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un
自今年四月初一口气看完后,之后的几个月时间总是难以忘却,四个短篇尤以the run最扣我心。之前看了五遍,第五遍我写过这样的话
第一遍,跑个步都比博燃。
第二遍,丢掉人性与感情,执着训练的人,很可能进化成神,有些迷人。
第三遍,没有人性的神值得佩服,但一定要远离。
第四遍,好强的前提是谨慎。
第五遍,认输是为了赢得不显眼。
之后我情绪低迷时都会再看一次。不得不说,我非常喜欢桥本阳马,他既是冷血杀手,又是崇尚公平的神,既极端好胜,又是追求极限的律己的凡人。最终他升华为赫尔墨斯,丢掉人性。作者善于表达人性复杂,非黑即白脱离群众,亦善亦恶才格外真实。
追求极致,就会发生纠纷,这正是复杂的人性使然。
绝非时刻逼迫自己去忍受,而是逐渐化为享受,习惯,信仰。这正是桥本阳马吸引我之处,信仰没有善恶,残酷的坚持,执着的贯彻,乃是对我这种总是三分钟热度,最后拿不出任何“作品”的平庸之流,以最严厉的嘲讽。
即使是反派,也有了令人效仿的优点。
© 本文版权归作者 Mutual 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