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爱情无关
仍然不明白为什么把这部电影归为同志电影。
Scott和Mike,两个男妓。前者是离家出走的市长公子,后者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们相识了4年。Mike患有晕厥症,Scott会照顾Mike,在他昏睡的时候把他带到安全的地方,甚至抱着他直到他醒来。Scott会陪Mike去找他的母亲,去爱达荷,去西雅图,甚至意大利。但这趟旅途没有为Mike找到母亲,反而为Scott找到了一个妻子。Scott抛下Mike,带着他的意大利女孩头也不回的走了,回到了他的上流社会,脱掉了破牛仔裤换上了三件套的西装。而Mike仍旧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为生存出卖肉体的男妓,仍旧会在爱达荷的公路上晕厥,被偷光再被人捡走,等待他的是不确定的命运。
Scott爱Mike吗?可以肯定的说,不爱。
Mike爱Scott吗?只能说,他对Scott很依恋。
看下面几段——
片段一:
Mike本来不想和Bob他们去抢劫那个摇滚乐团,他拒绝的理由竟然是:我才不参加这个疯狂的行动,我可以靠Scott的钱。
这时候Scott脸色一变。显然他意识到了Mike这句脱口而出的话意味着什么。而他不喜欢这样。
一经Scott劝说(只有两句话:我想开个玩笑,我一个人没法开这个玩笑),Mike又立刻改变了主意:我本来就要去,刚才是说着玩的——只要是Scott让他去,他就立即答应,尽管他也知道Scott的joke只能更疯狂。
片段二:
篝火旁,Mike对Scott的对话……
--“I don’t feel like that I can be close to you, I know we are close, right now we are close, but I mean, you know …”
--“how close, I mean…”
--I don’t know, whatever.
--what?
--what I mean to you?
--what you mean to me? Mike, you are my best friend.
--I know that I we are best friends...we are good friends, that’s good to be…that’s a good thing.
--so…
--so I just…that’s ok, we can be friends.
--I only have sex with guys for money.
--yeah, I know.
--and two guys can’t love each other.
--yeah, well, I don’ t know, I mean…I mean, for me, I can love someone even if I , even wasn’t paid for it…I love you and…you don’t pay me…
--Mike...
--I really wanna kiss you, man... Well goodnight, man... I love you though... You know that... I do love you.
从这里不难看出,Mike在努力向Scott表白,而Scott则一直在回避(-what you mean to me? Mike, you are my best friend;I only have sex with guys for money. and two guys can’t love each other.)。说到最后,Mike缩成一团,显得很脆弱,但是却执拗的对Scott说“I do love you”。面对这样的Mike,Scott能给他的仅仅是一个拥抱,没有Kiss。
片段三:
