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何以获罪而又被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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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Rope》这部作品,不由得惊叹于它的许多方面,是“瑕不掩瑜”的典型。以下内容是个人认为使其独特的一个原因,纯粹是由我的观影私体验延伸的一些想法,若有意见不同、甚至多数观者都认为我在扯jb蛋,恐怕是很自然的情况。(所以请不要在意那个“我们”的口吻) 穿越希区柯克成熟期的母题之一被归纳为“犯罪感的转移”,《Rope》作为他第一部彩色片恐怕可以作为其中翘楚——且并非由茹伯特充任迟来的精神罪犯。实际上,本片第二个镜头是从“拉斯科利尼科夫”的实践开始的,而在这之后,我,作为观众,会在这个处于他操控下的该空间偶尔的“上帝”缺位——譬如当镜头固定在威尔逊太太意欲翻箱子的动作/而他正在画外空间谈笑,当过肩镜头中菲利普正语无伦次的自露马脚/而他不愿干预。我的期待正在痛苦的退缩,观众正在希区柯克的催眠之下,共享这一有罪的思想,如信徒遭邪教头目的控制一般,去赞美自比上帝者的傲慢。 这时,我们才发现这一次,我们就是拉斯科利尼科夫的共犯,观众就是“罪恶感转移”的对象——不是通过激发同情,而是被实际地诱发内心的罪孽,把傲慢罪交给布兰登去实现,再由他把罪恶感分享给自己,最后在第三段完成叙事主体的转移,由茹伯特充当自觉的精神获罪者,并勇于自我解脱——我们推翻了自己的幼稚无知的谵妄,重获“健全人格”,同时在这之前前一阶段的。罪恶感荡然无存。只是…通过这种可怕的操控而重新拾得的健康,本身又有多脆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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