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司法改革的现实主义佳作
当初对此片的关注并不来自于《绿野仙踪》的导演茂文·勒鲁瓦(Mervyn LeRoy),而是05年华纳公司发布一套争议系列的DVD。该套节目中包括了《我是逃犯》《狂怒》《黑石岩喋血》《艾米丽的美国化》《登龙一梦》等六部作品。所谓争议之处,主要在于它们不同程度上的背离的好莱坞电影的主流价值观,通过犀利的笔触批判或者嘲讽了美国社会和文化的阴暗面。
这部有幸出品于海斯法出台前的的电影,由霍华德·J·格林改编自罗伯特·艾略特·伯恩的同名自传小说。影片讲述了退伍中士詹姆斯·艾伦(保罗·穆尼扮)退伍打工时,无辜涉入一起持枪抢劫案并被判在臭名昭著的Chain Gang服刑十年。他成功逃狱并落脚于芝加哥。通过勤奋和才干他成就了自己建筑事业。但后来因情感纠葛被妻子出卖。在获得了可被赦免的许诺下,他自愿跨州回南方了结此案。但最终发现不过是一场骗局。于是二度越狱……
与后来的若干越狱作品有所不同的是,本片的故事情节不仅更为紧密的围绕着主人公渴望自由反抗束缚的性格特征,而且多以象征性手法加以呈现。一开场,还在服役的穆尼,就提醒正在舱内豪赌的战友们长官要来查铺。呼应了其后对白中所陈述的“给他人以自由”的理想。而退伍回家,毅然决然地辞去了教会牧师的哥哥为其辛苦张罗的工厂职位(那可是在大萧条时期),则是在追求自身价值。在表现穆尼所遭遇种种严重的挫折的情节中,勒鲁瓦也没有仅仅满足于一般的戏剧冲突,而是有意凸显了残酷的社会外部环境与主人公鲜明个性间的强烈冲突。穆尼的第一次入狱方式,既不是误打误撞,也不是证人眼花。而是被工友突出拔枪的胁迫下才将小餐馆钱柜里的6美元揣进自己的口袋。片刻的自由的丧失而成为从犯被判入狱剥夺十年自由。而第一次逃狱后,本计划着在事业稍有起色后去大城市继续发展,却不想被奸诈的女房东识破逃犯身份并勒索成婚。渴望自由的穆尼这一次居然被女人所牢牢的束缚。二次逃狱并炸桥,则是本片中最具象征意义的情节。因为造桥,始终是追求自由的穆尼的职业梦想。而炸毁了它也就等于炸断了他通往自由的道路。当最后心爱的女人关切地问他二次逃狱后如何生存时,曾经是模范公民的穆尼回答到:偷!
导演方面,勒鲁瓦表现出了大师级的叙事水准。记忆最深的首先是导演用铁杵的敲击和翻动的月份牌,以及不断被改写增加的工资单的画面,来分别表现穆尼服刑做苦役和逃狱后事业的蒸蒸日上。这种具有明显默片特征的画面叙事手法,虽然没有营造出类似于《肖申克》那种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但却更为真实的反映了角色应有的生存状态:枯燥或者平淡。
同时,勒鲁瓦也没有忘了戏剧性的运用。穆尼被酷刑鞭打一段。导演以前一人受刑时的惨叫,与穆尼被鞭刑时只闻鞭声不闻人声(镜头却是横摇扫过狱友的每一张紧张同情的脸)所形成的鲜明对比,刻画了主人公的坚强刚毅的性格。而第一次逃狱时,脱脚镣的周折是一种出色的延时悬疑手法。上火车时突然插入的警察抓人(结果要抓的不是他)的情节则恰到好处的让观众已渐放松的神经又为之一紧。但个人觉得,有一个地方勒鲁瓦处理的不好。就是当穆尼提出与女房东离婚,而后者叫嚣要去警察局检举他并气汹汹地离开。然后场景有些奇怪的切到了穆尼在办公室兴致浓浓的谈项目合作的事宜,然后警察突然登门逮捕他……两段情节之间似乎缺乏角色应有的逻辑连贯性:如果眼瞅着可恶的女人去了警察局报案,穆尼应该怎么办?逃亡还是去跟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去谈生意?
