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第一诫”——很难戒!~
两个人一前一后跑在马路上,只有后面的那个人穿着警服,高呼“站住”,可是……他们两个都是警察,前面的那个是“便衣”,而在前面更远处的才是歹徒。
一个人从你看见他的时候就一直坐着轮椅,而且能够熟练使其代步,可是……他的下半身什么事情也没有,甚至还能大言不惭地教育你:“别什么东西都靠猜!”
一个女孩吊在一个离地不到两米高的晾衣架上窒息而死,重案组肯定了她不是自杀,可是……她的的确确是被附身之后自虐而死。
追捕的时候,李国强看到一个女生起身逃出去,抬脚便追,可是……人家真的是无辜的——至少暂时是。
两个警员看见一个男人向一个身穿警服的女警举枪,毫不犹豫地认为他袭警,将其拷倒,并在其辩解是“自己人”时丝毫不予理会,可是……人家真的也是警察好不好?因为他会背警察守则前三条!!~
所有认识黄Sir的人都以为他随身携带的小酒囊里装的是酒,可是……直到他死,酒囊成为遗物,倒出里面的液体才知道,其实那是水。
一个人持枪入森林,打算猎熊,他以为自己将碰上一只黑熊或者白熊,可是……结果他被一直灰熊猎杀了。
…………
没错啦!!!~ 这就是一个猜想不靠谱的故事——至少在结局处,你猜得中前头猜不中后头!
杂务科办案的“第一诫”:
警方每天收到185个电话,打劫、打架、杀人、绑票……占了180个;另外5个,就是家里有点怪事——杂务科就只好来看看。但不管怎样,一定要记住第一诫:“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
好吧,那什么是“第一诫”?就是最好的借口!把人类不该知道的真相遮盖掉!
当黄Sir搂着送外卖的女孩送给他的充气恐龙大跳“艳舞”——全片少数令人心情明亮的一幕——时,观众随之心中一宽,却不知这只是导演的一个障眼法,实际上外面的世界已经杀戮四起。
如果不把它们惹毛,它们不会轻易上人的身——即使只需轻轻地碰一碰;而一旦让它们上了身,他们当然不会轻易罢手;玩厌了,只需要碰另一个人就传过去了,然而之前被上过身的人便只剩下躯壳,不见了三魂七魄……所以,“这个世界有很多种鬼,大多数都是幽灵,个个都被锁在一个伤心的地方。但是有一部分的鬼,因为恩怨、仇恨,它们会踏上另一个旅途——人传人,直到到达一个终点。”
跳舞的“第一诫”:
握住舞伴的手,千万不要放!交际舞很棒的黄Sir这样教李警官。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那么女人只好哭着笑!~
不是第一次听他说辞职,不是第一次要跟他开间舞蹈学院,却是最后一次对他抱有希望。
就说好奇心能杀死猫,人家猫有九条命,何况人呢!
童军要日行一善,是社工就要牺牲,神父会上天堂,“自己人”会明白的……那么自己的老婆呢?怎么就不行了呢?人类的确有多重标准!
本来以为只要证明老婆没被上身,跳完最后一支舞就可以走了,因为那是他作为警察当班的最后一天,可是……没得选!~
全片从3/4处进入高潮,观众被牵着鼻子走了一遭,结果到了末了才发现,所有人都被买完油条回到家,打开音响播放出优美的音乐,然后走进内屋与妻子温存的李警官骗了——因为他从狂奔到家救妻子的那刻起,就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李国强;之后,他捣毁了一直跟鬼打交道的杂务科;然后用计把黄Sir单独骗出来解决他;最后只需跟那个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上司讲述早就准备好的“实情”,万事俱备就等升职喽!
所以,所谓真正的实情就是没有拯救,也没有那赚人眼球的最后一支舞,有的只是两个被孤零零遗弃在世间流泪的女人;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一个失去魂魄任人摆布,一个回忆疮痍远走他乡……
至于那个在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处长,毫无疑问地“见鬼了”——因为他只长了一张嘴,而没有眼睛!当初让李国强进杂务科,想必是相中了他的执着和能看见鬼的能力,只可惜……
那么那则有关灰熊的寓言呢,在本片里倒不见得是凸显什么多重人格,我觉得更像提醒我们别被所谓的“常识”和自己的思考模式绑死了,不过……该提醒出自一个已被上了身的“人”,未免有些讽刺啊!!~
该片先后让我想起了另外两部片子——《黑衣人》和《神探》。
《黑衣人》努力让人们相信地球上有外星人,而《第一诫》则是高调地嚷着“世上本无鬼”,实则搞得喊话的人都被梦里溜出口外又吞回的实话卡死无数。
至于《神探》,它想说“人心难测”;《第一诫》当然不甘示弱地反驳:“你以为鬼好糊弄!?”