在意大利,Scott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Mike烦躁不安;当女孩蜷缩在树下,因为幸福而哭泣的时候,Mike说,我理解你的感受。Scott离开的时候对Mike说,I’m sorry,I’m sorry you didn’t find your Mum.他不能回应Mike对他的感情,但他并不为此感到抱歉。他只是为Mike没能找到母亲而遗憾。而Mike的神情只能用绝望来形容。之后Scott带着女孩头也不回的走了,Mike眼睁睁的看着出租车越开越远。
……
有人说,Mike对Scott的应该算是爱了。我觉得这与其说是爱倒不如说是一种“雏鸟情结”。
刚出壳的鸟类把第一眼看到的会动的东西当作妈妈。
Mike出生在一个让人绝望的家庭:母亲感情受挫杀了人被关进疯人院,他的父亲也是他的哥哥,他出生没多久就和母亲一起住在疯人院,后来母亲离开了他们找也找不到,他的父亲(哥哥)也始终不知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他的人生就像爱达荷荒原上的公路一样,不知通向何处,给人一种强烈的不确定感和不安全感。
这时Scott出现了。Scott给人的感觉是自信、锋芒毕露,好像天下没有他搞不定的事,这使他几乎成了那群流浪汉的灵魂人物——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会照顾Mike,他是那群流浪汉中唯一能在Mike晕厥后给他披上自己的外套,抱着他直到他醒过来的人,也是唯一能陪他满世界的找家人的人。
这样的Mike遇到了这样的Scott,依恋他是必然的吧。至于这能不能算爱情,我说不好。
至少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爱情。
再来分析一下Scott。
作为市长的儿子,他似乎有个相当郁闷的童年,正如他说的:“他(他父亲)总以为自己比所有的人都优秀,包括他的儿子我。我一想到我是他的儿子就想吐。你得跟他一样好,跟他举得一样高,扔得一样远,挣钱像他一样多,不然你就得听他的。老爸不了解我只是个孩子,他觉得我丢他的脸……”所以,他离家出走,混在一群流浪汉之间。
在这群流浪汉中他受到了尊敬。只有他敢和Bob开玩笑,人家Bob说什么也是个老大级的人物阿,硬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称Bob为My real father,Bob也真拿他当儿子看,还想着他继承遗产之后能让他们——至少是Bob自己——脱离苦海。当警察去他们的旅馆找Bob的时候,Jane的第一反应不是去告诉Bob而是问Scott:他们要搜查这里,让不让他们进来?
在老爸面前失去的自尊在流浪汉中间加倍的找了回来,但这还不够,他要继续证明自己的能力。他以最颓废的面目去见他老爸,并对他说:时候一到,我就会彻底改过自新。
感觉他的“堕落”和“改过自新”都是精心策划好的,目的只有一个:报复自己的父亲。那帮流浪汉不过是为他所利用的工具,不论是Mike,还是Bob。
他对Mike的照顾,不能说没有真正的关心和同情,但更多的是满足自己“被人需要的需要”。所以他明知Mike对他的感情还能头也不回的离开他,当他坐在轿车里看到昏睡在路边的Mike时也只是转开视线而已。想到一个细节:Scott离开Mike的时候,在出租车里拆开一封信,估计那就是他父亲的死讯了。他的嘴角竟露出一丝微笑——他胜利了。也许那个纯情的乡下女孩也不过是他离开Mike,离开流浪汉们的借口而已。
而对于Bob,他口口声声说“我爱你胜过爱我的亲生父亲”(这也许不是谎言,因为他显然对他的亲生父亲怀恨在心),但他当流浪汉的时候,对Bob只有戏弄,以此获得满足感;他穿上三件套的西装参加宴会的时候,却对待热情招呼他的Bob说:”Don’t come near me!”当夜,这个以盗窃和抢劫为生的老流浪汉,被警察追捕的恶棍Bob伤心而死。
在他两个父亲的葬礼上,一边是上流社会一本正经的、冷漠的悼词,一边是流浪汉发疯似的狂欢。Scott站在上流社会这边,皱着眉头望着流浪汉们,不知在想什么。Mike望向他的眼神充满了谴责;他的妻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他在宴会上赶走Bob时她也是静静的看着他——询问?谴责?恐惧?她爱上的是那个陪着朋友满世界寻找亲人的小混混,如果那家伙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冷酷虚伪的政客,她该怎么办?