男主角的扮演者保罗·穆尼的表现是完美的。较之另一部逃狱经典的《铁手卢克》中的另一个保罗——保罗·纽曼,穆尼的朴素粗犷的形象,似乎更为符合监狱平民英雄人物的真实感。个人始终认为,方法派明星的出现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电影不再是以角色特征去寻找适合的明星出演,而是相反,让明星去按自己的理解的去诠释角色。但这种依靠方法派的出色演技的所做出的诠释,是否真的比一个形象上性格上更为适合的演员来出演效果来的更好?实在不好说。比如《杰克布朗》。那个最终恼羞成怒打死方达的匪徒一定要由德尼罗来演吗?迟钝愚蠢的角色特征如果从外在形象上就先行树立起来,又何必要让好莱坞大明星刻意的低调塑造呢?
影片前半部的穆尼服刑段落较为深刻写实地揭示了Chain Gang的非人道的强制劳工制度的残酷性。囚犯带着沉重的脚镣,吃着令人作呕的饭菜。做着开山碎石铺路架桥的苦役。做工时擦汗也要事先征得同意否则就要被鞭打。而怠工抗议的更是要被残忍的鞭刑惩罚。编导在直观展示残酷的同时也不忘以更为和缓一些的生动情节对此加以讽刺和鞭挞。名叫Bomber的老囚犯在作工时告诉穆尼,体格强悍的做工卖力的黑人很可能被私自加刑,因为是好的劳力。而他们在铁窗后面目睹着两位狱友同时离开。不过只有一个是因为刑满释放,而另一个则是躺在棺材里。
这部具有争议性主题影片在推动当时美国刑法中强制劳工制度的废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人认为,说它直接导致南方有关当局主动检讨改进自己的司法制度是有些夸大其词。在这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的应该是经济等其他因素。但无论如何,本片的地位毋庸置疑。正像美国国会在将此片列入“电影保护名单”时所评价的,它具有“文化上、历史上和美学上的重要意义”
这部有幸出品于海斯法出台前的的电影,由霍华德·J·格林改编自罗伯特·艾略特·伯恩的同名自传小说。影片讲述了退伍中士詹姆斯·艾伦(保罗·穆尼扮)退伍打工时,无辜涉入一起持枪抢劫案并被判在臭名昭著的Chain Gang服刑十年。他成功逃狱并落脚于芝加哥。通过勤奋和才干他成就了自己建筑事业。但后来因情感纠葛被妻子出卖。在获得了可被赦免的许诺下,他自愿跨州回南方了结此案。但最终发现不过是一场骗局。于是二度越狱……
与后来的若干越狱作品有所不同的是,本片的故事情节不仅更为紧密的围绕着主人公渴望自由反抗束缚的性格特征,而且多以象征性手法加以呈现。一开场,还在服役的穆尼,就提醒正在舱内豪赌的战友们长官要来查铺。呼应了其后对白中所陈述的“给他人以自由”的理想。而退伍回家,毅然决然地辞去了教会牧师的哥哥为其辛苦张罗的工厂职位(那可是在大萧条时期),则是在追求自身价值。在表现穆尼所遭遇种种严重的挫折的情节中,勒鲁瓦也没有仅仅满足于一般的戏剧冲突,而是有意凸显了残酷的社会外部环境与主人公鲜明个性间的强烈冲突。穆尼的第一次入狱方式,既不是误打误撞,也不是证人眼花。而是被工友突出拔枪的胁迫下才将小餐馆钱柜里的6美元揣进自己的口袋。片刻的自由的丧失而成为从犯被判入狱剥夺十年自由。而第一次逃狱后,本计划着在事业稍有起色后去大城市继续发展,却不想被奸诈的女房东识破逃犯身份并勒索成婚。渴望自由的穆尼这一次居然被女人所牢牢的束缚。二次逃狱并炸桥,则是本片中最具象征意义的情节。因为造桥,始终是追求自由的穆尼的职业梦想。而炸毁了它也就等于炸断了他通往自由的道路。当最后心爱的女人关切地问他二次逃狱后如何生存时,曾经是模范公民的穆尼回答到:偷!
