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劼:血色,并不浪漫--评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
一部号称2004-2005年最值得期待的电视连续剧,《血色浪漫》,在大陆风靡一时。原因除了其中的几个主要演员全都是当今的著名小生和花旦之外,主要在于,该剧写了一代青年男女自60年代到80年代的人生经历。这无疑是个最充满故事性和戏剧性的年代。无论是血色还是浪漫,这个年代都不缺。遗憾的只是,这部电视剧本身却既缺乏血性,又不懂浪漫。
该剧的人物之中,最具血性的,并非是一号、二号男主角,而是位居四、五号的那个叫做宁伟的年轻人。从小就怀有成为烈士理想的宁伟,本来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只是因为一次拔刀相助,被逐出部队。复员后,又由于做生意遭人欺骗,复仇心切,在一个对一群的群殴中,犯了伤害罪,被判刑十五年。不甘在狱中度过余生,宁伟毅然越狱,开始了亡命生涯。按照一般的社会眼光,这是个被划入了另册的异类。但恰恰是这么个异类人物,在艺术上最具美学意味。即便是商业性十足的好莱坞电影,也会在这样的人物身上大做文章。然而,可怜的大陆电视剧,面对这么个人物形象,却一再犯怵,战战兢兢地跟在这个人物后面,尽可能减低这个人物在道德和意识形态上可能具有的杀伤力。该剧一再地让两个男主角对宁伟表示不可容忍,最后将他置于死地,以向当局和主流意识形态表示忠诚。该剧的逻辑十分清楚:人物可以有个性,但社会不能有异类。
事实上,像宁伟这样的人物,无论是在官民之间,还是在黑道白道之间,都具有一种平衡生态的生存意味和存在权利。宁伟象征着在古代被称之为江湖的生存空间,宁伟实际上就是人们称之为侠客的一类英雄。宁伟执行另类的正义,遵行另类的道德,亦即所谓的盗亦有道。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仅是法制而不是人治的,而且还应该具有生态意义上的平衡。一个社会倘若不能容忍宁伟代表的平衡力量,那么无疑把自由降低到了零度。宁伟式的人物,在美国的好莱坞电影里,被做成了《教父》那么脍炙人口的名片。可是到了大陆的电视剧里,却只能乖乖地被自己的两个大哥所击毙。
这二位大哥,尤其是男一号钟跃民,乃是该剧精心推出的时代青年。按照该剧的设计,这个人物有个性有魅力,在男性朋友当中,是个具有大将风度的领袖人物;在女人世界里,又是个人见人爱的白马王子。家庭背景是典型的革命干部,并且是北京大院里正宗的“八旗”子弟。平心而论,饰演这个人物的演员确实很有个性。但让演员所犯难的是,剧本所提供的形象,却相当矫情。在伸张正义的时刻,他却只是骑着自行车救了朋友,免担了杀人的罪名。在排雷遇险的当口,他很不经意地把死亡的机会让给了战友。按照他的个性,应该认同宁伟的人生选择,可是最后却和另一个刑警队长朋友异口同声地认定,应当把宁伟处死。最令人不以为然的是,此君明明是个唐璜式的家伙,却非要寻找无数个理由,为自己的诸如见一个爱一个、始乱终弃等等的秉性开脱。这就好比是,这哥们明明享受着大院式的“八旗”子弟的种种特权,却还要装模作样地扮演一回卖煎饼的小摊贩。血色得不伦不类,浪漫得又土里土气。尤其是有关音乐那番诗歌朗诵般的独白,做作得令人喷饭。
《血色浪漫》在钟跃民形象上的矫情,折射出大陆电视剧在美学上的尴尬。有关大院子弟的故事,最早见诸王朔的小说,后来又被姜文做成一部叫做《阳光灿烂的日子》的牛逼哄哄影片。前者以我是流氓我怕谁作基调,后者故意把中国人经历的那场苦难当作儿戏,以示一种蛮横的潇洒。大院子弟不仅在生存上有特权,就是在艺术上,也享受着优先权。他们率先走上银幕,又率先冲进电视剧。同一个年代的许多青年男女,同一个年代的无数血色故事浪漫故事,全都只能默默地等在一边,等这些红色的“八旗”子弟们潇洒完了之后的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露出他们的形象,才能发出他们的声音。
只是,艺术毕竟不同于实际的生存。在一个特权世界里,“八旗”子弟事事优先,通行无阻。可是一旦成为银幕形象或者屏幕形象,却无法回避美学意义上的尴尬。你想要血色,就得来点宁伟式的亡命气概。你想要浪漫,就得越过道德防线,充当一回红色的唐璜。假如你不敢,那就只好成为艺术上的笑柄。别以为什么都能占有,金钱女人,权力可以随便侵占。可是艺术,权力却无法染指。艺术只能是自由的产物,不可能像婢女一样侍寝权力。
《血色浪漫》骨子里还是一种对权力及其意识形态的侍寝。要说有点什么意思,无非是乘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对观众做了几下鬼脸。从表演艺术上说,这几下鬼脸做得差强人意,不说成功,也当说好玩。只是苦了那些陪衬的绿叶们,且不说其他人物,就是那个女一号孙俪,纵然有一流的演技,也演不出一个生动的情痴。因为剧本提供给这个女子的,只是乖乖地恪守钟跃民罢了。这个女子虽然在剧中输了不少血,但就人物造型而言,却在性格上毫无进展,苍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
