Mycroft,在《希腊译员案》中被描述为“a much larger and stouter man”。btw 在同一个故事中,医生还说了侦探不近女色来着。
在1895年的《布鲁斯·帕廷顿计划》中,可怜的Mycroft是这样的 “Heavily built and massive, there was a suggestion of uncouth physical inertia in the figure, but above this unwieldy frame there was perched a head so masterful in its brow...” 意思就是,虽然咱用了好几个形容词变着法子说他胖得不忍目睹,但这货还是聪明哦。

麦哥小黑伞中的剑,原著《五个橘核》提到了华生列过的表单“哲学、天文学、政治学,打了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质学,就伦敦五十英里以内任何地区的泥迹而言,算得造诣很深;化学,很独特;解剖学,没有系统;关于惊险文学和罪行记录是无与伦比的;是小提琴音乐家、拳击手、剑术运动员、律师;是服用可卡因和吸烟的自我毒害者。我想,那些都是我分析的要点。” 圈内联想Mycroft会击剑,再正常不过了。

拔掉剑可以成为短枪(⊙﹏⊙)b 剧组你们到底是看了多少文,laffff另外,还没看《交响,协奏与独自沉迷》的亲们,该去补了。这一篇我记得有妹纸开始翻译成英文的来着,看见过英文版的头两章,但一直没有见到英文全书的成稿。从403看来,貌似剧组读了?还是原著粉都有心有灵犀的爱?

福尔摩斯在《波西米亚丑闻》也是雇用了一群流浪汉在街上演戏吓唬艾琳。

这里无疑是原著《马斯格雷夫典礼》,这个故事中,华生企图让福尔摩斯收拾杂物,喜欢凌乱美的侦探调皮地提起自己25岁时这件人生第三件案子,勾搭起医生的兴趣,中止了整理——然并卵,到了403不还是得乖乖地收拾房间嘛。
故事中的马斯格雷夫庄园位于Sussex西部,属于福尔摩斯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家族,一个古老的贵族。
Sussex这个地名在爵士笔下多次出现,例如《苏塞克斯的吸血鬼》,该故事的结尾,歇洛克解开了委托人夫妻之间的心结,在华生耳边低声说,是咱们退场的时刻了。初次读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故事让他体会到了爱。
还有在《狮鬃毛》案中,侦探和医生都搬到了Sussex退休归隐,老Holmes养养蜜蜂什么的。应该是因为这个地点的重合,所以403中把马斯格雷夫庄园写成了总有蜂蜜的Holmes一家祖屋。
在103中,Carl Power被写成了侦探的第一案,他穿着一双珍爱的球鞋从Sussex来到了伦敦。在403中,侦探想起来了自己真正的第一案Victor Trevor,本剧改编中幼年的Victor死在了Sussex。这算不算“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也是在《马斯格雷夫典礼》中,华生笔下的福尔摩斯“用他那手枪和一百匣子弹,以维多利亚女王的爱国主义精神,用弹痕把对面墙上装饰得星罗棋布”,403最后Sherlock忠实地往墙上来了两枪。

除了蜂蜜,Sussex当然还得有腐国人民最爱的茶

马斯格雷夫典礼的教义问答手册提到的是榆树,403改成了毛榉,擦边致敬了一下《铜山毛榉》案。

据说爵士是被书商逮着和王尔德吃了个饭,然后写了《四签名》,角色的外形描述也有参考王尔德。也据说王尔德因同性恋被抓之后,爵士一如既往的力挺王尔德。

《空屋》中,侦探回归时的老人版乔装是这样的:“灰白的连鬓胡子”,“佝偻的背影”(截图的前两秒是挺佝偻的哈)。
《四签名》中,侦探也伪装成过航海家: “传来一阵沉重的上楼的脚步声,喘息的声音很重,说明这个人呼吸困难;中间稍停了一两次,好象他上楼梯很费气力似的。最后他走进屋来,他的容貌和我们所听见的声音是符合的。一个老人,穿着一身水手的衣服,外面套着大衣,纽扣一直扣到颈间。他弯着腰,两腿颤抖,气喘得很痛苦。他手拄一根粗粗的木棍,两肩不断耸动,好象呼吸很吃力。他的面目,除了一双闪烁的眼睛以外,只有白的眉毛和灰的髭须,其余全被他的围巾遮盖住了。整个地看来,他象是一个年事已高、景况潦倒而令人尊敬的航海家。 ”

《恐怖谷》中,福尔摩斯和警官谈到教授房间一副昂贵的牧羊少女油画,“它说明莫里亚蒂是一个极为富有的人。他怎么搞到这些财富的呢?他还没有结婚。他的弟弟是英格兰西部一个车站的站长。他的教授职位每年是七百镑。而他竟拥有一张格罗兹的油画”,注意英文原文说这个站长是younger brother,明确了是弟弟,字幕有误。

