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不是真诚努力就能弥补的
王宝强是真诚的,但靠真诚就能拍好电影吗?
6年前,王宝强凭借自导自演的《大闹天竺》收获金扫帚奖。这是对年度烂片的“奖励”。从来没有一个获奖者到场领奖。
但颁奖那天,王宝强来了。他上台,拿奖,然后说“为什么我自己必须要亲自来接受大家的批评?因为我觉得我热爱电影,我尊重电影,尊重观众,尊重在座的前辈,所以我一定要亲自来领”。
这些话由谁来说都透着一股为自己挽尊的精明。只有王宝强能让大家相信,他是真的这么想的。
6年后,王宝强的第二部自导自演电影《八角笼中》上映。金扫帚创始人程青松对王宝强喊话,把金扫帚还回来。意思是,王宝强这部电影拍得好。
无论口碑还是票房,王宝强都打了个翻身仗。真诚的王宝强赢得了尊重。
但是,这部电影真的拍得好吗?
我并不觉得。
《八角笼中》是一部类型混乱,表达不清晰的电影。
先说类型。
《八角笼中》很明显以《我不是药神》做对标。
同样以真实事件打底,以引起社会关注的争议性人物为主角,以凡人成神为主线。
不同的是,《我不是药神》紧紧抓住了主角,着重刻画了主角的转变。它是为人物著书立传,相当于传记片。再加上煽情的题材,于是大爆。
而《八角笼中》则迷失在真实事件中,不懂取舍。既想要呈现真实事件的痛感,又想要体育励志的爽感;既想为非凡的主角著书立传,又想隐藏事件背后社会结构性根源。
这种既要又要,导致电影类型错乱,表达缺失。
如果作为刻画人物的传记片来说,最不可接受的是,电影最后一场戏,落在打拳上。而打拳的主角是苏木,被主角向腾辉救助的孩子。
向腾辉在哪里?
他在拳馆的过道抽着雪茄看。
这场戏的问题在于,它和主角关系不大,甚至可以说全无关系。无论苏木是输是赢,对于向腾辉来说,只有心灵上的些许安慰。对于其人格和人生选择来说,没有任何一点影响。因为他早就做出了选择。
作为人物传记片来说,这场戏是画蛇添足,甚至用台词交代都可以。
而着重刻画拳击赛,以打拳来突出主角最后的命运,那是体育励志片的手法。电影最后的拳赛,是主角意志的体现,是他掌握自己命运的终极一战。
所以,我看《八角笼中》得到的爽感是不足的。
再说表达的缺失。
我并不想苛责王宝强,在国内的环境,触碰到现实题材特别是真实事件,总是会束手束脚。这种束手束脚对于创作者的表达,有时候是致命的伤害。
说一个片段。
向腾辉带着马虎和苏木两个孩子到家里要赔偿。进了屋,只看见一个瘫痪的十几岁女孩,是两个孩子到姐姐。
姐姐让两个孩子出去,躺下来,准备脱裤子。
台词说的是,家里穷,只能做些手工慢慢还钱。
但我们都知道,这个动作,以及向腾辉的反应意味着什么。是姐姐无可奈何想要出卖身体来还钱。也呼应了前面,为什么村里的人欺负姐姐到底是怎么欺负的。以及,那袋洋芋的来源。
但是,我们都知道,为什么这段戏的台词会被改。
那些关于大山里最刺人的疼痛,便在台词修改,戏删减里,被清除得七七八八了。
电影里有一个小女孩,被父母送到向腾辉的拳击俱乐部。最后,向腾辉让小孩打拳的事件爆发,小女孩被接走,送进了学校。
如果小女孩一开始就有书读,为什么还要去向腾辉的拳击俱乐部?
《八角笼中》里的孩子为什么只有打拳一条出路?
电影不能说,也不敢说。
我们也就权当没这回事吧。
《我不是药神》能平衡好审查和表达之间的度,《八角笼中》不能。有的东西真的不是真诚,认真,努力就能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