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 Days of Summer 》——如果将来能得到谁,其实多得这过去。
这部电影是在2年内前前后后看了3遍。说实话开始给我的印象并不深刻,波澜不惊的平仄让我觉得有些沉闷。最近第三次看的时候,才慢慢有些不同的感受。
这是一个男生遇到女生的故事。故事里的男生叫做汤姆·汉森,来自新泽西的Margate,他从小就坚信如果这辈子没有遇见生命中的另一半的话,他就不会真正幸福快乐。这一信仰来自过早接触英伦的摇滚乐,以及误解了《毕业生》电影的立意所致。而故事中的女生莎莫·菲因来自密西根的辛納科克,她可不信这个。自打她父母离异之后,她只爱两样东西:一是她乌黑油亮的长发,二是她可以动手剪掉自己的头发而毫不心痛。汤姆在1月8日遇见了莎莫。他一眼就看出来她就是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的那一个。这是一个男生遇到女生的故事,但你得早点悟到,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电影里汤姆说:所有的谎言与心痛,都是卡片、电影、流行歌曲害的,我们要负责,我要负责,我觉得我们在做坏事,大家应该能说出自己真正的感受,而不是让陌生人替他们说话,例如,爱。这没有任何意义。可是,没有电影和流行歌曲你们又怎么去宣泄自己的乐与悲,爱不通过陌生人来说,我们又拿什么来定义呢?
我认识的人,同样也有过这样的“500天”。我知道没有经历过别人的生活,你就不能去评价,因为你没资格。不过总还是会有自己的看法,谁又可以真正经历别人的生活呢?我和他共同点是对待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生活简单、低俗没有什么上进心。在一个野鸡大学里,我们就这样每天昏昏噩噩的过活,对明天没有期望。对现在没有什么抱怨。就是这样的平淡无味的日子里有天他对我说:他恋爱了。然后每天给我形容对方亮瞎我狗眼的惊艳容颜。在我惊诧的认为在这个学校竟然有这种逆天美女的时候,我见到了本尊。事实上和电影的旁白一样:世界上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沙莫是个女人,165公分,中等身高,55公斤,中等体型,39号鞋码,比一般的大一点点。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一点也不假。对他来说就和汤姆一样,在拥有400000间办公室的城市里,91000座商业建筑和38000000人,只有一样东西可以拓展,命运当然还有一见钟情。
我和电影汤姆朋友的看法也基本一致:这可不好。
事实上呢,同电影里的情节也一致,人家一开始就没有说过需要男朋友,即便他已经表达了:我想与你发生任何可能发生的关系。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有了精神问题了。即便是发生了一切可能发生的关系后。可始终他不能理直气壮的说:“这是我女朋友。”因为人家没有说过要男朋友,他想问又不敢问。他怕得到自己不想要的答案,更主要的是,这将打破过去所有几个月来的快乐和伟大幻想。
所以一旦有个风吹草动,他就郁郁寡欢。拉着我喝闷酒说心事。每次酒后吐真言的得出一个结论:我恨她但我陷进去了,就像电影里说:一方面想忘记她,但另一方面却知道全世界只有她能让我快乐的。通常都会觉得,男人都是思觉失调动物,其实男人较真儿起来更甚,他很在意,即使只有口头上的关系。“我哪知道你会不会一觉醒来,感觉变了。”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了,他自己走了一遭。才知道欣然接受的不是命运,而是巧合。他的夏天没有像汤姆一样,用了500天才过去,大概用了一个礼拜吧。释没释怀不得而知,但是不再郁郁寡欢是真的。
一年多数的日子都不值得注意,一天开始又结束,这之间不会留下长久的回忆,大部分的日子对人生没有影响,只有在特殊的场合、时间、氛围里你能逆流而上,回到过去。所有记忆在这个时候,就像电影一遍一遍给你播映。你要么泪流满面要么哧哧一笑。如果将来能得到谁,其实多得这过去。