《血字的研究中》医生是这么写的:“......他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象他的其他本领一样,有些古怪之处。我深知他能拉出一些曲子,而且还是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就难得会拉出什么象样的乐曲或是大家所熟悉的调子了。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膝上的提琴。有时琴声高亢而忧郁,有时又古怪而欢畅.......”
门德尔松在多篇文中也提到过,例如交响协奏与独自沉迷。在Guy Warrack所写的Sherlcok Holmes and Music中,医生所描述的“时而高亢而忧郁,时而古怪而欢畅”的这段旋律被认为有可能来自巴赫的恰空舞曲。

在原著中,福尔摩斯有一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硬纸盒》案中,两人共进午餐,医生是这么记录的——“...他很兴奋地述说他是如何花了五十五先令,在托顿汉路一个犹太商人那儿买到他那价值至少五百金币的斯特拉迪瓦里(注:一六九四年~一七三七年,意大利小提琴制造家)的小提琴。然后,他又谈到帕格尼尼(注:一七八二年~一八四○年,意大利小提琴家及作曲家)我们在那儿坐了一个钟头,喝完了一瓶红葡萄酒,他告诉我一桩桩有关这位杰出人士的趣事。”
另外,我个人还特别偏爱硬纸盒案的结尾,福尔摩斯对于犯罪的思考:“华生,这案子的意义到底何在?”当福尔摩斯将那些纸张放下时,庄严地说,“这不幸、暴力、恐惧的循环,到底是为什么?这其中一定有个道理,否则我们的宇宙只是靠偶然主宰,那就太不可想象了。但是,又是什么道理呢?这是永远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而人类的推理是永远也找不出答案来的。”

此处是无需多言的《三个同姓人》,不抄摘原文简直对不起我看的那上百遍。
...Then my friend's wiry arms were round me, and he was leading me to a chair.
"You're not hurt, Watson?For God's sake, say that you are not hurt!" 【琼瑶阿姨都写不了这么好】
It was worth a wound - it was worth many wounds - to know the depth of loyalty and lovewhich lay behind that cold mask.The clear, hard eyes were dimmed for a moment, and the firm lips were shaking. For the one and only time I caught a glimpse of a great heart as well as of a great brain. All my years of humble but single-minded service culminated in that moment of revelation...

呼应103 侦探让医生推理Carl 的鞋子? 原著《巴斯克维尔猎犬》中,侦探也让军医学着他的方法推理过摩梯末医生的手杖。当然John两次都被打脸了,403中没有打脸,基本上道。

在《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案中,福尔摩斯也分析过一口棺材,救回了可怜的弗朗西丝女士,她被下药迷倒,藏在定制的加深棺材下层。我稍微有点在意的是原著中写道:“我们进行了人工呼吸,注射乙醚”,咳咳咳。。。

回忆不起来原著有提过叔叔呢

《退休的颜料商》案中福尔摩斯跟警官分析完推理,让警官去水井找尸体顺便把破案功劳给领了↓
两天之后我的朋友扔给我一份《北萨里观察家》双周刊杂志。在一连串以"凶宅"开头,以"警察局卓越的探案"结尾的夸张大标题下,有满满一栏报道初次叙述了此案的经过。文章结尾的一段足见一斑。它这样写道: “麦金农警官凭其非凡敏锐的观察力从油漆的气味中推断出可能掩饰的另一种气味,譬如煤气;并大胆地推论出保险库就是行凶处;随后在一口被巧妙地以狗窝掩饰起来的废井中发现了尸体;这一切将做为我们职业侦探卓越才智的典范载入犯罪学历史。”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中出场的“大学两年里唯一的好朋友”维克多·特雷佛,原著表明,是维克多的狗咬伤了福尔摩斯的脚踝认识的——所以才有了狗狗红胡子?这里提到过大学时期的福尔摩斯卧病在床十天,Victor屡次去探望。还邀请福尔摩斯去他爹家里度假一个月什么的,所以在不少的文中,Victor被认为是……

呼应101雷斯垂德说的 “Sherlock Holmes is a great man, and I think one day — if we’re very, very lucky — he might even be a good one.” 看到这个呼应,有多少人跟我一样伤心欲绝,这绝逼是不要再拍的意思了啊啊啊

同样呼应101,发给Greg的短信 :You know where to find me 另外,本集中间Moly那段John还抱怨Sherlock从来不接电话来着,这会不就挺顺溜的接医生电话了吗,扶额。

《跳舞的人》一案,这里显示的是委托人拿来给福尔摩斯的第一张纸条。侦探从最常用的字母E解起,破解后的意思是am here abe slaney (我已到达。阿贝·斯兰尼)。

疑似致敬《修道院公学》,高大的委托人进门就瘫倒在地,华生把白兰地送到了他的唇边。

这个木偶的委托也是完全没有印象,哭。

俩人跑出来的地方是伦敦Rathbone Place,疑似致敬老福尔摩斯演员Basil Rathbone

台词出自原著《最后一案 The final problem》的最后一句,华生所写的 the best and the wisest man whom I have ever known。藉由Mary的口说出,man改成了men。
从1887年《血字的研究》刊登开始,130年倏忽流逝,然而每个时代的夏洛克·福尔摩斯,都同样有着他的约翰·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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