《血色浪漫》的最佳观众,应该是美国大学里像乔姆斯基那样的左派教授。他们看完会认定,文化大革命果然有趣,那年代的青年男女果然既血色,又浪漫。
2006年写于纽约
该剧的人物之中,最具血性的,并非是一号、二号男主角,而是位居四、五号的那个叫做宁伟的年轻人。从小就怀有成为烈士理想的宁伟,本来是个非常出色的战士。只是因为一次拔刀相助,被逐出部队。复员后,又由于做生意遭人欺骗,复仇心切,在一个对一群的群殴中,犯了伤害罪,被判刑十五年。不甘在狱中度过余生,宁伟毅然越狱,开始了亡命生涯。按照一般的社会眼光,这是个被划入了另册的异类。但恰恰是这么个异类人物,在艺术上最具美学意味。即便是商业性十足的好莱坞电影,也会在这样的人物身上大做文章。然而,可怜的大陆电视剧,面对这么个人物形象,却一再犯怵,战战兢兢地跟在这个人物后面,尽可能减低这个人物在道德和意识形态上可能具有的杀伤力。该剧一再地让两个男主角对宁伟表示不可容忍,最后将他置于死地,以向当局和主流意识形态表示忠诚。该剧的逻辑十分清楚:人物可以有个性,但社会不能有异类。
事实上,像宁伟这样的人物,无论是在官民之间,还是在黑道白道之间,都具有一种平衡生态的生存意味和存在权利。宁伟象征着在古代被称之为江湖的生存空间,宁伟实际上就是人们称之为侠客的一类英雄。宁伟执行另类的正义,遵行另类的道德,亦即所谓的盗亦有道。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仅是法制而不是人治的,而且还应该具有生态意义上的平衡。一个社会倘若不能容忍宁伟代表的平衡力量,那么无疑把自由降低到了零度。宁伟式的人物,在美国的好莱坞电影里,被做成了《教父》那么脍炙人口的名片。可是到了大陆的电视剧里,却只能乖乖地被自己的两个大哥所击毙。
这二位大哥,尤其是男一号钟跃民,乃是该剧精心推出的时代青年。按照该剧的设计,这个人物有个性有魅力,在男性朋友当中,是个具有大将风度的领袖人物;在女人世界里,又是个人见人爱的白马王子。家庭背景是典型的革命干部,并且是北京大院里正宗的“八旗”子弟。平心而论,饰演这个人物的演员确实很有个性。但让演员所犯难的是,剧本所提供的形象,却相当矫情。在伸张正义的时刻,他却只是骑着自行车救了朋友,免担了杀人的罪名。在排雷遇险的当口,他很不经意地把死亡的机会让给了战友。按照他的个性,应该认同宁伟的人生选择,可是最后却和另一个刑警队长朋友异口同声地认定,应当把宁伟处死。最令人不以为然的是,此君明明是个唐璜式的家伙,却非要寻找无数个理由,为自己的诸如见一个爱一个、始乱终弃等等的秉性开脱。这就好比是,这哥们明明享受着大院式的“八旗”子弟的种种特权,却还要装模作样地扮演一回卖煎饼的小摊贩。血色得不伦不类,浪漫得又土里土气。尤其是有关音乐那番诗歌朗诵般的独白,做作得令人喷饭。
《血色浪漫》在钟跃民形象上的矫情,折射出大陆电视剧在美学上的尴尬。有关大院子弟的故事,最早见诸王朔的小说,后来又被姜文做成一部叫做《阳光灿烂的日子》的牛逼哄哄影片。前者以我是流氓我怕谁作基调,后者故意把中国人经历的那场苦难当作儿戏,以示一种蛮横的潇洒。大院子弟不仅在生存上有特权,就是在艺术上,也享受着优先权。他们率先走上银幕,又率先冲进电视剧。同一个年代的许多青年男女,同一个年代的无数血色故事浪漫故事,全都只能默默地等在一边,等这些红色的“八旗”子弟们潇洒完了之后的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露出他们的形象,才能发出他们的声音。
只是,艺术毕竟不同于实际的生存。在一个特权世界里,“八旗”子弟事事优先,通行无阻。可是一旦成为银幕形象或者屏幕形象,却无法回避美学意义上的尴尬。你想要血色,就得来点宁伟式的亡命气概。你想要浪漫,就得越过道德防线,充当一回红色的唐璜。假如你不敢,那就只好成为艺术上的笑柄。别以为什么都能占有,金钱女人,权力可以随便侵占。可是艺术,权力却无法染指。艺术只能是自由的产物,不可能像婢女一样侍寝权力。
《血色浪漫》骨子里还是一种对权力及其意识形态的侍寝。要说有点什么意思,无非是乘主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对观众做了几下鬼脸。从表演艺术上说,这几下鬼脸做得差强人意,不说成功,也当说好玩。只是苦了那些陪衬的绿叶们,且不说其他人物,就是那个女一号孙俪,纵然有一流的演技,也演不出一个生动的情痴。因为剧本提供给这个女子的,只是乖乖地恪守钟跃民罢了。这个女子虽然在剧中输了不少血,但就人物造型而言,却在性格上毫无进展,苍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
《血色浪漫》的最佳观众,应该是美国大学里像乔姆斯基那样的左派教授。他们看完会认定,文化大革命果然有趣,那年代的青年男女果然既血色,又浪漫。
2006年写于纽约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