还有一个姑娘,我以前总认为这样时常面无表情,时常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一定单纯好相处,在真正认识她后,才发现这是一个真正心思细腻的姑娘,害羞、轻度文艺、向往那种完美的爱情,心目中有特定的梦中情人,并一旦遇到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对方身上编织自己对爱情的憧憬,但往往看不到事情的真相当然是后来才发现的她是这样的一个姑娘。初识的时候,应该是高中分班后。当时我还在看《长安乱》,我觉得她就是那个喜乐。
从陌生加速到熟稔的过程源自喜乐也遇见一个似乎是男版的莎莫。我以前认为喜乐这个姑娘不应该是个女生,骨子里那个倔,嘴硬心软的厉害。可坏在坏在这些个特点了,她的这个夏天过的特别长。长得超过了500天。把积郁都放在心里,一点也没丢下。让它生根发芽,记得她说过和莎莫相似的话:“我有时候会梦到我在飞,一开始我跑的很快,就像超人,然后地面变得又陡又崎岖,我跑的超快,脚都离地了,我浮起来了,很棒,感觉很棒,我又自由又安全,后来我发现,我旁边没半个人,然后我就醒了。”只是我当时并不明白。
喜乐这个姑娘,会让你望而怯步但又让你忍不住的心疼。她不是在怀念夏天,她是在等一个让她经常躲避的墙壁,那个有距离、空间、轻松关系的墙,让这面墙慢慢倒塌的人,进入了她的世界,这里很少人亲眼看过。那时她会直言说爱。但你需要争取才有可能。往往都止步于此了,所以才显得她的夏天特别长。可其实她对于我包括任何人其实是秋天。
可后知后觉的太晚,就像听一个冷笑话,你面部的表情总来的比
发自内心的那个笑声晚。
我想把我能记得喜欢的东西都写下来。为当时的我、为后来的我。很多时候,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最近发生的事儿过后也许就忘了。可能我再写下来后,也会一点点忘记。可是总存在过也是好的。
他们已经过了度过夏天了,也开始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活中还是有值得的事情。这样很好,对不对?
他们和汤姆一样学到了,你不能把重大的宇宙意义,归结成单纯的地球事件,巧合,一切都是如此,只有巧合,没别的。汤姆终于发现,奇迹并不存在,没有命运这回事。事情不是注定好的,他知道了,他现在确定了。
很可惜和喜乐成为陌路人了,感情是要自己表达的,自始至终没有说的爱,没有字字确凿问出的答案,就像夏天说的,“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他不问,她也不说,如果这也是巧合,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习惯无常才会庆幸。
不管怎么样,看见你们都穿上秋裤准备贴秋膘了,我也该知冷知热了。我们曾是巧合,那也没有任何关系,都是意义。
我也知道,我也确定。
这是一个男生遇到女生的故事。故事里的男生叫做汤姆·汉森,来自新泽西的Margate,他从小就坚信如果这辈子没有遇见生命中的另一半的话,他就不会真正幸福快乐。这一信仰来自过早接触英伦的摇滚乐,以及误解了《毕业生》电影的立意所致。而故事中的女生莎莫·菲因来自密西根的辛納科克,她可不信这个。自打她父母离异之后,她只爱两样东西:一是她乌黑油亮的长发,二是她可以动手剪掉自己的头发而毫不心痛。汤姆在1月8日遇见了莎莫。他一眼就看出来她就是自己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的那一个。这是一个男生遇到女生的故事,但你得早点悟到,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电影里汤姆说:所有的谎言与心痛,都是卡片、电影、流行歌曲害的,我们要负责,我要负责,我觉得我们在做坏事,大家应该能说出自己真正的感受,而不是让陌生人替他们说话,例如,爱。这没有任何意义。可是,没有电影和流行歌曲你们又怎么去宣泄自己的乐与悲,爱不通过陌生人来说,我们又拿什么来定义呢?
