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乐杀人事件》看得我有点尴尬。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导演说这是致敬曾经的台湾摇滚,可是看完我只觉得玩摇滚的都是一群疯子,没得救和有啥好致敬的。 一个地下乐队,音乐还可以,被很小一撮人知道而喜欢(或许只是看热闹)。 主唱小四就是那种觉得老子天下第一,不认为我是千里马不是我的错,而是因为你没有做伯乐的命,难道这种就是所谓的摇滚精神?坚持自我?死都不能低头? 可最后还不是低头了? 我觉得有一句话很对,没有面包怎么去坚持自己的梦想? 魔神仔是我觉得有摇滚精神的一个人,他是真的热爱音乐,他有态度,但他愿意做出能接受的付出,而不是一味的拒绝。 本片有几个点很莫名其妙的,一个人为什么爱丽丝要抛弃女儿,是为了做明星?一个人万子哥的态度,是因为警察的警告? 如果魔神仔一开始就和lulu在一起,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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