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生气的一部电影。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如果你是一名不相信爱情的单身狗, 恭喜你,此片绝对是你的励志片。 而我恰恰是个有精神洁癖的浪漫主义者,所以抨击这个电影是必然的结果。 我讨厌LA LA LAND最重要的原因,是它传递的那种价值观。成功(野心)比爱更重要。 你想想导演对他所谓梦想的设定: 演电影,成名,嫁给有钱人,有钱。 开爵士酒吧,终于赚钱了,全是人,有钱。 所以整个电影对梦想的定义就是,有钱了。 呵呵。 仔细说来这个爆裂鼓手的导演真的不适合拍爱情片啊, 简直是爱情片的灾难。 他的爆裂鼓手里电影刚开始十分钟男主就因为进了乐队要专心打鼓和女友分分钟说分手。 爱情在这个导演眼里就跟卖菜一样。 现在真的来正儿八经迫害爱情电影了。这种爱情观导向真的要教坏小朋友。 虽然说LOVE这个词已经被陈词滥调说了无数遍,几乎被用坏了, 现在宣扬爱,谁就被骂成撒鸡汤。 你看看这个片有多火就该知道当今世界的主流价值观早就把成功和个人主义奉为第一位了。 人们不相信宗教,不相信爱情,只相信自我成功的实现。 在此我不附上任何评价,也不知道这是时代的进步还是悲哀。 再说爱情, 这个世界的浪漫是如此廉价了吗。 是灯红酒绿, 是一曲对唱, 是瞬间同居, 是无法退让妥协磨合就散。 是多年以后的一声叹息? 别用自己那点野心和自私说成生活本就如此。 不够爱,就滚好吗。也不要多年以后留下廉价的眼泪。 爱情是很多妥协,很多牺牲,很多痛苦,很多付出。 不是简单的,“OK,你只管自己的事情,那我们分手吧”。 "OK,我要去巴黎了。异地咋办?看着办呗。” 如果只是简单的小言情下也无可厚非,只是请不要在结局把立意抬的这么高好吗。 因为,明明就啥都不是。 不经过点歇斯底里,分分合合,不聚不散,根本就不配说是深爱过。 请问男女主究竟为他们的感情做出什么牺牲和付出了?如果男主是为了女主过的更好,暂时放弃他的爵士梦,还情有可原的话,那女主究竟干什么了?除了作,无止境的作!再者,男主暂时放弃爵士追求流行乐说到底也SERVE他自己的INTEREST。 当镜头转到女主一身名牌成为明星趾高气扬去买咖啡的时候,当镜头转到她嫁了富豪住进豪宅时,我真的觉得自己走错了影院。不好意思,这样的三观我无法接受。这样的成功我也不能苟同。 OKAY,如果真的你是为了梦想不择手段,就请你做婊子做到底。不要在走入当年旧情人开的酒吧时,感叹万分,赚观众眼泪。情圣也让你做了,梦想也让你追了,你是有多完美? 仔细想想女主真是很可怕的人,见不得男主成功,用他的梦想道德绑架他让他不爽。只是因为自己一事无成游手好闲。自己却因为一场话剧失败和别人的闲言碎语就彻底放弃回老家不见人。这样的态度也可以最后成功?这样的成功也来的太方便了吧。结果真的轮到她自己的机会来了,却没有为这段感情争取过半点。 所以这个电影。 梦想也没交代清楚,爱情也没交代清楚。 他们怎么就相爱了?是因为真心心心相惜,还是电影中指出的落魄时相互取暖而已? 他们怎么就分手了?是因为坚持不了3个月的异地恋?还是女主越来越红地位悬殊了? 女主对演员梦想的追逐,究竟是因为喜欢演戏,还是只是想做大明星,嫁给富豪? 男主对爵士梦想的追逐到底在哪里。他为什么会放弃流行音乐,是因为赚够了钱?之前那段对爵士几乎放弃的说辞去哪了?导演对于流行音乐的嘲讽和贬低也很disrepectful,好像音乐就有贵贱之分一样。想当初爵士也称霸过整个音乐市场好吗,也就是说,它就是当时的“流行音乐”啊。 太多未解之谜。 不是用春夏秋冬的流水账能说明的。也不是用一句5年后能敷衍的! 唯一一段赚足观众热泪的现实和梦想的对比,拜托那是照抄“与莎莫的五百天”玩剩下的好吗? 抄袭,赤裸裸的抄袭啊。。。。。救命。 故事可不能这么讲啊,大哥。 我是付钱来看电影的,不是付钱来听音乐剧的。 不好意思,这样三观不正,逻辑混乱的电影不能忍。 真不能忍。 就算有LA华丽的外衣也抵挡不住内里那股铜臭气。 