我认识的人,同样也有过这样的“500天”。我知道没有经历过别人的生活,你就不能去评价,因为你没资格。不过总还是会有自己的看法,谁又可以真正经历别人的生活呢?我和他共同点是对待任何事情都只有三分钟热度,生活简单、低俗没有什么上进心。在一个野鸡大学里,我们就这样每天昏昏噩噩的过活,对明天没有期望。对现在没有什么抱怨。就是这样的平淡无味的日子里有天他对我说:他恋爱了。然后每天给我形容对方亮瞎我狗眼的惊艳容颜。在我惊诧的认为在这个学校竟然有这种逆天美女的时候,我见到了本尊。事实上和电影的旁白一样:世界上只有两种人,男人和女人。沙莫是个女人,165公分,中等身高,55公斤,中等体型,39号鞋码,比一般的大一点点。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一点也不假。对他来说就和汤姆一样,在拥有400000间办公室的城市里,91000座商业建筑和38000000人,只有一样东西可以拓展,命运当然还有一见钟情。
我和电影汤姆朋友的看法也基本一致:这可不好。
事实上呢,同电影里的情节也一致,人家一开始就没有说过需要男朋友,即便他已经表达了:我想与你发生任何可能发生的关系。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有了精神问题了。即便是发生了一切可能发生的关系后。可始终他不能理直气壮的说:“这是我女朋友。”因为人家没有说过要男朋友,他想问又不敢问。他怕得到自己不想要的答案,更主要的是,这将打破过去所有几个月来的快乐和伟大幻想。
所以一旦有个风吹草动,他就郁郁寡欢。拉着我喝闷酒说心事。每次酒后吐真言的得出一个结论:我恨她但我陷进去了,就像电影里说:一方面想忘记她,但另一方面却知道全世界只有她能让我快乐的。通常都会觉得,男人都是思觉失调动物,其实男人较真儿起来更甚,他很在意,即使只有口头上的关系。“我哪知道你会不会一觉醒来,感觉变了。”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了,他自己走了一遭。才知道欣然接受的不是命运,而是巧合。他的夏天没有像汤姆一样,用了500天才过去,大概用了一个礼拜吧。释没释怀不得而知,但是不再郁郁寡欢是真的。
一年多数的日子都不值得注意,一天开始又结束,这之间不会留下长久的回忆,大部分的日子对人生没有影响,只有在特殊的场合、时间、氛围里你能逆流而上,回到过去。所有记忆在这个时候,就像电影一遍一遍给你播映。你要么泪流满面要么哧哧一笑。如果将来能得到谁,其实多得这过去。
还有一个姑娘,我以前总认为这样时常面无表情,时常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一定单纯好相处,在真正认识她后,才发现这是一个真正心思细腻的姑娘,害羞、轻度文艺、向往那种完美的爱情,心目中有特定的梦中情人,并一旦遇到就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对方身上编织自己对爱情的憧憬,但往往看不到事情的真相当然是后来才发现的她是这样的一个姑娘。初识的时候,应该是高中分班后。当时我还在看《长安乱》,我觉得她就是那个喜乐。
从陌生加速到熟稔的过程源自喜乐也遇见一个似乎是男版的莎莫。我以前认为喜乐这个姑娘不应该是个女生,骨子里那个倔,嘴硬心软的厉害。可坏在坏在这些个特点了,她的这个夏天过的特别长。长得超过了500天。把积郁都放在心里,一点也没丢下。让它生根发芽,记得她说过和莎莫相似的话:“我有时候会梦到我在飞,一开始我跑的很快,就像超人,然后地面变得又陡又崎岖,我跑的超快,脚都离地了,我浮起来了,很棒,感觉很棒,我又自由又安全,后来我发现,我旁边没半个人,然后我就醒了。”只是我当时并不明白。
喜乐这个姑娘,会让你望而怯步但又让你忍不住的心疼。她不是在怀念夏天,她是在等一个让她经常躲避的墙壁,那个有距离、空间、轻松关系的墙,让这面墙慢慢倒塌的人,进入了她的世界,这里很少人亲眼看过。那时她会直言说爱。但你需要争取才有可能。往往都止步于此了,所以才显得她的夏天特别长。可其实她对于我包括任何人其实是秋天。
可后知后觉的太晚,就像听一个冷笑话,你面部的表情总来的比
发自内心的那个笑声晚。
我想把我能记得喜欢的东西都写下来。为当时的我、为后来的我。很多时候,很久以前发生的事情,还历历在目,最近发生的事儿过后也许就忘了。可能我再写下来后,也会一点点忘记。可是总存在过也是好的。
他们已经过了度过夏天了,也开始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生活中还是有值得的事情。这样很好,对不对?
他们和汤姆一样学到了,你不能把重大的宇宙意义,归结成单纯的地球事件,巧合,一切都是如此,只有巧合,没别的。汤姆终于发现,奇迹并不存在,没有命运这回事。事情不是注定好的,他知道了,他现在确定了。
很可惜和喜乐成为陌路人了,感情是要自己表达的,自始至终没有说的爱,没有字字确凿问出的答案,就像夏天说的,“只是你对我的想法错了。”他不问,她也不说,如果这也是巧合,那么最后的结果是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习惯无常才会庆幸。
不管怎么样,看见你们都穿上秋裤准备贴秋膘了,我也该知冷知热了。我们曾是巧合,那也没有任何关系,都是意义。
我也知道,我也确定。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