导演方面,勒鲁瓦表现出了大师级的叙事水准。记忆最深的首先是导演用铁杵的敲击和翻动的月份牌,以及不断被改写增加的工资单的画面,来分别表现穆尼服刑做苦役和逃狱后事业的蒸蒸日上。这种具有明显默片特征的画面叙事手法,虽然没有营造出类似于《肖申克》那种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但却更为真实的反映了角色应有的生存状态:枯燥或者平淡。
同时,勒鲁瓦也没有忘了戏剧性的运用。穆尼被酷刑鞭打一段。导演以前一人受刑时的惨叫,与穆尼被鞭刑时只闻鞭声不闻人声(镜头却是横摇扫过狱友的每一张紧张同情的脸)所形成的鲜明对比,刻画了主人公的坚强刚毅的性格。而第一次逃狱时,脱脚镣的周折是一种出色的延时悬疑手法。上火车时突然插入的警察抓人(结果要抓的不是他)的情节则恰到好处的让观众已渐放松的神经又为之一紧。但个人觉得,有一个地方勒鲁瓦处理的不好。就是当穆尼提出与女房东离婚,而后者叫嚣要去警察局检举他并气汹汹地离开。然后场景有些奇怪的切到了穆尼在办公室兴致浓浓的谈项目合作的事宜,然后警察突然登门逮捕他……两段情节之间似乎缺乏角色应有的逻辑连贯性:如果眼瞅着可恶的女人去了警察局报案,穆尼应该怎么办?逃亡还是去跟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去谈生意?
男主角的扮演者保罗·穆尼的表现是完美的。较之另一部逃狱经典的《铁手卢克》中的另一个保罗——保罗·纽曼,穆尼的朴素粗犷的形象,似乎更为符合监狱平民英雄人物的真实感。个人始终认为,方法派明星的出现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电影不再是以角色特征去寻找适合的明星出演,而是相反,让明星去按自己的理解的去诠释角色。但这种依靠方法派的出色演技的所做出的诠释,是否真的比一个形象上性格上更为适合的演员来出演效果来的更好?实在不好说。比如《杰克布朗》。那个最终恼羞成怒打死方达的匪徒一定要由德尼罗来演吗?迟钝愚蠢的角色特征如果从外在形象上就先行树立起来,又何必要让好莱坞大明星刻意的低调塑造呢?
影片前半部的穆尼服刑段落较为深刻写实地揭示了Chain Gang的非人道的强制劳工制度的残酷性。囚犯带着沉重的脚镣,吃着令人作呕的饭菜。做着开山碎石铺路架桥的苦役。做工时擦汗也要事先征得同意否则就要被鞭打。而怠工抗议的更是要被残忍的鞭刑惩罚。编导在直观展示残酷的同时也不忘以更为和缓一些的生动情节对此加以讽刺和鞭挞。名叫Bomber的老囚犯在作工时告诉穆尼,体格强悍的做工卖力的黑人很可能被私自加刑,因为是好的劳力。而他们在铁窗后面目睹着两位狱友同时离开。不过只有一个是因为刑满释放,而另一个则是躺在棺材里。
这部具有争议性主题影片在推动当时美国刑法中强制劳工制度的废除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人认为,说它直接导致南方有关当局主动检讨改进自己的司法制度是有些夸大其词。在这方面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的应该是经济等其他因素。但无论如何,本片的地位毋庸置疑。正像美国国会在将此片列入“电影保护名单”时所评价的,它具有“文化上、历史上和美学上的重要意义”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