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对这部电影更加迷糊——很好!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只需记住,这个“第一诫”,很难戒——“警戒”的“戒”!
一个人从你看见他的时候就一直坐着轮椅,而且能够熟练使其代步,可是……他的下半身什么事情也没有,甚至还能大言不惭地教育你:“别什么东西都靠猜!”
一个女孩吊在一个离地不到两米高的晾衣架上窒息而死,重案组肯定了她不是自杀,可是……她的的确确是被附身之后自虐而死。
追捕的时候,李国强看到一个女生起身逃出去,抬脚便追,可是……人家真的是无辜的——至少暂时是。
两个警员看见一个男人向一个身穿警服的女警举枪,毫不犹豫地认为他袭警,将其拷倒,并在其辩解是“自己人”时丝毫不予理会,可是……人家真的也是警察好不好?因为他会背警察守则前三条!!~
所有认识黄Sir的人都以为他随身携带的小酒囊里装的是酒,可是……直到他死,酒囊成为遗物,倒出里面的液体才知道,其实那是水。
一个人持枪入森林,打算猎熊,他以为自己将碰上一只黑熊或者白熊,可是……结果他被一直灰熊猎杀了。
…………
没错啦!!!~ 这就是一个猜想不靠谱的故事——至少在结局处,你猜得中前头猜不中后头!
杂务科办案的“第一诫”:
警方每天收到185个电话,打劫、打架、杀人、绑票……占了180个;另外5个,就是家里有点怪事——杂务科就只好来看看。但不管怎样,一定要记住第一诫:“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
好吧,那什么是“第一诫”?就是最好的借口!把人类不该知道的真相遮盖掉!
当黄Sir搂着送外卖的女孩送给他的充气恐龙大跳“艳舞”——全片少数令人心情明亮的一幕——时,观众随之心中一宽,却不知这只是导演的一个障眼法,实际上外面的世界已经杀戮四起。
如果不把它们惹毛,它们不会轻易上人的身——即使只需轻轻地碰一碰;而一旦让它们上了身,他们当然不会轻易罢手;玩厌了,只需要碰另一个人就传过去了,然而之前被上过身的人便只剩下躯壳,不见了三魂七魄……所以,“这个世界有很多种鬼,大多数都是幽灵,个个都被锁在一个伤心的地方。但是有一部分的鬼,因为恩怨、仇恨,它们会踏上另一个旅途——人传人,直到到达一个终点。”
跳舞的“第一诫”:
握住舞伴的手,千万不要放!交际舞很棒的黄Sir这样教李警官。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那么女人只好哭着笑!~
不是第一次听他说辞职,不是第一次要跟他开间舞蹈学院,却是最后一次对他抱有希望。
就说好奇心能杀死猫,人家猫有九条命,何况人呢!
童军要日行一善,是社工就要牺牲,神父会上天堂,“自己人”会明白的……那么自己的老婆呢?怎么就不行了呢?人类的确有多重标准!
本来以为只要证明老婆没被上身,跳完最后一支舞就可以走了,因为那是他作为警察当班的最后一天,可是……没得选!~
全片从3/4处进入高潮,观众被牵着鼻子走了一遭,结果到了末了才发现,所有人都被买完油条回到家,打开音响播放出优美的音乐,然后走进内屋与妻子温存的李警官骗了——因为他从狂奔到家救妻子的那刻起,就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李国强;之后,他捣毁了一直跟鬼打交道的杂务科;然后用计把黄Sir单独骗出来解决他;最后只需跟那个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上司讲述早就准备好的“实情”,万事俱备就等升职喽!
所以,所谓真正的实情就是没有拯救,也没有那赚人眼球的最后一支舞,有的只是两个被孤零零遗弃在世间流泪的女人;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一个失去魂魄任人摆布,一个回忆疮痍远走他乡……
至于那个在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处长,毫无疑问地“见鬼了”——因为他只长了一张嘴,而没有眼睛!当初让李国强进杂务科,想必是相中了他的执着和能看见鬼的能力,只可惜……
那么那则有关灰熊的寓言呢,在本片里倒不见得是凸显什么多重人格,我觉得更像提醒我们别被所谓的“常识”和自己的思考模式绑死了,不过……该提醒出自一个已被上了身的“人”,未免有些讽刺啊!!~
该片先后让我想起了另外两部片子——《黑衣人》和《神探》。
《黑衣人》努力让人们相信地球上有外星人,而《第一诫》则是高调地嚷着“世上本无鬼”,实则搞得喊话的人都被梦里溜出口外又吞回的实话卡死无数。
至于《神探》,它想说“人心难测”;《第一诫》当然不甘示弱地反驳:“你以为鬼好糊弄!?”
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对这部电影更加迷糊——很好!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只需记住,这个“第一诫”,很难戒——“警戒”的“戒”!
这篇影评有剧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