不过如果歌舞片是看个开心就好,那么我承认我是太认真了。呵呵哒。 P.S.,关于评论的一些补充: 后记1.有网友认为我玛丽苏。男女主不在一起我就不开心了。 说实话,我强调很多遍,要黑就一身黑,像爆裂鼓手。 要丧就丧到底,就像蓝色情人节, 要纯爱就纯爱到死,就像恋恋笔记本。 不要既唱歌,又跳舞,既纯爱,又现实,既要钱,又舍不得爱。 弄出一付我是逼不得已,我是身不由己,是社会逼的,是现实逼的,是好莱坞逼的。 我只能用一个词形容。hypocrite. 当然这也是很多美国人的价值观, 看上去很美,就好。 i will always love you,然后就分手再也不见。 这样的I love you简直是一种诅咒。 后记2.有评论问我多大。 请问我多大和这个观点有关系吗? 好像这年头相信爱情的人都很幼稚一样。 好像轻易放手就是一种更高尚更成熟的做法一样。 好像有爱情洁癖的人都他妈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处女一样。 更有甚者直接人身攻击我不经世事在这里哗众取宠。 我想说,哗众取宠的是这部电影。 打着梦想的旗号,披着爱情的羊皮,说着一个既不是爱情也不是梦想的故事。 关于年龄的问题。答案是, 我不小了。 但仍然相信因为够爱所以仍然可以在一起的事情。 相信相遇6个月因为够爱就闪婚然后美好的在一起不分离的爱情。 也相信经历了3年异地因为够爱还是结婚生子在一起的爱情。 唯一,一点执拗和偏执,就是不能容忍, 这样轻易说分手的感情,叫做深爱。 如果这都算爱情, 如果分手遗憾更成全了你心目中的永恒, 那么那些相濡以沫一辈子不离不弃的感情变成了什么。 回到原话, 就算我80岁了,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 真的爱就是不离不弃。 其他, 都他妈是佯装爱情的骗子。 骨子都是爱自己。 不是爱对方, 也不是爱爱情本身。 现实世界是很残酷,如果长大和成熟意味着妥协对爱的标准。 认为只要曾经拥有都算爱情的话。 那这辈子要留多少不值得的眼泪。 真的爱,不会走。 反之,亦然。 套用我最好朋友COCO的一句话, 爱情,至上, 怎么了? 后记3. 说来很悲凉。 我的原则就是。做人。做梦。做爱。都要做到极致。 一定要争取。 我最喜欢的电影《伊丽莎白小镇》里说, those who risk, win. 要梦想,就不择手段去追啊。 喜欢的人,梦里梦到就去见啊。 爱的人,怎么能轻易放弃。 爱都能轻易放弃了,你的人生成什么了。(这句话是高晓松说的。。) 如果什么努力都做了。 我认。 都是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不要回头。不要哭。不要像电影里一样,想what if。 用力爱,努力活,去撕啊! 奥斯汀有一睹涂鸦墙, 上面写着:love is the only magic。 相信爱情,就是相信人性。 我愿意相信。 后记4. 时隔半年再回头来看, 没有之前那么执着了。 对于感情,我很认真。我很忠实。我们也都努力过了。那就够了。 人生有什么大不了。 一定要呆在对方身边,为此放弃一切的感情也是可悲的。 要先爱自己,实现自我,才有能力感染别人,给你爱的人快乐。 真爱的确是一辈子的不离不弃。是有人要牺牲要妥协要承担要付出的。不是平白无故。 但对某些人来说,厮守在爱的人身边,放弃自己的梦想不顾,是不会真正快乐的。 逼迫对方放弃自己的梦想,厮守在你的身边,对方也不会快乐。 真正快乐的,是你情我愿。 是拉着彼此的手,看到更广阔的世界,更大的可能。 不是一句”来我家吧“, 而是,“我跟你走”。 不过,如果你有幸,遇见那个和你红尘作伴潇潇洒洒,喝酒谈天看星星大海的人, 已经是很幸福的事。 只是,不要赖社会,赖现实,赖缘分拆散了你们。是你们自己,拆散了自己。 没有拆散真爱的现实,只有不够爱的感情罢了。 别人都做到了。就别骗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