但没人能指责Scott。这是他的生活方式。宴会上赶走Bob的那一幕,对于了解他们过去的关系的观众来说,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冷酷,冷得可怕。而对于在场的上流人士们来说,这只证明了他改过自新的决心——干脆的和自己堕落的过去一刀两断,这是何等的魄力!他们不会理解老流浪汉的感受,他们只会对这位年轻的市长公子产生敬佩。这无疑为他将来从政赚足了印象分。
前面说过他的“堕落”和“改过”都是精心谋划好的,他用上流社会的思维向上流社会证明了他Scott的能耐。也许可以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堕落”过,他和Mike从来都不在同一个世界。他一直被上流社会束缚着,他周围的人都是他的工具和牺牲品而已。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
Scott和Mike,两个男妓。前者是离家出走的市长公子,后者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他们相识了4年。Mike患有晕厥症,Scott会照顾Mike,在他昏睡的时候把他带到安全的地方,甚至抱着他直到他醒来。Scott会陪Mike去找他的母亲,去爱达荷,去西雅图,甚至意大利。但这趟旅途没有为Mike找到母亲,反而为Scott找到了一个妻子。Scott抛下Mike,带着他的意大利女孩头也不回的走了,回到了他的上流社会,脱掉了破牛仔裤换上了三件套的西装。而Mike仍旧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为生存出卖肉体的男妓,仍旧会在爱达荷的公路上晕厥,被偷光再被人捡走,等待他的是不确定的命运。
Scott爱Mike吗?可以肯定的说,不爱。
Mike爱Scott吗?只能说,他对Scott很依恋。
看下面几段——
片段一:
Mike本来不想和Bob他们去抢劫那个摇滚乐团,他拒绝的理由竟然是:我才不参加这个疯狂的行动,我可以靠Scott的钱。
这时候Scott脸色一变。显然他意识到了Mike这句脱口而出的话意味着什么。而他不喜欢这样。
一经Scott劝说(只有两句话:我想开个玩笑,我一个人没法开这个玩笑),Mike又立刻改变了主意:我本来就要去,刚才是说着玩的——只要是Scott让他去,他就立即答应,尽管他也知道Scott的joke只能更疯狂。
片段二:
篝火旁,Mike对Scott的对话……
--“I don’t feel like that I can be close to you, I know we are close, right now we are close, but I mean, you know …”
--“how close, I mean…”
--I don’t know, whatever.
--what?
--what I mean to you?
--what you mean to me? Mike, you are my best friend.
--I know that I we are best friends...we are good friends, that’s good to be…that’s a good thing.
--so…
--so I just…that’s ok, we can be friends.
--I only have sex with guys for money.
--yeah, I know.
--and two guys can’t love each other.
--yeah, well, I don’ t know, I mean…I mean, for me, I can love someone even if I , even wasn’t paid for it…I love you and…you don’t pay me…
--Mike...
--I really wanna kiss you, man... Well goodnight, man... I love you though... You know that... I do love you.
从这里不难看出,Mike在努力向Scott表白,而Scott则一直在回避(-what you mean to me? Mike, you are my best friend;I only have sex with guys for money. and two guys can’t love each other.)。说到最后,Mike缩成一团,显得很脆弱,但是却执拗的对Scott说“I do love you”。面对这样的Mike,Scott能给他的仅仅是一个拥抱,没有Kiss。
片段三:
在意大利,Scott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Mike烦躁不安;当女孩蜷缩在树下,因为幸福而哭泣的时候,Mike说,我理解你的感受。Scott离开的时候对Mike说,I’m sorry,I’m sorry you didn’t find your Mum.他不能回应Mike对他的感情,但他并不为此感到抱歉。他只是为Mike没能找到母亲而遗憾。而Mike的神情只能用绝望来形容。之后Scott带着女孩头也不回的走了,Mike眼睁睁的看着出租车越开越远。
……
有人说,Mike对Scott的应该算是爱了。我觉得这与其说是爱倒不如说是一种“雏鸟情结”。
刚出壳的鸟类把第一眼看到的会动的东西当作妈妈。
Mike出生在一个让人绝望的家庭:母亲感情受挫杀了人被关进疯人院,他的父亲也是他的哥哥,他出生没多久就和母亲一起住在疯人院,后来母亲离开了他们找也找不到,他的父亲(哥哥)也始终不知该如何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他的人生就像爱达荷荒原上的公路一样,不知通向何处,给人一种强烈的不确定感和不安全感。
这时Scott出现了。Scott给人的感觉是自信、锋芒毕露,好像天下没有他搞不定的事,这使他几乎成了那群流浪汉的灵魂人物——不过最重要的是,他会照顾Mike,他是那群流浪汉中唯一能在Mike晕厥后给他披上自己的外套,抱着他直到他醒过来的人,也是唯一能陪他满世界的找家人的人。
这样的Mike遇到了这样的Scott,依恋他是必然的吧。至于这能不能算爱情,我说不好。
至少这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爱情。
再来分析一下Scott。
作为市长的儿子,他似乎有个相当郁闷的童年,正如他说的:“他(他父亲)总以为自己比所有的人都优秀,包括他的儿子我。我一想到我是他的儿子就想吐。你得跟他一样好,跟他举得一样高,扔得一样远,挣钱像他一样多,不然你就得听他的。老爸不了解我只是个孩子,他觉得我丢他的脸……”所以,他离家出走,混在一群流浪汉之间。
在这群流浪汉中他受到了尊敬。只有他敢和Bob开玩笑,人家Bob说什么也是个老大级的人物阿,硬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他称Bob为My real father,Bob也真拿他当儿子看,还想着他继承遗产之后能让他们——至少是Bob自己——脱离苦海。当警察去他们的旅馆找Bob的时候,Jane的第一反应不是去告诉Bob而是问Scott:他们要搜查这里,让不让他们进来?
在老爸面前失去的自尊在流浪汉中间加倍的找了回来,但这还不够,他要继续证明自己的能力。他以最颓废的面目去见他老爸,并对他说:时候一到,我就会彻底改过自新。
感觉他的“堕落”和“改过自新”都是精心策划好的,目的只有一个:报复自己的父亲。那帮流浪汉不过是为他所利用的工具,不论是Mike,还是Bob。
他对Mike的照顾,不能说没有真正的关心和同情,但更多的是满足自己“被人需要的需要”。所以他明知Mike对他的感情还能头也不回的离开他,当他坐在轿车里看到昏睡在路边的Mike时也只是转开视线而已。想到一个细节:Scott离开Mike的时候,在出租车里拆开一封信,估计那就是他父亲的死讯了。他的嘴角竟露出一丝微笑——他胜利了。也许那个纯情的乡下女孩也不过是他离开Mike,离开流浪汉们的借口而已。
而对于Bob,他口口声声说“我爱你胜过爱我的亲生父亲”(这也许不是谎言,因为他显然对他的亲生父亲怀恨在心),但他当流浪汉的时候,对Bob只有戏弄,以此获得满足感;他穿上三件套的西装参加宴会的时候,却对待热情招呼他的Bob说:”Don’t come near me!”当夜,这个以盗窃和抢劫为生的老流浪汉,被警察追捕的恶棍Bob伤心而死。
在他两个父亲的葬礼上,一边是上流社会一本正经的、冷漠的悼词,一边是流浪汉发疯似的狂欢。Scott站在上流社会这边,皱着眉头望着流浪汉们,不知在想什么。Mike望向他的眼神充满了谴责;他的妻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他——他在宴会上赶走Bob时她也是静静的看着他——询问?谴责?恐惧?她爱上的是那个陪着朋友满世界寻找亲人的小混混,如果那家伙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冷酷虚伪的政客,她该怎么办?
但没人能指责Scott。这是他的生活方式。宴会上赶走Bob的那一幕,对于了解他们过去的关系的观众来说,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冷酷,冷得可怕。而对于在场的上流人士们来说,这只证明了他改过自新的决心——干脆的和自己堕落的过去一刀两断,这是何等的魄力!他们不会理解老流浪汉的感受,他们只会对这位年轻的市长公子产生敬佩。这无疑为他将来从政赚足了印象分。
前面说过他的“堕落”和“改过”都是精心谋划好的,他用上流社会的思维向上流社会证明了他Scott的能耐。也许可以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堕落”过,他和Mike从来都不在同一个世界。他一直被上流社会束缚着,他周围的人都是他的工具和牺牲品而已。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